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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15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衛〔2015〕20號)【2017-03-10廢止】

   2015-07-01 238
核心提示: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衛生計生局(委)、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商務主管部門、質監部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出入境檢驗檢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衛生計生局(委)、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商務主管部門、質監部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5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等有關部門《2015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國衛食品發〔2014〕81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省衛生計生委會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7部門聯合制定了《2015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F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管理,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監測實施方案,確保按時保質完成省和本地區的監測任務;要根據《方案》要求,組織和配合承擔監測任務的機構開展監測工作。各地食品安全監管有關部門要協助監測人員進入食品生產、流通以及餐飲服務場所等采集樣品和收集相關信息。承擔監測任務的技術機構要加強計劃實施中的組織管理和質量控制,并按計劃要求及時上報監測數據。數據匯總機構要及時匯總分析各檢驗機構報送的監測數據。各級衛生計生部門監測中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應當及時通報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各部門要利用會商機制及時相互通報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
 
  省衛生計生委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省 商 務 廳
 
  省 質 監 局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省 糧 食 局
 
  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15年2月13日
 
  2015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等有關部門《2015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國衛食品發〔2014〕81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省衛生計生委會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7部門聯合制定本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兩部分內容:食品監測和食源性疾病監測。
 
  第一部分  食品監測
 
  2015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監測包括: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監測、食品中放射性污染監測和致病菌耐藥性及分子分型監測。
 
  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食品中放射性污染的監測范圍涵蓋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服務等環節,重點針對我省食品中有害元素、稀土元素、生物毒素、農藥殘留、有機污染物、食品添加劑,食品包裝材料和容器、食品加工工具與設備,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過程危害因素、生產加工過程產生的有害物質,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食品中寄生蟲,食品中禁用藥物、非食用物質,食品中放射性污染等項目開展監測。
 
  一、監測目的
 
 ?。ㄒ唬┝私馕沂?015年食品中的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狀況及其變化趨勢,確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來源,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進行風險預警;
 
 ?。ǘ┱莆瘴沂∈称窂纳a、流通到餐飲各環節和進口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分布情況,為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和采取有針對性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ㄈ┙⑹称分形⑸锛捌渲虏∫蜃铀菰捶治鰯祿欤瑸槠湟鸬氖澄镏卸緜魅驹吹淖粉櫵菰刺峁┯辛Φ目茖W依據;
 
 ?。ㄋ模ξ沂∫淹度脒\行的核電站周圍食品中的放射性水平及在建核電站周圍食品放射性本底進行監測,為我省放射性物質水平評估提供依據,并及時作出風險預警。
 
  二、監測任務
 
  (一)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監測。
 
  1.常規監測。監測項目包括食品中有害元素、生物毒素、農藥殘留、有機污染物、加工過程產生的有害物質、食品添加劑、衛生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寄生蟲和病毒等指標。監測樣品包括糧食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肉與肉制品、蛋與蛋制品、乳與乳制品、特殊膳食用食品、水產及其制品、茶葉、食用植物油、酒類、調味品、蜂產品、巧克力及其制品、藻類及其制品、飲料、焙烤及油炸類食品、餐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食品包裝材料等20大類。
 
  2.專項監測。監測項目包括食品中有害元素、有機污染物、禁用藥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非食用物質、食品添加劑、衛生指示菌和食源性致病菌等。監測樣品包括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肉與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與乳制品、水產及其制品、蜂產品、飲料、豆類及其制品、茶葉、調味品、油脂及其制品、糧食及其制品、焙烤及油炸類食品、餐飲食品、進出口食品和食品包裝材料等17大類。
 
  監測詳細任務內容見附件1。
 
 ?。ǘ┦称分蟹派湫晕廴颈O測。
 
  在已投入運行和在建核電站周邊,對7類食品開展放射性核素監測。監測詳細任務內容見附件2。
 
 ?。ㄈ┲虏【退幮员O測。
 
  監測對象為食品中檢出的沙門氏菌分離株。
 
  (四)致病菌分子分型監測。
 
  監測對象為食品中檢出的沙門氏菌分離株。
 
  三、任務分工
 
  由各相關部門通過指定、委托或購買服務等方式向省及各地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機構分配相關工作。
 
