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已印發《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18號)。為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予以公布。
附件: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農業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質檢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瀕管辦 密碼局
2016年4月6日
附件: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農業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質檢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瀕管辦 密碼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