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4年6月12日
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3年,我市按照省、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管,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加大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懲處力度,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向好,但影響食品安全的一些薄弱環節仍然存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還時有發生。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蘇食安委〔2014〕1號)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相關部署要求,現就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強能力建設,夯實監管工作基礎
(一)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健全鄉鎮食品安全監管派出機構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加強村級食品安全信息員隊伍建設。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職責,強化縣鄉兩級監管職責,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加快推進畜禽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到位。充分發揮各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作用,強化綜合協調能力建設,完善協作配合機制。鄉鎮須安排專人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提升基層執法隊伍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建立健全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監管體系。
(二)加快提升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不斷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加強食用農產品和食品快檢、溯源技術和預警系統的研發和推廣應用,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水平。實施食品安全檢(監)測能力建設規劃,擴大監測品種,增加監測頻次,不斷加大監測力度。加快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加強基層食品安全檢測能力建設,提高一線監管執法隊伍技術水平。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充分共享檢驗檢測結果,減少重復檢驗檢測。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及其能力建設,建立和完善全市食源性疾病監測與報告網絡,強化監測結果統一匯總分析。組織實施市級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監測年度計劃,開展收購和庫存糧食質量安全的監測與抽查。加強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過程和制成品的全面監測。科學規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預警和評估工作,健全工作體系和機制,加強專業化人員隊伍建設。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穩步推進執法監管工作信息化。推進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監管效能。推動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平臺建設,逐步完善基礎數據庫,穩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肉菜流通追溯、酒類流通追溯、乳制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鼓勵各地加大資金支持,開展試點建設,推動數據共享。加快食品安全監管統計基礎數據庫建設,提高統計工作信息化水平。推進食品安全信息惠民行動計劃,利用物聯網、溯源、防偽、條碼等技術,實施信息惠民工程。
(四)積極完善食品安全規章制度,著力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規范化水平。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安排,進一步完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等配套規章制度。根據新的監管體制要求,對原有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整合。重點針對芽菜、活禽、保健食品、餐廚廢棄物等監管空白和盲點,明確監管部門職責和工作要求,研究完善監管制度。完善食品質量標識制度,規范“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產品”、“清真食品”等食品、農產品認證活動和認證標識使用,規范轉基因食品標識的使用,提高消費者對質量標識與認證的甄別能力。做好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和宣貫工作。
(五)進一步加強應急能力建設,科學防范應對突發事件。修訂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管理指揮系統,強化專業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搞好應急裝備標準化配備,加強應急值守,開展培訓演練,提升監測預警、快速反應和統籌協調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報告制度,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獲知相關重大敏感信息后,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向相關部門通報。加強信息收集和輿情監測,做到敏感輿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加強和完善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完善多部門共同參與的突發事件應對協調聯動機制,妥善應對處置突發事件。
二、深化治理整頓,著力解決突出問題
(一)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全面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嚴格執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規范獸用抗菌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促進農藥、化肥科學減量使用。嚴厲打擊使用禁用農獸藥、超范圍使用限用農藥、非法添加激素類藥品、“瘦肉精”和孔雀石綠等違禁物質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大力推進食用農產品標準化、規范化、產業化生產。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重點把好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關口。
