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委機關有關處室和稽查總隊、投訴舉報中心:
現將《天津市市場監管系統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8年7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市市場監管系統2018網絡市場監管
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委《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國市監市〔2018〕67號)的通知要求,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網絡市場環境,促進我市網絡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市市場監管委決定于2018年7月至11月開展“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以下簡稱“網劍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和“依法管網、以網管網、信用管網、協同管網”的總體要求,不斷適應網絡市場監管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積極發揮天津網絡市場監管部門聯席會議作用,深化“網監+”監管機制作用,優化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通過開展網劍行動,以打擊網絡侵權假冒、刷單炒信、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等違法行為和落實平臺責任、規范格式合同為重點,更好地實現對網絡市場的全流程、全鏈條精準監管,進一步遏制網絡市場突出違法問題,提升網絡商品和服務質量,營造規范的網絡市場競爭秩序和良好的消費環境。
二、工作重點
(一)規范網絡經營主體資格,保障網絡經營活動的可追溯性。督促網絡交易平臺按照《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等規章要求登記備案,并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經營資格進行審查、登記、公示。嚴厲查處偽造企業名稱、冒用其他企業名稱的非法主體網站和無證經營、缺乏資質的經營行為。
(二)嚴厲查處制售侵權假冒偽劣網絡商品行為,探索建立生產、流通、消費全鏈條監管機制。嚴懲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偽造產地、廠名、質量標志,篡改生產日期,在網售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違法行為。加強與平臺的溝通與協作,有效利用大數據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商標侵權案件線索發現能力,根據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投訴舉報、媒體報道等,以高知名度商標、地理標志、涉外商標、老字號注冊商標為重點,從嚴從重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加強嬰幼兒輔食等重點食品監管,嚴厲查處網絡銷售假劣食品、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網絡銷售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力度。從生產源頭、流通渠道和消費終端進行全方位整治,增強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震懾力。
(三)整治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以市場混淆等違法行為為重點,推動執法辦案工作。嚴厲打擊通過組織惡意注冊、虛假交易、虛假評價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從嚴處罰限制、排斥平臺內的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參與其他網絡交易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等行為。積極推動執法辦案工作取得新突破。
(四)堅持正確宣傳導向,加大對網絡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打擊力度。嚴查互聯網藥品違法廣告和虛假信息,加大對包括醫療、藥品、食品、保健食品等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密切相關的重點熱點領域執法力度。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加強自律,規范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宣傳信息,嚴禁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
(五)規范網絡合同格式條款,加大對新零售消費業態的監管力度。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完善與平臺內經營者、消費者之間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條款,采用顯著方式提請合同相對人注意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格式條款。認真及時查處混淆“定金”與“訂金”、不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自行解釋“商品完好”以及在線旅游等網絡服務交易平臺經營者采用訂金不退、增加限退條件等方式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關注規范新型消費業態、模式,加大對網絡銷售保健食品、提供生活信息服務等領域的監管力度。
三、具體要求
(一)突出問題導向,精心組織部署。以網絡市場監管突出問題、電子商務產品質量抽查結果、消費投訴舉報集中以及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為重點,注重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原則和理念,堅持規范與整治結合,研究切實可行的具體實施方案。關注網絡市場突發熱點問題,回應社會關切。適時開展宣傳,發布典型案例,形成良好輿論氛圍。
(二)加強網上執法,樹立執法權威。發揮“一支隊伍管執法”體制優勢,圍繞網上商標侵權、虛假廣告、銷售假冒偽劣等國計民生領域投訴舉報集中、社會公眾反映強烈、嚴重擾亂網絡市場秩序、危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重點熱點問題,集中查辦一批大案要案,顯著增強維護網絡市場秩序的控制能力。充分發揮“網監+”機制作用,強化網上發現、源頭追溯、終端倒查,推動線上線下共同治理。建立健全線索通報、證據移轉、案件協查、大要案件掛牌督辦等制度,優化跨地域跨部門執法指揮協調聯動機制。
(三)落實平臺責任,推進社會共治。探索“政企互動、數據共享、協同監管、社會共治”監管模式。綜合運用聯合座談、約談、告誡等手段,強化網絡交易平臺等市場主體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在平臺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廣告合規、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等方面履行法定管理責任和社會責任,積極協助配合行政機關監管執法。加強對重點平臺企業的工作指導,各區選擇1至2個平臺或大型交易網站,建立聯系點制度,強化事前規范指導、事中應急處置、事后規則制度的完善,指導、督促平臺或大型交易網站落實主體責任。支持網絡經營者成立行業自律組織,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務和產品在網絡市場中的推廣應用。充分發揮消費者和輿論的監督作用,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加大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努力構建社會共治新機制。
