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12年國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12〕3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抽檢目的和原則
通過圍繞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致病微生物污染、化學危害物質污染、濫用食品添加劑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危害因子開展的監督抽檢,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防范食品安全系統性風險,督促指導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強經營管理,增強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確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堅持依法、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統一組織領導、統一工作方案、統一檢測指標、統一檢測方法的要求,組織實施全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
二、抽檢地域和場所
抽檢地域是全省21個市州。抽檢場所以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旅游景區(含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小型餐飲單位為重點,覆蓋各類餐飲單位(特大型餐館、大型餐館、中型餐館、小型餐館、小吃店、快餐店、飲品店、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被抽檢場所的數量原則上每市州每次抽樣重點場所應不少于17家,其他不少于9家。
三、抽檢品種和數量
抽檢品種由兩部分構成:第一部分為必檢品種,包括有生食水產品、自制熟肉制品、非發酵豆制品、煎炸用油、節日食品(元宵、粽子、月餅)、自制調味品(火鍋底料、辣椒醬(粉))、自制飲料及餐飲具等8大類11個品種;第二部分為限選品種,結合我省餐飲消費特點以及監管需要,確定有涼拌菜、盒飯、面制品(油條、饅頭)、淡水魚蝦、豬肉等5大類6個品種。各品種具體檢測指標見附件1。
每次抽檢涉及品種的抽檢樣本數量不少于100件/品種(詳見附件1:2012年全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計劃表),全年計劃抽檢樣本2580件。
四、抽檢安排和分工
抽檢工作由省局統一組織實施。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食品樣品采集和部分樣品的快速初篩;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成都市食品藥品檢測中心、樂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南充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宜賓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成都站等6家檢驗機構負責樣品檢驗工作。各市州局和檢驗機構具體分工和任務安排詳見《2012年全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計劃表》(附件1)。
五、工作進度安排
第一期:2月29日前完成樣品采集,3月21日前完成樣品檢驗。3月5日前相關市州局將《樣品信息登記表》(附件5)以excel形式報送省所;3月23日前各檢驗單位以excel形式將《檢驗結果匯總表》(附件6)、《不合格信息登記表》(附件7)以及結果分析報告等報送省所,同時,將不合格樣品檢驗報告傳至相關市州局;3月29日前省所將匯總信息報送省局,相關市州局將問題查處情況報送省局。
第二期:4月30日前完成樣品采集,6月11日前完成樣品檢驗。5月7日前相關市州局將《樣品信息登記表》(附件5)以excel形式報送省所;6月15日前各檢驗單位以excel形式將《檢驗結果匯總表》(附件6)、《不合格信息登記表》(附件7)以及結果分析報告等報送省所,同時,將不合格樣品檢驗報告傳至相關市州局;6月27日前省所將匯總信息報送省局,相關市州局將問題查處情況報送省局。粽子的工作開展時間相對提前,確保6月15日前報送監督抽檢數據、結果分析報告和問題查處情況等。
第三期:8月3日前完成樣品采集,9月7日前完成樣品檢驗。8月10日前相關市州局將《樣品信息登記表》(附件5)以excel形式報送省所;9月14日前各檢驗單位以excel形式將《檢驗結果匯總表》(附件6)、《不合格信息登記表》(附件7)以及結果分析報告等報送省所,同時,將不合格樣品檢驗報告傳至相關市州局;9月26日前省所將匯總信息報送省局,相關市州局將問題查處情況報送省局。月餅的工作開展時間相對提前,確保9月21日前報送監督抽檢數據、結果分析報告和問題查處情況等。
第四期:10月19日前完成樣品采集,11月12日前完成樣品檢驗。10月26日前相關市州局將《樣品信息登記表》(附件5)以excel形式報送省所;11月5日前各檢驗單位以excel形式將《檢驗結果匯總表》(附件6)、《不合格信息登記表》(附件7)本期以及全年結果分析報告等報送省所,同時,將不合格樣品檢驗報告傳至相關市州局;11月15日前省所將匯總信息、全年結果分析報告等報送省局,相關市州局將問題查處情況報送省局。
六、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全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把監督抽檢工作同日常監督、餐飲服務示范工程建設結合起來,落實專人,明確責任,保證按時圓滿完成各項工作。
(二)各市州局和檢驗單位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規范》的要求,開展抽檢,確保監督抽檢依法、科學、客觀、公正。抽樣人員要嚴格按照食品抽樣程序和準則購買樣品,相關檢驗機構要積極協助,加強技術支持,根據需要做好樣品預處理。各檢驗機構要嚴格按照《食品檢驗工作規范》開展檢驗工作,根據需要編寫操作手冊。各單位要加強對參與抽檢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建立并落實責任制度,確保程序合法有效,結果準確可靠。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要及時匯報,并認真研究加以解決。
(三)認真做好檢驗結果匯總和報送工作。各市州局、檢驗機構要及時、準確匯總每次監督抽檢信息,按照規定和時限要求報送樣品信息登記表、檢驗結果匯總表、不合格產品信息表(附件5、6、7)。11月20日前,各市州局上報本單位抽檢工作總結,各檢驗單位匯總全年抽檢信息,并按照附件8的要求報送2012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總結報告。
(四)各市州局要充分發揮監督抽檢的效能,注重監督抽檢工作對日常監督的引導作用,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通過責任約談等方式,誡勉企業,并依法進行查處。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應要求企業進行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餐飲服務單位,堅決關閉。對在監督抽檢中發現涉嫌非法添加行為的,必須嚴格按照衛生部等六部局《關于加強違法使用非食用物質加工食品案件查辦和移送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11】14號)四個一律要求處理。同時,要認真分析監督抽檢中反映出的共性和突出問題,查找原因,幫助、指導餐飲服務企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消除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隱患,有效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五)要嚴格質量控制。各檢驗機構要按照相關要求,對本年度監督抽檢涉及的檢驗項目進行檢驗方法學驗證,并從中選擇2-3個檢驗項目參加同行或國際能力驗證,提高檢驗水平。省局將根據監督抽檢實施方案,制定針對性質量控制措施,加強對監督抽檢工作的質量控制,并將不定期組織督導和檢查。
七、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安全監管處
聯系人:張澤軍
電話:028-86786227
傳真:028-86782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