(二)開展生鮮乳、嬰幼兒配方乳粉專項整治。加強企業自建自控奶源建設監督,規范生鮮乳收購與奶站經營管理,嚴格原料奶檢驗檢疫和專車專線運輸。進一步做好全市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管和抽檢,及時公布抽檢結果。嚴禁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嚴禁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乳粉和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落實企業生產過程記錄和備案制度,嚴格經營備案查驗。進一步規范網絡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行為。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無證生產經營、假冒知名品牌以及走私乳粉和乳清粉等違法行為,及時公布違法違規單位“黑名單”。
(三)開展畜禽屠宰和肉制品專項整治。落實畜禽屠宰、病死畜禽收集處理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規范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加強活禽交易市場、肉類批發市場監管。依法嚴懲收購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肉制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畜禽屠宰企業規范管理,嚴厲打擊各類私屠濫宰行為。加強對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嚴禁毛皮動物胴體及其他未經檢驗檢疫動物肉品流入市場。
(四)開展食用油專項整治。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餐廚廢棄油脂,利用動物內臟、化工原料提煉、制售動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違法違規行為。深入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從源頭斬斷“地溝油”非法利益鏈,形成疏堵結合的良性運行機制。加強對進口食用油品的檢驗和對食用油品進口商的監管,防止不符合安全標準和質量標識標準油品流入市場。
(五)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加大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小作坊聚集村等重點區域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重點治理小賣部、小超市、流動攤販、批發市場銷售假冒偽劣、“三無”、過期食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農村餐飲服務單位人員健康、場地環境、清洗消毒的規范管理,進一步規范農村紅白喜事集體聚餐活動報告備案和審查指導制度,建立農村流動廚師持證上崗制度,排查消除風險隱患,確保集體聚餐安全。
(六)開展兒童食品、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嚴格規范兒童食品經營許可準入條件、經營者責任義務,督促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依法嚴厲查處校園周邊銷售低價劣質食品行為。強化學校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強中小學生營養餐管理,嚴格學生營養餐(含學生飲用奶)配送單位資質篩選和招投標,依法嚴厲查處加工銷售不合格食品行為。嚴格對學校食堂人員衛生、原材料、加工流程的規范管理,防止食源性細菌污染,嚴防學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七)開展超過保質期食品、回收食品專項整治。嚴格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及時自查清理超過保質期食品并采取停止經營等措施,主動將該食品清退出市場;對退市的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設立專門區域保存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與正常食品混淆或再行銷售。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和使用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行為,禁止使用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禁止采取更改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改換包裝等方式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規范對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處置,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對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防止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回流餐桌。
(八)開展“非法添加”和“違法廣告”問題專項整治。針對生產環節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等違法行為,深入開展風險排查,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堅決取締“黑窩點”、“黑作坊”和“黑工廠”。繼續加大對食品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嚴厲整治生產銷售粗制濫造、冒用品牌、虛假標識等假冒偽劣問題。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階段性成果,堅決防止問題反彈。
(九)開展網絡食品交易和進出口食品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通過互聯網銷售未經檢驗進口食品和“三無”、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網絡食品交易管理,嚴格規范網絡食品經營者及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服務提供者責任和義務,探索建立網絡食品交易監管制度。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加強口岸單位資源共享、情報互通,形成口岸監管合力。以糧食、食糖、食用油、肉類等為重點,依法嚴厲打擊走私和逃避監管等違法犯罪行為。
(十)開展食鹽安全專項整治。切實加強生產環節的監管,以加強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的源頭管理為重點,構建食鹽質量安全監管網。切實加強運輸環節的監管,對運輸車、船加大檢查力度,防止工業鹽流入食鹽市場。切實加強食鹽流通消費環節的監管,督促用鹽單位、食鹽流通企業和零售終端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規范城市餐飲行業用鹽行為,打擊農村地區銷售假冒偽劣食鹽和不合格食鹽的違法行為,著力解決“海水晶”、“印染助劑”、“工業副產鹽”等違法鹽產品沖擊食鹽市場的突出問題,并加大對食品加工企業使用工業鹽和鹵水問題的治理整頓力度。全面排查分析假冒偽劣食鹽的源頭,堅決取締制售假冒偽劣食鹽的地下“黑窩點”,提升食鹽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大執法力度,嚴懲違法犯罪行為
(一)持續保持打擊違法犯罪高壓態勢。將危害最為嚴重、人民群眾反映最為強烈、整治最為迫切的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作為打擊重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及司法解釋予以嚴懲重處。
(二)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無縫銜接。加強行政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在案件移交、信息通報、技術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形成打擊食品違法犯罪的合力。探索建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評估與應對機制。建立聯合掛牌督辦制度,依法查處大案要案。