(四)提升技術水平,優化監測監管。嘗試與大型平臺開展數據對接合作,實現網絡經營主體數據的準確有效性,初步實現網絡數據資源共享。探索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關注網絡集中促銷期、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網絡市場定向監測,及時發現風險,警示違法。完善部門間信息交流反饋機制,將碎片化的市場監管信息統一起來,推動數據信息共享基礎上的協同管網。
(五)健全信用體系,推行全網警示。推動網絡交易平臺、平臺內經營者、物流企業等相關責任主體作出信用承諾,接受社會監督。將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的基礎信息和各部門履職中形成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及其他監管執法信息,歸集記于企業名下,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充分發揮天津市行政機關聯合獎懲監管系統的作用,為各部門發揮失信聯合懲戒職能,實施全網警示,引導涉網經營者誠信合法經營提供平臺。
四、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網監+”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為本次專項行動成員單位,林立軍主任任組長,蘇德芬副主任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網監處。
網絡商品交易監管處:負責組織推動網劍行動;協助相關處室開展線上監管技術服務;指導各區局網監部門開展網劍行動。
企業監管處:負責組織指導相關處室、區局開展聯合獎懲工作。
市場(合同)監管處:負責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完善與平臺內經營者、消費者之間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條款。
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處:負責組織對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執法行動,并指導案件查處工作。
商標監管處:負責組織打擊商標侵權假冒行為的有關專項行動,指導網絡商標侵權案件的查處工作。
廣告監管處:負責組織指導對網絡發布廣告的監管,及時查處互聯網違法廣告。
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負責推動網絡經營者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指導消費投訴處理工作。
質量監督處:負責加強產品生產企業源頭監管,強化重點消費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突出抽查與消費者人體健康密切相關的安全指標,加大監督抽查和抽查結果信息公開力度,嚴格抽查后處理工作。
食品流通監管處:負責組織指導各區局開展銷售環節網絡食品經營許可和自建網站備案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各區局開展銷售環節網絡食品抽檢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餐飲服務監管處:負責組織開展網絡訂餐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查處無證經營、缺乏資質的經營者;組織開展網絡訂餐監督管理工作,重點加強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監管。
保健食品監管處:負責組織指導各區局開展線上線下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
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處:負責藥品經營企業網絡銷售藥品監管工作。
醫療器械生產監管處: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網絡銷售醫療器械監管工作。
審批處:負責配合開展從事網絡經營的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工作。
信息化處:負責配合開展網絡監管工作的信息化設備運行保障和技術支持,對口聯系總局技術支持單位。
稽查總隊:負責應用網絡電子存證云系統,指導網絡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投訴舉報中心:負責登記并轉辦消費者申、投訴及網絡相關違法行為的舉報工作。
市消費者協會:負責開展輿論宣傳活動,引導消費者提高網絡維權意識。
五、進度安排
專項行動分為四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中旬)。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結合本區特點確定重點領域,制定并印發專項行動方案,統一思想,廣泛動員,引導網絡經營主體自查自糾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自我管理,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區局制定的網劍行動方案請于7月20日(周五)前通過OA報委網監處。
(二)組織實施階段(7月中旬-11月中旬)。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突出問題導向,找準整治重點,強化源頭治理,督促指導生產企業和平臺等網絡經營者自查自糾和問題整改,協調推進聯合執法檢查。發揮“網監+”各成員單位作用,按照職責分工,分領域牽頭推進網劍行動任務落實到位。
(三)督查階段(9月-10月)。抽調“網監+”成員單位人員成立網劍行動督查組,深入基層、調研督查,梳理網劍行動工作情況,迎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委聯合督查組的集中督查。
(四)總結階段(11月下旬)。11月下旬,各區市場監管局要認真梳理專項行動工作情況,總結經驗做法,分析存在問題及不足,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并將有關書面總結材料報送委網監處。11月下旬,在梳理梳理匯總各區局工作總結的基礎上,全面總結全市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的成果,研究存在的問題,部署下一步監管工作。
各區市場監管局請每月28日前將當月開展網劍行動情況形成統計表報委網監處。12月7日(周五)前將本局開展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告、典型案例(不少于3件,附處罰決定書)、聯合執法相關材料通過OA報委網監處。工作總結要包括各條口情況,要對網劍行動經驗做法、開展成效進行總結歸納。
聯系人:王奕 電話:84493761
附件: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
附件
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市場監管局 填報日期: 月 日
