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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4-05-27 817
核心提示:各區縣食安委、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食安委全體(擴大)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

各區縣食安委、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食安委全體(擴大)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日照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2014年5月12日

  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l4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科學監管理念為指導,加快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健全完善監管制度,強化基層基礎建設,全面提高監管能力,深入開展治理整頓,著力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構建社會共治體系,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加快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確保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深化治理整頓,保持嚴打高壓態勢

  (一)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全面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嚴格執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規范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促進農藥、獸藥、化肥科學減量使用。嚴厲打擊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激素類藥品或其他違禁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推進食用農產品標準化、規范化、產業化生產,蔬菜、果品等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程度提高到63%以上;“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認定面積占食用農產品產地總面積的比率提高到38%以上;規模養殖場獲得無公害認證的比率提高到60%以上;認證水產品面積占養殖總面積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農業、海洋與漁業、林業、畜牧獸醫部門根據職責分別組織實施)

  (二)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等乳制品專項整治。加強企業自建自控奶源建設監督,規范生鮮乳收購與奶站經營管理,嚴格原料奶檢驗檢疫和專車專線運輸。嚴厲查處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嚴禁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乳粉和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落實企業生產過程記錄和備案制度,嚴格經營備案查驗,嚴厲打擊走私乳粉和乳清粉等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管、畜牧獸醫、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根據職責分別組織實施)

  (三)開展肉類專項整治。建立病死畜禽收集處理辦法。加強活禽交易市場、肉類批發市場監管。嚴厲查處違法收購、加工、銷售病死畜禽和注水肉及未經檢驗肉制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生豬、牛羊等屠宰企業的規范管理,嚴厲打擊各類私屠濫宰行為。加強對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自制肉制品的監督檢查,重點打擊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違法違規行為,嚴禁毛皮動物生肉等未經檢驗檢疫動物肉品流入市場。(商務、畜牧獸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別組織實施)

  (四)開展食用油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餐廚廢棄油脂,利用動物內臟、化工原料提煉、制售動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違法犯罪行為。深入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年底前建成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體系及處理設施。組織開展食用調和油標識標注的專項檢查,加強對食用油黃曲霉毒素、苯并芘專項抽檢以及進口食用油品的檢驗檢測,嚴防假冒偽劣、不符合安全標準和質量標識標準的油品流入食品市場。(食品藥品監管、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根據職責分別組織實施)

  (五)開展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針對生產環節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等違法行為,深入開展風險排查,加大監督抽檢力度,深挖行業“潛規則”。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非法宣傳)階段性成果,加大對易非法添加保健食品的檢查及抽檢力度,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產品,規范生產流通秩序。(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實施)

  (六)開展兒童食品、學校食堂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嚴格規范兒童食品經營許可準入條件、經營者責任義務,督促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開展學校食堂治理整頓,學校食堂量化分級覆蓋率達到90%。加強中小學生營養餐管理,規范學校周邊餐飲服務。探索建設校園周邊“放心零食”小賣店。(食品藥品監管、教育部門根據職責分別組織實施)

  (七)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加大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品種的整治力度,重點治理食用農產品違法保鮮,“兩超一非”即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制售假冒偽劣、“三無”、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農村餐飲服務單位人員健康、場地環境、清洗消毒的規范管理,規范農村紅白喜事集體用餐申報,建立農村流動廚師持證上崗制度。強化農村集中式供水單位監管,加強生活飲用水監督監測,監管覆蓋率達到 100%。(公安、農業、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工商部門根據職責分別組織實施)

  (八)開展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嚴格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規范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管理,整治無證照生產經營、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食品經營主體未按規定建立臺賬和索證索票等違法行為,嚴把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開展大中型及連鎖超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啟動大型及連鎖超市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示范創建率達到60%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實施)

  (九)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專項整治。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進行全面摸底,推行準入備案管理制度,規范生產加工經營行為,完善監管措施,消除監管盲區。堅決取締一批“黑窩點”、“黑作坊”和“黑工廠”。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覆蓋率達到90%以上,食品銷售攤販監管覆蓋率達到70%以上,小餐飲監管覆蓋率達到95%以上。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管理,監管覆蓋率達到 90%以上。 (食品藥品監管、衛生、城管執法部門根據職責分別組織實施)

  (十)開展網絡食品交易等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通過互聯網銷售未經檢驗進口食品和“三無”、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網絡食品交易管理,嚴格規范網絡食品經營者及提供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服務經營者責任和義務。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進出口食品走私違法犯罪。(食品藥品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海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別組織實施)

  二、強化體系建設,夯實監管工作基礎

  (一)健全完善監管體系。深入推進區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在鄉鎮(街道)設立監管所,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建立協管員隊伍,建立健全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監管體系。強化公安機關專業打擊力量,加強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強化農業、畜牧、海洋與漁業、林業監管力量。健全完善市、縣、鄉、村四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推進縣、鄉級食用農產品監管機構建設。開展食品安全基層基礎工作示范創建,發揮典型引領作用。