(三)強化公安機關專業打擊力量。根據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要求,加強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明確機構和人員專職負責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各地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要協調有關部門盡快明確技術鑒定機構、涉案問題食品處置辦法,積極協調有關方面為公安機關提供技術支持等。
四、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形成社會共治
(一)探索建立企業首負責任制和懲罰性賠償機制。按照省、市統一部署,推動建立“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的企業首負責任制和食品質量安全懲罰性賠償機制。嚴格執行《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在嬰幼兒配方乳粉、白酒生產企業試點“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通過企業授權質量安全負責人,對原料入廠把關、生產過程控制和出廠產品檢驗質量安全負責。鼓勵企業通過提升自有檢驗能力或委托檢驗等方式加強對產品質量的控制。鼓勵企業實施良好農業規范(GAP)、良好生產規范(GMP),建立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以及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員工健康管理、培訓教育管理、食品生產經營操作規范等制度。
(二)推動重點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和食品品牌建設。大力扶持農業規模化、標準化生產,推進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規模養殖、水產健康養殖等創建活動。推動肉、菜、蛋、奶、糧等大宗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引導小作坊、小企業、小餐飲等生產經營活動向食品加工產業園區集聚。加快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良好生產規范實施,嚴格行業準入和許可制度,鼓勵基礎好、管理優、潛力大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做優做強。加強食品品牌建設,保護和傳承食品行業老字號,發揮其質量管理示范帶動作用,用品牌保證人民群眾對食品質量安全的信心。
(三)加強食品安全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全面建立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信用檔案,完善誠信信息共享機制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建設,重點推動在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飲料、釀造、食用植物油、調味品及休閑食品行業的建設工作,努力提升食品工業企業質量安全保障水平。按照省、市有關要求,探索通過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者“紅黑名單”制度促進企業誠信自律經營,推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在我市部分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試點工作。探索建立“餐桌污染治理體系”,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加強對食品相關行業協會工作的監督指導,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進食品安全師及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努力引導、督促行業良性發展。
(四)落實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貫徹落實《連云港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各級政府從財政上保障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適度擴大獎勵范圍,對提供有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要及時兌現獎勵。對舉報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等嚴重違法犯罪問題的舉報人,以及違法生產經營單位內部舉報人員,適當提高獎勵額度。嚴格執行舉報保密制度,依法嚴懲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行為。
五、加強宣傳教育,正確引導輿論
(一)深入開展科普宣傳。落實《連云港市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2011-2015年)》,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提高公眾自我保護和參與監督的能力。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在主流媒體定期刊播公益廣告。進一步深化正面宣傳,組織做好“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加大對監管先進人物和食品生產經營誠信典型的宣傳報道力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注重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發布,主動向新聞媒體宣傳和介紹食品安全重大方針政策、重點專項整治等情況,及時公布食品安全質量狀況和消費提示。完善監管部門與新聞媒體協調聯動機制,支持新聞媒體客觀及時報道食品安全問題。
(三)加強食品安全熱點問題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自覺接受媒體輿論監督。強化輿情監測,對輿論中存在的質疑、誤解主動發聲,做好澄清和解疑釋惑工作,及時發現和科學處置食品安全事件,合理引導公眾預期,嚴厲打擊謠言傳播,凈化輿論環境。
六、強化組織領導,搞好協調聯動
(一)開展食品安全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按照省統一部署和要求,開展食品安全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試點工作,以創建活動為抓手,通過示范帶動,推動各級政府落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舉措,提升食品安全整體保障水平和群眾的滿意度。
(二)完善部門間、區域間協調聯動機制。繼續完善部門間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故處置、宣傳教育以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協調聯動機制。鼓勵區域間建立風險隱患信息交流、跨地區大案聯合查處、行業產業帶動升級、重大問題協同研究等工作機制,推動形成維護食品安全的強大合力。
(三)強化督查考評,嚴格責任追究。各級政府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政府民生工程,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將食品安全納入政府年度綜合目標、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政府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評價,完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逐級健全督查考評制度。嚴格落實《江蘇省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與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強化行政問責,依法依紀追究食品安全事故中相關人員失職瀆職等責任。