 ?。ㄒ唬┬l生計生部門承擔的監測工作。
 
  1.化學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監測(含常規監測和專項監測)。
 
  由省衛生計生委委托省疾控中心組織全省21個地級市及順德區疾控中心和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開展監測,具體工作安排見《2015年廣東省衛生計生系統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手冊》(以下簡稱《2015年工作手冊》,另文下發)。
 
  2.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監測(含常規監測和專項監測)。
 
  由省衛生計生委委托省疾控中心組織全省21個地級市及順德區疾控中心開展監測,具體工作安排見《2015年工作手冊》。
 
  3.食品中放射性污染監測。
 
  由省衛生計生委委托省職業病防治院承擔監測工作。
 
  4.耐藥性監測和致病菌分子分型監測。
 
  由省衛生計生委委托省疾控中心開展食品風險監測中致病菌沙門氏菌的耐藥性監測和分子分型監測,具體工作安排見《2015年工作手冊》。
 
 ?。ǘ┵|監部門承擔的監測工作。
 
  省質監局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方案制定具體監測計劃,另文下發。
 
  (三)食品藥品監管局承擔的監測工作。
 
  具體監測計劃另文下發。
 
 ?。ㄋ模┘Z食局承擔的監測工作。
 
  具體監測計劃另文下發。
 
 ?。ㄎ澹┏鋈刖硻z驗檢疫局承擔的監測工作。
 
  具體監測計劃另文下發。
 
  四、監測點的選擇
 
  各監測任務承擔部門應根據《2015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要求,結合我省人口分布情況、食品生產特點、地域分布和實驗室檢測能力等因素,確定監測點。
 
  省衛生計生系統2015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監測點,計劃覆蓋全省所有縣(市、區)。
 
  五、樣品采集要求及檢驗方法
 
  檢測數據可靠與否不僅受檢測方法影響,與樣品的代表性、數量、采集方法及分析部位也有直接關系,通常對大多數樣品,采樣誤差對結果的影響往往大于分析誤差,因此樣品采集工作將嚴重影響數據的準確性和風險監測的持續性。擔監測任務的部門應按照《方案》的規定和采樣環節組織樣品采集。
 
  為使檢測結果具有可比性,規范檢驗過程,承擔樣品檢測任務的部門應按照附表的注解以及《2015年國家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風險工作手冊》推薦的檢驗方法開展檢驗工作。
 
  六、數據報送
 
 ?。ㄒ唬└鞯丶部刂行某袚谋O測任務,原則上在完成樣品檢驗后的5日內報送監測數據。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監測,除上報監測數據外,還要向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送陽性菌株。報送信息模板參見《2015年工作手冊》。
 
 ?。ǘ┵|監部門報送數據按本系統要求執行。
 
 ?。ㄈ┦称匪幤繁O管部門報送數據按本系統要求執行。
 
 ?。ㄋ模┘Z食部門報送數據按本系統的要求執行。
 
 ?。ㄎ澹┏鋈刖硻z驗檢疫部門報送數據按本系統要求執行。
 
  七、質量控制、培訓及督導
 
 ?。ㄒ唬┏袚O測任務的部門,應組織對所承擔的監測項目進行培訓和實驗室間比對或質量控制考核。
 
 ?。ǘ┏袚O測任務的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對本部門所指定承擔檢測任務的檢驗機構進行督導。
 
  八、各部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ㄒ唬┦⌒l生計生委聯系人:劉卓、黃熙,聯系電話:020-83826210、83813351,電子郵箱:spc204@163.com。
 
