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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法監司關于活性炭不能作為食品的復函(衛法監食便函〔2003〕58號)

   2007-02-10 1005
核心提示: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廳:  你廳關于活性炭能否作為食品的請示(寧衛函發〔2002〕48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活性炭不

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廳:

  你廳關于“活性炭”能否作為食品的請示(寧衛函發〔2002〕48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活性炭不能作為食品。

  此復。

  二〇〇三年二月十七日



 
標簽: 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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