《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4年6月12日
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3年,我市按照省、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管,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加大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懲處力度,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向好,但影響食品安全的一些薄弱環節仍然存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還時有發生。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蘇食安委〔2014〕1號)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相關部署要求,現就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強能力建設,夯實監管工作基礎
(一)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健全鄉鎮食品安全監管派出機構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加強村級食品安全信息員隊伍建設。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職責,強化縣鄉兩級監管職責,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加快推進畜禽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到位。充分發揮各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作用,強化綜合協調能力建設,完善協作配合機制。鄉鎮須安排專人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提升基層執法隊伍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建立健全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監管體系。
(二)加快提升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不斷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加強食用農產品和食品快檢、溯源技術和預警系統的研發和推廣應用,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水平。實施食品安全檢(監)測能力建設規劃,擴大監測品種,增加監測頻次,不斷加大監測力度。加快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加強基層食品安全檢測能力建設,提高一線監管執法隊伍技術水平。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充分共享檢驗檢測結果,減少重復檢驗檢測。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及其能力建設,建立和完善全市食源性疾病監測與報告網絡,強化監測結果統一匯總分析。組織實施市級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監測年度計劃,開展收購和庫存糧食質量安全的監測與抽查。加強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過程和制成品的全面監測。科學規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預警和評估工作,健全工作體系和機制,加強專業化人員隊伍建設。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穩步推進執法監管工作信息化。推進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監管效能。推動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平臺建設,逐步完善基礎數據庫,穩步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肉菜流通追溯、酒類流通追溯、乳制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鼓勵各地加大資金支持,開展試點建設,推動數據共享。加快食品安全監管統計基礎數據庫建設,提高統計工作信息化水平。推進食品安全信息惠民行動計劃,利用物聯網、溯源、防偽、條碼等技術,實施信息惠民工程。
(四)積極完善食品安全規章制度,著力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規范化水平。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安排,進一步完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等配套規章制度。根據新的監管體制要求,對原有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整合。重點針對芽菜、活禽、保健食品、餐廚廢棄物等監管空白和盲點,明確監管部門職責和工作要求,研究完善監管制度。完善食品質量標識制度,規范“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產品”、“清真食品”等食品、農產品認證活動和認證標識使用,規范轉基因食品標識的使用,提高消費者對質量標識與認證的甄別能力。做好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和宣貫工作。
(五)進一步加強應急能力建設,科學防范應對突發事件。修訂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管理指揮系統,強化專業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搞好應急裝備標準化配備,加強應急值守,開展培訓演練,提升監測預警、快速反應和統籌協調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報告制度,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獲知相關重大敏感信息后,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向相關部門通報。加強信息收集和輿情監測,做到敏感輿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加強和完善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完善多部門共同參與的突發事件應對協調聯動機制,妥善應對處置突發事件。
二、深化治理整頓,著力解決突出問題
(一)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全面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嚴格執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規范獸用抗菌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促進農藥、化肥科學減量使用。嚴厲打擊使用禁用農獸藥、超范圍使用限用農藥、非法添加激素類藥品、“瘦肉精”和孔雀石綠等違禁物質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大力推進食用農產品標準化、規范化、產業化生產。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重點把好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關口。