  (二)省經信委聯系人:任立文,聯系電話:020-83135826,電子郵箱:2898249452@qq.com。
 
 ?。ㄈ┦∩虅諒d聯系人:董穗,聯系電話:020-38819896。
 
 ?。ㄋ模┦≠|監局聯系人:黎明,聯系電話:0320-38835778,電子郵箱:spxgqs@163.com。
 
 ?。ㄎ澹┦∈称匪幤繁O管局聯系人:陳凱、龍飛、陸江成,聯系電話:020-37886574、37885361、37886180。
 
 ?。┦〖Z食局聯系人:劉淑影,聯系電話:020-83566492,電子郵箱:kejichuyunchu@163.com。
 
 ?。ㄆ撸V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聯系人:劉琳琳,聯系電話:020-38290425,電子郵箱:liull@gdciq.gov.cn。
 
  (八)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人:鄧小玲、聞劍,聯系電話:020-31051262、31051136、18922341049、18922341046,電子郵箱:food-section@163.com。
 
  (九)省職業病防治院聯系人:楊宇華、黃偉旭,聯系電話:020-84186919、34063090、13925003634、18927588197,電子郵箱:13925003634@163.com。
 
  第二部分  食源性疾病監測
 
  本部分適用于2015年廣東省食源性疾病監測,包括病例監測、暴發監測。
 
  第一章  部門與機構職責
 
  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需由多部門和機構合作共同完成。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如下:
 
  一、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ㄒ唬┦吃葱约膊”O測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ǘ┲贫ńy一的質量管理方案,組織培訓、督導、考核;
 
  (三)采取措施保障監測工作的有效開展;
 
 ?。ㄋ模┍O測信息通報。
 
  二、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ㄒ唬﹨f助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定監測方案;
 
 ?。ǘ﹨f助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開展培訓、督導及評估等工作;
 
 ?。ㄈ┹爡^內監測信息的審核、匯總、分析和報告;
 
 ?。ㄋ模┹爡^內食源性疾病監測的技術指導、質量控制;
 
 ?。ㄎ澹┹爡^內陽性標本和菌株的復核、分子分型和藥敏試驗;
 
 ?。┏袚吃葱约膊×餍胁W調查;
 
 ?。ㄆ撸﹨f助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食源性疾病暴發涉嫌食品企業的溯源調查;
 
  (八)撰寫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三、醫療機構
 
 ?。ㄒ唬┦吃葱约膊〔±齻€案信息采集和報送;
 
  (二)標本的采集和標本的實驗室檢測(部分哨點醫院);
 
 ?。ㄈ┎±畔⑴c標本(菌株)的報送(部分哨點醫院);
 
 ?。ㄋ模﹨f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學調查。
 
  第二章  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
 
  2015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源性疾病監測包括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和食源性疾病暴發監測。
 
  第一章 部門與機構職責
 
  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需由多部門和機構合作共同完成。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如下:
 
  一、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一)食源性疾病監測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ǘ┲贫ńy一的質量管理方案,組織培訓、督導、考核;
 
  (三)采取措施保障監測工作的有效開展;
 
 ?。ㄋ模┍O測信息通報。
 
  二、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一)協助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定監測方案;
 
 ?。ǘ﹨f助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開展培訓、督導及評估等工作;
 
  (三)轄區內監測信息的審核、匯總、分析和報告;
 
 ?。ㄋ模┹爡^內食源性疾病監測的技術指導、質量控制;
 
 ?。ㄎ澹┹爡^內陽性標本和菌株的復核、分子分型和藥敏試驗;
 
 ?。┏袚吃葱约膊×餍胁W調查;
 
  (七)協助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食源性疾病暴發涉嫌食品企業的溯源調查;
 
 ?。ò耍┳珜懥餍胁W調查報告。
 
  三、醫療機構
 
 ?。ㄒ唬┦吃葱约膊〔±齻€案信息采集和報送;
 
  (二)標本的采集和標本的實驗室檢測(部分哨點醫院);
 
 ?。ㄈ┎±畔⑴c標本(菌株)的報送(部分哨點醫院);
 
 ?。ㄋ模﹨f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學調查。
 
  第二章 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
 
  2015年廣東省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內容和要求基本同2014年。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工作內容包括病例信息的采集和病原學檢驗兩部分內容。
 