  (二)健全制度體系。完善食品安全刑事偵查和立案標準等相關規定,提高刑事責任追究效率。建立食用農產品原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制度,建立食品問題產品召回備案下架制度、保健食品原料登記制度,努力實現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追溯。建立完善食品質量標識制度,規范“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非轉基因食品”等標識的認證和使用。加大國家標準執行力度,鼓勵企業參與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

  (三)健全檢驗檢測和風險監測體系。加快推進市、縣兩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建設,建立協調統一、布局合理、適應需求、運轉高效的檢驗檢測體系。研究制定能力建設標準,明確層級設置和功能定位。抓好國家食品安全檢(監)測能力建設項目的實施,提高食品檢驗檢測水平。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按有關要求提高自檢能力。進一步推進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經費、信息“三統一”。加快建立全市抽檢監測數據共享平臺,實現結果互認、信息共享。完善風險監測網絡,切實加強風險分析、評估、交流和預警,提高系統性風險防范能力。

  (四)健全應急處置體系。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管理指揮系統,強化專業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搞好應急裝備標準化配備,加強應急值守,開展培訓演練,提升監測預警、快速反應和統籌協調能力,確保及時妥善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五)健全誠信體系。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第一責任人意識和誠信意識,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實施“紅黑名單”制度,完善誠信信息共享機制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推進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結果與行業準入、融資信貸、稅收、用地審批等掛鉤,發揮其他領域對食品安全失信行為的懲戒作用。探索建立企業責任首負制、強制保險、民事賠償、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在嬰幼兒配方乳粉等兒童食品、白酒、葡萄酒、保健食品行業開展試點。

  (六)健全信息化監管體系。加快信息平臺建設,探索建立科學統一、功能完善的“全品種、全過程、全覆蓋”食品安全信息化監管體系,提升監管效能和服務水平。探索建立市、縣、鄉三級食品安全監管業務專網和虛擬通信網,實現區縣、部門之間信息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利用物聯網、溯源、防偽、條碼等技術,建立完善食品質量可追溯系統。加強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建立統計基礎數據庫。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科技支撐,加快食品檢驗關鍵技術、監管信息技術等的立項。

  三、完善工作機制,提高監管執法水平

  (一)完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加強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推動各級食安辦加強自身建設,強化食安辦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監督指導等方面的職責定位。充分發揮食安辦牽頭抓總作用,明確食安委成員單位責任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統一高效的食品安全工作協調聯動機制,提高監管工作的系統性、協調性、一致性。

  (二)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立健全聯席會議、聯合掛牌督辦等制度,加強行政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在案件移交、信息通報、技術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協作配合,形成打擊食品違法犯罪的合力,依法查處大案要案。探索開放食品安全信息平臺接口,逐步實現公安機關與行政監管部門信息共享。

  (三)完善檢打聯動工作機制。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及時通報結果信息。對抽檢監測發現的問題食品和相關企業及時依法核查處理;對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涉嫌食品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進行核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級公安機關將線索排查和案件偵辦中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并通報給主管部門,公安機關涉案食品鑒定經費要納入年度預算予以保障。

  (四)完善考核評價與獎懲約束機制。建立食品安全目標責任制,科學設置績效考核指標,完善考核制度,加強考核評價與績效評估,強化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建立更為嚴格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使權力和責任緊密掛鉤,督促落實監管責任,嚴防失職瀆職行為的發生。對于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在各類評先樹優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

  四、加強宣傳教育,推動建立社會共治

  (一)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認真落實國家《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和科學素養,增強自我保護和參與監督的能力。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在日照日報、日照廣播電視臺等市內主流媒體刊發、播放食品安全公益性宣傳內容。進一步深化正面宣傳,組織做好“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加大對監管先進人物和食品生產經營誠信典型的宣傳報道力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著力抓好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將食品安全納入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加強對各級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管理的專題培訓。積極探索網絡平臺遠程教育和在線考試等多種培訓方式。強化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培訓,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每人每年至少參加40小時的集中培訓。加強對各類食品從業人員和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培訓,提高其責任意識和業務素質。

  (三)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舉辦新聞發布會,主動宣傳和介紹食品安全重大方針政策、重點專項整治情況等,及時公布食品安全質量狀況和消費提示。完善監管部門與新聞媒體協調聯動機制,支持新聞媒體客觀及時報道食品安全問題。提倡各級各有關部門,通過開通官方微博,主動回應社會關切,與公眾實現互動。強化輿情監測,及時發現和科學處置食品安全事件,嚴厲打擊謠言傳播,凈化輿論環境。

  (四)健全舉報投訴網絡,深入落實有獎舉報。進一步完善“12331”等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體系,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建立舉報信息保密和舉報人保護機制。完善舉報獎勵制度,落實獎勵資金,簡化工作流程,確保及時兌現獎勵,實現舉報投訴應獎盡獎,舉報投訴回復率達到100%。

  (五)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和專家作用。切實發揮好食品相關行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社會組織作用,探索建立行業自律機制,有效解決行業內部共性問題。建立食品安全專家庫和重大決策專家咨詢制度,充分吸收專家學者參與政策研究、制度設計、標準和監管措施制定,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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