(二)開展生鮮乳、嬰幼兒配方乳粉專項整治。加強企業自建自控奶源建設監督,規范生鮮乳收購與奶站經營管理,嚴格原料奶檢驗檢疫和專車專線運輸。進一步做好全市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管和抽檢,及時公布抽檢結果。嚴禁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嚴禁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乳粉和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落實企業生產過程記錄和備案制度,嚴格經營備案查驗。進一步規范網絡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行為。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無證生產經營、假冒知名品牌以及走私乳粉和乳清粉等違法行為,及時公布違法違規單位“黑名單”。
(三)開展畜禽屠宰和肉制品專項整治。落實畜禽屠宰、病死畜禽收集處理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規范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加強活禽交易市場、肉類批發市場監管。依法嚴懲收購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肉制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畜禽屠宰企業規范管理,嚴厲打擊各類私屠濫宰行為。加強對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嚴禁毛皮動物胴體及其他未經檢驗檢疫動物肉品流入市場。
(四)開展食用油專項整治。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餐廚廢棄油脂,利用動物內臟、化工原料提煉、制售動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違法違規行為。深入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從源頭斬斷“地溝油”非法利益鏈,形成疏堵結合的良性運行機制。加強對進口食用油品的檢驗和對食用油品進口商的監管,防止不符合安全標準和質量標識標準油品流入市場。
(五)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加大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小作坊聚集村等重點區域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重點治理小賣部、小超市、流動攤販、批發市場銷售假冒偽劣、“三無”、過期食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農村餐飲服務單位人員健康、場地環境、清洗消毒的規范管理,進一步規范農村紅白喜事集體聚餐活動報告備案和審查指導制度,建立農村流動廚師持證上崗制度,排查消除風險隱患,確保集體聚餐安全。
(六)開展兒童食品、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嚴格規范兒童食品經營許可準入條件、經營者責任義務,督促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依法嚴厲查處校園周邊銷售低價劣質食品行為。強化學校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強中小學生營養餐管理,嚴格學生營養餐(含學生飲用奶)配送單位資質篩選和招投標,依法嚴厲查處加工銷售不合格食品行為。嚴格對學校食堂人員衛生、原材料、加工流程的規范管理,防止食源性細菌污染,嚴防學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七)開展超過保質期食品、回收食品專項整治。嚴格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及時自查清理超過保質期食品并采取停止經營等措施,主動將該食品清退出市場;對退市的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設立專門區域保存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與正常食品混淆或再行銷售。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和使用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行為,禁止使用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禁止采取更改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改換包裝等方式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規范對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處置,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對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防止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回流餐桌。
(八)開展“非法添加”和“違法廣告”問題專項整治。針對生產環節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等違法行為,深入開展風險排查,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堅決取締“黑窩點”、“黑作坊”和“黑工廠”。繼續加大對食品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嚴厲整治生產銷售粗制濫造、冒用品牌、虛假標識等假冒偽劣問題。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階段性成果,堅決防止問題反彈。
(九)開展網絡食品交易和進出口食品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通過互聯網銷售未經檢驗進口食品和“三無”、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網絡食品交易管理,嚴格規范網絡食品經營者及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服務提供者責任和義務,探索建立網絡食品交易監管制度。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加強口岸單位資源共享、情報互通,形成口岸監管合力。以糧食、食糖、食用油、肉類等為重點,依法嚴厲打擊走私和逃避監管等違法犯罪行為。
(十)開展食鹽安全專項整治。切實加強生產環節的監管,以加強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的源頭管理為重點,構建食鹽質量安全監管網。切實加強運輸環節的監管,對運輸車、船加大檢查力度,防止工業鹽流入食鹽市場。切實加強食鹽流通消費環節的監管,督促用鹽單位、食鹽流通企業和零售終端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規范城市餐飲行業用鹽行為,打擊農村地區銷售假冒偽劣食鹽和不合格食鹽的違法行為,著力解決“海水晶”、“印染助劑”、“工業副產鹽”等違法鹽產品沖擊食鹽市場的突出問題,并加大對食品加工企業使用工業鹽和鹵水問題的治理整頓力度。全面排查分析假冒偽劣食鹽的源頭,堅決取締制售假冒偽劣食鹽的地下“黑窩點”,提升食鹽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大執法力度,嚴懲違法犯罪行為
(一)持續保持打擊違法犯罪高壓態勢。將危害最為嚴重、人民群眾反映最為強烈、整治最為迫切的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作為打擊重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及司法解釋予以嚴懲重處。
(二)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無縫銜接。加強行政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在案件移交、信息通報、技術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形成打擊食品違法犯罪的合力。探索建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評估與應對機制。建立聯合掛牌督辦制度,依法查處大案要案。