  一、病例信息采集
 
  (一)目的。
 
  通過對個案病例信息的采集、匯總和分析,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發生情況,為及時發現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和暴發線索提供依據。
 
 ?。ǘ┕ぷ鲀热?。
 
  1.食源性疾病病例。
 
 ?。?)監測主體:2015年已有的76家監測醫院與2015年新增74家監測醫院(具體醫院名單詳見《2015年工作手冊》)
 
  (2)監測對象:對疑似與食品有關的生物性、化學性、有毒動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進行監測。
 
  (3)監測內容:主要為病例基本信息、臨床癥狀與體征、飲食暴露史、標本采集信息等。
 
  (4)監測工具:詳見《2015年工作手冊》。
 
  2.食源性異常病例。
 
 ?。?)監測主體:2015年已有的76家監測醫院與2015年新增74家監測醫院(具體醫院名單詳見《2015年工作手冊》)。
 
 ?。?)監測對象:由食品或懷疑由食品引起,根據臨床表現、實驗室和輔助檢查等無法做出明確診斷的就診病例。
 
 ?。?)監測內容:主要為病例基本信息、臨床癥狀與體征、檢查結果、主要診斷、可疑病因、可疑食品、上報原因等。
 
 ?。?)監測工具:詳見《2015年工作手冊》。
 
  (三)信息報送。
 
  1.食源性疾病病例報告。
 
 ?。?)監測點醫院接診醫師負責采集信息,填寫《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信息表》并于當日完成網報。區縣級和地市級疾控中心對轄區內監測數據進行審核后網報省級疾控中心。
 
  (2)每月醫院防?;蛳嚓P部門應及時填寫《食源性疾病監測醫院每月腹瀉數據匯總表》并于每月5號前報送當地疾控中心。當地疾控中心錄入數據并于10日前報送省、市疾控中心。
 
  不設縣區的地市,醫院防?;蛳嚓P部門將以上資料直接報送所在地市疾控中心,地級以上市疾控中心錄入數據并報送省疾控中心。
 
  2.食源性異常病例報告。
 
  臨床醫生發現符合定義的食源性異常病例后,監測醫院應及時組織專家會診,確認后填寫《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報告卡》上報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轄區疾控中心接到報告卡并審核后,應立即向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匯報,并協助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立即組織信息核實。轄區疾控中心填寫并上報“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系統”,同時將信息反饋監測醫院。
 
  二、病原學檢驗
 
 ?。ㄒ唬┦吃葱灾虏【O測。
 
  1.目的。
 
 ?。?)掌握食源性疾病病原體感染的流行趨勢,為生物性食源性疾病的預測、預警提供基礎數據。
 
  (2)為食源性疾病診斷提供病原學確證,通過對特定病原體進行深入分析,從病原學上提供病因相關性的實際證據。
 
 ?。?)提高聚集性病例的識別能力,為食源性疾病治療、預防和控制措施提供指導。
 
  2.監測主體。
 
  31家監測醫院以及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監測醫院名單請詳見《2015年工作手冊》。
 
  3.監測對象。
 
  由食品或懷疑由食品引起的、以腹瀉癥狀為主的就診病例。腹瀉是指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糞便性狀異常(稀便、水樣便、粘液便或膿血便等)。
 
  重點關注對象包括:(1)發熱、血便、脫水等重癥或持續性腹瀉患者;(2)食品從業人員、托幼或醫療護理機構人員;(3)消化內科門診或腸道門診感染性腹瀉病例;(4)非急性胃腸炎入院病例超過3天后出現腹瀉癥狀,不應納入監測對象。
 
  4.生物樣本采集。
 
  詳見《2015年工作手冊》。
 
  5.實驗室檢驗。
 
  (1)生物標本檢驗。
 
  沙門氏菌、志賀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致瀉大腸埃希氏菌為各監測醫院必須開展監測的食源性致病菌。
 