注:如查處的同一網絡違法案件屬于同時違反多個法律法規的,原則上按照涉及的最主要的違法問題進行分類(不重復計算),并請在備注中予以說明。
現將《天津市市場監管系統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8年7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市市場監管系統2018網絡市場監管
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委《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國市監市〔2018〕67號)的通知要求,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網絡市場環境,促進我市網絡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市市場監管委決定于2018年7月至11月開展“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以下簡稱“網劍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和“依法管網、以網管網、信用管網、協同管網”的總體要求,不斷適應網絡市場監管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積極發揮天津網絡市場監管部門聯席會議作用,深化“網監+”監管機制作用,優化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通過開展網劍行動,以打擊網絡侵權假冒、刷單炒信、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等違法行為和落實平臺責任、規范格式合同為重點,更好地實現對網絡市場的全流程、全鏈條精準監管,進一步遏制網絡市場突出違法問題,提升網絡商品和服務質量,營造規范的網絡市場競爭秩序和良好的消費環境。
二、工作重點
(一)規范網絡經營主體資格,保障網絡經營活動的可追溯性。督促網絡交易平臺按照《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等規章要求登記備案,并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經營資格進行審查、登記、公示。嚴厲查處偽造企業名稱、冒用其他企業名稱的非法主體網站和無證經營、缺乏資質的經營行為。
(二)嚴厲查處制售侵權假冒偽劣網絡商品行為,探索建立生產、流通、消費全鏈條監管機制。嚴懲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偽造產地、廠名、質量標志,篡改生產日期,在網售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違法行為。加強與平臺的溝通與協作,有效利用大數據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商標侵權案件線索發現能力,根據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投訴舉報、媒體報道等,以高知名度商標、地理標志、涉外商標、老字號注冊商標為重點,從嚴從重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加強嬰幼兒輔食等重點食品監管,嚴厲查處網絡銷售假劣食品、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網絡銷售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力度。從生產源頭、流通渠道和消費終端進行全方位整治,增強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震懾力。
(三)整治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以市場混淆等違法行為為重點,推動執法辦案工作。嚴厲打擊通過組織惡意注冊、虛假交易、虛假評價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從嚴處罰限制、排斥平臺內的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參與其他網絡交易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等行為。積極推動執法辦案工作取得新突破。
(四)堅持正確宣傳導向,加大對網絡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打擊力度。嚴查互聯網藥品違法廣告和虛假信息,加大對包括醫療、藥品、食品、保健食品等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密切相關的重點熱點領域執法力度。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加強自律,規范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宣傳信息,嚴禁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
(五)規范網絡合同格式條款,加大對新零售消費業態的監管力度。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完善與平臺內經營者、消費者之間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條款,采用顯著方式提請合同相對人注意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格式條款。認真及時查處混淆“定金”與“訂金”、不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自行解釋“商品完好”以及在線旅游等網絡服務交易平臺經營者采用訂金不退、增加限退條件等方式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關注規范新型消費業態、模式,加大對網絡銷售保健食品、提供生活信息服務等領域的監管力度。
三、具體要求
(一)突出問題導向,精心組織部署。以網絡市場監管突出問題、電子商務產品質量抽查結果、消費投訴舉報集中以及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為重點,注重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原則和理念,堅持規范與整治結合,研究切實可行的具體實施方案。關注網絡市場突發熱點問題,回應社會關切。適時開展宣傳,發布典型案例,形成良好輿論氛圍。
(二)加強網上執法,樹立執法權威。發揮“一支隊伍管執法”體制優勢,圍繞網上商標侵權、虛假廣告、銷售假冒偽劣等國計民生領域投訴舉報集中、社會公眾反映強烈、嚴重擾亂網絡市場秩序、危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重點熱點問題,集中查辦一批大案要案,顯著增強維護網絡市場秩序的控制能力。充分發揮“網監+”機制作用,強化網上發現、源頭追溯、終端倒查,推動線上線下共同治理。建立健全線索通報、證據移轉、案件協查、大要案件掛牌督辦等制度,優化跨地域跨部門執法指揮協調聯動機制。
(三)落實平臺責任,推進社會共治。探索“政企互動、數據共享、協同監管、社會共治”監管模式。綜合運用聯合座談、約談、告誡等手段,強化網絡交易平臺等市場主體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在平臺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廣告合規、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等方面履行法定管理責任和社會責任,積極協助配合行政機關監管執法。加強對重點平臺企業的工作指導,各區選擇1至2個平臺或大型交易網站,建立聯系點制度,強化事前規范指導、事中應急處置、事后規則制度的完善,指導、督促平臺或大型交易網站落實主體責任。支持網絡經營者成立行業自律組織,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務和產品在網絡市場中的推廣應用。充分發揮消費者和輿論的監督作用,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加大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努力構建社會共治新機制。