(三)強化公安機關專業打擊力量。根據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要求,加強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明確機構和人員專職負責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各地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要協調有關部門盡快明確技術鑒定機構、涉案問題食品處置辦法,積極協調有關方面為公安機關提供技術支持等。
四、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形成社會共治
(一)探索建立企業首負責任制和懲罰性賠償機制。按照省、市統一部署,推動建立“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的企業首負責任制和食品質量安全懲罰性賠償機制。嚴格執行《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在嬰幼兒配方乳粉、白酒生產企業試點“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通過企業授權質量安全負責人,對原料入廠把關、生產過程控制和出廠產品檢驗質量安全負責。鼓勵企業通過提升自有檢驗能力或委托檢驗等方式加強對產品質量的控制。鼓勵企業實施良好農業規范(GAP)、良好生產規范(GMP),建立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以及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員工健康管理、培訓教育管理、食品生產經營操作規范等制度。
(二)推動重點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和食品品牌建設。大力扶持農業規模化、標準化生產,推進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規模養殖、水產健康養殖等創建活動。推動肉、菜、蛋、奶、糧等大宗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引導小作坊、小企業、小餐飲等生產經營活動向食品加工產業園區集聚。加快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良好生產規范實施,嚴格行業準入和許可制度,鼓勵基礎好、管理優、潛力大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做優做強。加強食品品牌建設,保護和傳承食品行業老字號,發揮其質量管理示范帶動作用,用品牌保證人民群眾對食品質量安全的信心。
(三)加強食品安全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全面建立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信用檔案,完善誠信信息共享機制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建設,重點推動在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飲料、釀造、食用植物油、調味品及休閑食品行業的建設工作,努力提升食品工業企業質量安全保障水平。按照省、市有關要求,探索通過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者“紅黑名單”制度促進企業誠信自律經營,推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在我市部分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試點工作。探索建立“餐桌污染治理體系”,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加強對食品相關行業協會工作的監督指導,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進食品安全師及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努力引導、督促行業良性發展。
(四)落實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貫徹落實《連云港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各級政府從財政上保障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適度擴大獎勵范圍,對提供有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要及時兌現獎勵。對舉報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等嚴重違法犯罪問題的舉報人,以及違法生產經營單位內部舉報人員,適當提高獎勵額度。嚴格執行舉報保密制度,依法嚴懲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行為。
五、加強宣傳教育,正確引導輿論
(一)深入開展科普宣傳。落實《連云港市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2011-2015年)》,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提高公眾自我保護和參與監督的能力。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在主流媒體定期刊播公益廣告。進一步深化正面宣傳,組織做好“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加大對監管先進人物和食品生產經營誠信典型的宣傳報道力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注重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發布,主動向新聞媒體宣傳和介紹食品安全重大方針政策、重點專項整治等情況,及時公布食品安全質量狀況和消費提示。完善監管部門與新聞媒體協調聯動機制,支持新聞媒體客觀及時報道食品安全問題。
(三)加強食品安全熱點問題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自覺接受媒體輿論監督。強化輿情監測,對輿論中存在的質疑、誤解主動發聲,做好澄清和解疑釋惑工作,及時發現和科學處置食品安全事件,合理引導公眾預期,嚴厲打擊謠言傳播,凈化輿論環境。
六、強化組織領導,搞好協調聯動
(一)開展食品安全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按照省統一部署和要求,開展食品安全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試點工作,以創建活動為抓手,通過示范帶動,推動各級政府落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舉措,提升食品安全整體保障水平和群眾的滿意度。
(二)完善部門間、區域間協調聯動機制。繼續完善部門間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故處置、宣傳教育以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協調聯動機制。鼓勵區域間建立風險隱患信息交流、跨地區大案聯合查處、行業產業帶動升級、重大問題協同研究等工作機制,推動形成維護食品安全的強大合力。
(三)強化督查考評,嚴格責任追究。各級政府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政府民生工程,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將食品安全納入政府年度綜合目標、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政府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評價,完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逐級健全督查考評制度。嚴格落實《江蘇省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與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強化行政問責,依法依紀追究食品安全事故中相關人員失職瀆職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