  (2)食源性致病菌分子分型與藥敏試驗。
 
  食源性致病菌進行PFGE分子分型和藥敏試驗。
 
  (3)檢驗方法。
 
  生物標本檢驗和食源性致病菌分子分型與藥敏試驗方法見《2015年工作手冊》。
 
 ?。?)菌株上送。
 
  廣州、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監測醫院臨床檢驗實驗室每周五將本周分離的菌株集中上送至各自的PFGE網絡實驗室;其余地區監測醫院每周五將本周分離的菌株集中快遞至省疾控中心病原微生物所。
 
  6.信息報送。
 
  (1)生物標本檢驗結果。
 
  監測醫院將檢測食源性致病菌的病例信息一周內錄入“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系統”。
 
 ?。?)食源性致病菌分子分型與藥敏試驗結果。
 
  原則上從接收菌株至結果上報不超過兩周。省疾控中心匯總結果并審核后,每周上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同時反饋給醫院。
 
  (二)諾如病毒監測。
 
  1.目的。
 
  感染性腹瀉病原體復雜多樣,單一腹瀉病原體的監測體系已難以適應當前食品安全防控工作的需要,為進一步了解感染性腹瀉的發病態勢、病原特點等,將諾如病毒一并納入食源性疾病病原學監測體系。
 
  2.監測主體。
 
  10家監測醫院以及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監測醫院名單見《2015年工作手冊》。
 
  3.監測對象。
 
  諾如病毒感染腹瀉病例的監測定義及診斷標準(包括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實驗室確診病例):按照衛生部頒布的傳染病診斷行業標準(WS271-2007)執行。
 
  采集監測門診中符合“腹瀉病例”監測定義的病人糞便標本,開展諾如病毒檢測。
 
  4.生物樣本采集。
 
  詳見《2015年工作手冊》。
 
  5.實驗室檢驗。
 
  市級疾控中心收到標本后,須將標本保存在-40℃以下冰箱,并按照諾如病毒檢測程序(詳見《2015年工作手冊》)中的方法開展檢測。
 
  6.信息報送。
 
  市級疾控中心每月5日前將上月檢測結果進行網絡報告,并反饋至監測醫院。同時,將上月陽性標本和隨機抽取10%的陰性標本按照生物安全要求送至省級疾控中心。省級疾控中心收到標本后1個月內將抽查復核結果進行網絡報告/訂正,并反饋至市級疾控中心。
 
  三、數據分析利用
 
 ?。ㄒ唬┎±畔⒌膮R總與分析。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監測醫院每日匯總分析轄區內病例信息、病原學檢驗結果、分子分型結果,發現出現以下情況時,應及時進行信息核實,并向所在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有關監測信息。
 
 ?。ǘ┦称钒踩[患識別與通報。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通過監測發現導致或可能導致食源性疾病暴發的食品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有關信息。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ㄈ┧菰凑{查。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監測數據分析情況開展病因性食品的溯源調查。
 
  第三章 食源性疾病暴發監測
 
  一、目的
 
  通過對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的監測和歸因分析,掌握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的高危食品和危險因素,為制定、調整食源性疾病防控策略提供依據。
 
  二、監測內容
 
 ?。ㄒ唬┧邪l病人數在2人及以上或出現1名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
 
  (二)對食源性疾病暴發調查中環境、食品、生物標本中致病菌分離株進行分子分型和藥敏試驗。
 
  三、監測主體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所有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
 
  四、報告流程
 
  (一)醫療機構在日常診療中一旦發現疑似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應當及時上報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ǘ└骷壖部刂行拿咳諈R總分析轄區內監測信息,發現疑似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達到各級相應應急處置級別的,應當及時上報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三)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進行信息核實,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四)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置后,應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五)各級疾控中心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后,及時通過“食源性疾病暴發監測系統”報送基本情況;一周內,通過“食源性疾病暴發監測系統”報送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六)省級和地市級疾控中心對轄區內疾控中心上報的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進行審核。
 
 ?。ㄆ撸┦〖壖部刂行募皶r向國家食源性疾病分子溯源網絡(TraNet)報送食源性致病菌菌株信息、分子分型和藥敏試驗結果。
 
  五、報告原則與要求
 
 ?。ㄒ唬┦吃葱约膊”┌l事件報告是《食品安全法》法定報告職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可能影響創建全國衛生城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績效考核等原因干擾或影響依法報告。
 
  (二)所有地級市和縣區級疾控機構對所有涉及發病人數2人及以上或出現1名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均要參加食源性疾病暴發的報告工作。各地級市和縣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協調同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保證調查信息的完整性和報告的及時性。
 
  第四章 工作培訓及質量控制
 
  為了保證監測結果的可靠性,提高工作質量,承擔監測任務的各級技術機構應建立相應的質量控制措施,將監測工作納入質量管理體系。
 
  一、培訓
 
 ?。ㄒ唬┦⌒l生計生委委托省疾控中心組織開展本方案相關的技術培訓工作,培訓時統一下發《2015年工作手冊》,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ǘ┦〖部刂行慕y一制定計劃,組織疾控中心對轄區內監測醫院進行院內食源性疾病防治知識培訓、組織食源性疾病暴發(食物中毒)流行病學調查培訓,統一培訓教材和內容,并進行培訓效果評估。
 
  二、質量控制
 
 ?。ㄒ唬┦吃葱约膊〔±O測。
 
  1.疾控中心。
 
  (1)省疾控中心統一制定計劃和考核方案,省衛生計生委組織轄區疾控中心與監測醫院開展工作督導及交流。
 
 ?。?)省疾控中心定期通過網絡提供食品安全熱點等相關信息;監測結果通過《廣東省食源性疾病監測專報》的形式反饋給監測醫院及其轄區疾控中心。
 
 ?。?)省疾控中心制定食源性疾病監測醫院致病菌分離和檢測的質量控制計劃、實驗室標準化操作手冊,統一開展生物標本檢驗、菌株鑒定、藥敏和分型等實驗。2015年省疾控中心仍將選取部分監測醫院開展食源性致病菌平行分離質控考核。
 
 ?。?)省疾控中心及五個區域實驗室要做好實驗室內質量控制。
 
  (5)省疾控中心及各轄區疾控中心須指定聯系人建立信息互通,負責信息的收集與處理、樣本的接收與送檢、檢驗結果的反饋等。
 
  2.監測醫院。
 
 ?。?)監測醫院應開展院內培訓、發放學習資料,通過院內宣傳欄、宣傳單張、網絡、院刊等做好宣傳工作。
 
  (2)監測醫院需做好原始記錄、資料檔案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工作總結;監測醫院要保證病例標本采集率、采集質量、及時運送標本;監測結果報告及時率和反饋率及實驗室病原學檢測鑒定的準確率需達100%。
 
 ?。?)臨床實驗室要做好實驗室內質量控制。
 
 ?。?)監測醫院須指定聯系人建立信息互通,負責信息的收集與處理、樣本的接收與送檢、檢驗結果的反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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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地市級疾控中心加強對縣(區)級疾控中心報告的審核,省疾控中心負責全省報告的審核,保證報告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2. 各級疾控中心食物中毒流行病學調查原始記錄及報告應歸檔管理。省疾控中心應對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事件報告系統中每起報告的《食物中毒流行病學調查結案書面報告》進行歸檔管理。
 
  3. 各級疾控中心負責指定食物中毒事件流行病學調查及報告聯系人與省疾控中心建立信息互通、樣本的上送及復核、檢驗結果的反饋等。
 
  各部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衛生計生委聯系人:劉卓、黃熙,聯系電話:020-83826210、83813351,電子郵箱:spc204@163.com。
 
  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人:鄧小玲、黃瓊,聯系電話:020-31051262、31051152、18922341049、18922341047,電子郵箱:food-section@163.com。
 
  附件:1.   2015年廣東省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實施方案
 
  2.   2015年廣東省食品中放射性污染監測實施方案


 
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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