(四)提升技術水平,優化監測監管。嘗試與大型平臺開展數據對接合作,實現網絡經營主體數據的準確有效性,初步實現網絡數據資源共享。探索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關注網絡集中促銷期、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網絡市場定向監測,及時發現風險,警示違法。完善部門間信息交流反饋機制,將碎片化的市場監管信息統一起來,推動數據信息共享基礎上的協同管網。
(五)健全信用體系,推行全網警示。推動網絡交易平臺、平臺內經營者、物流企業等相關責任主體作出信用承諾,接受社會監督。將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的基礎信息和各部門履職中形成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及其他監管執法信息,歸集記于企業名下,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充分發揮天津市行政機關聯合獎懲監管系統的作用,為各部門發揮失信聯合懲戒職能,實施全網警示,引導涉網經營者誠信合法經營提供平臺。
四、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網監+”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為本次專項行動成員單位,林立軍主任任組長,蘇德芬副主任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網監處。
網絡商品交易監管處:負責組織推動網劍行動;協助相關處室開展線上監管技術服務;指導各區局網監部門開展網劍行動。
企業監管處:負責組織指導相關處室、區局開展聯合獎懲工作。
市場(合同)監管處:負責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完善與平臺內經營者、消費者之間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條款。
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處:負責組織對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執法行動,并指導案件查處工作。
商標監管處:負責組織打擊商標侵權假冒行為的有關專項行動,指導網絡商標侵權案件的查處工作。
廣告監管處:負責組織指導對網絡發布廣告的監管,及時查處互聯網違法廣告。
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負責推動網絡經營者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指導消費投訴處理工作。
質量監督處:負責加強產品生產企業源頭監管,強化重點消費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突出抽查與消費者人體健康密切相關的安全指標,加大監督抽查和抽查結果信息公開力度,嚴格抽查后處理工作。
食品流通監管處:負責組織指導各區局開展銷售環節網絡食品經營許可和自建網站備案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各區局開展銷售環節網絡食品抽檢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餐飲服務監管處:負責組織開展網絡訂餐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查處無證經營、缺乏資質的經營者;組織開展網絡訂餐監督管理工作,重點加強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的監管。
保健食品監管處:負責組織指導各區局開展線上線下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
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處:負責藥品經營企業網絡銷售藥品監管工作。
醫療器械生產監管處: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網絡銷售醫療器械監管工作。
審批處:負責配合開展從事網絡經營的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工作。
信息化處:負責配合開展網絡監管工作的信息化設備運行保障和技術支持,對口聯系總局技術支持單位。
稽查總隊:負責應用網絡電子存證云系統,指導網絡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投訴舉報中心:負責登記并轉辦消費者申、投訴及網絡相關違法行為的舉報工作。
市消費者協會:負責開展輿論宣傳活動,引導消費者提高網絡維權意識。
五、進度安排
專項行動分為四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中旬)。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結合本區特點確定重點領域,制定并印發專項行動方案,統一思想,廣泛動員,引導網絡經營主體自查自糾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自我管理,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區局制定的網劍行動方案請于7月20日(周五)前通過OA報委網監處。
(二)組織實施階段(7月中旬-11月中旬)。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突出問題導向,找準整治重點,強化源頭治理,督促指導生產企業和平臺等網絡經營者自查自糾和問題整改,協調推進聯合執法檢查。發揮“網監+”各成員單位作用,按照職責分工,分領域牽頭推進網劍行動任務落實到位。
(三)督查階段(9月-10月)。抽調“網監+”成員單位人員成立網劍行動督查組,深入基層、調研督查,梳理網劍行動工作情況,迎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委聯合督查組的集中督查。
(四)總結階段(11月下旬)。11月下旬,各區市場監管局要認真梳理專項行動工作情況,總結經驗做法,分析存在問題及不足,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并將有關書面總結材料報送委網監處。11月下旬,在梳理梳理匯總各區局工作總結的基礎上,全面總結全市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的成果,研究存在的問題,部署下一步監管工作。
各區市場監管局請每月28日前將當月開展網劍行動情況形成統計表報委網監處。12月7日(周五)前將本局開展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告、典型案例(不少于3件,附處罰決定書)、聯合執法相關材料通過OA報委網監處。工作總結要包括各條口情況,要對網劍行動經驗做法、開展成效進行總結歸納。
聯系人:王奕 電話:84493761
附件: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
附件
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市場監管局 填報日期: 月 日
項 目 | 數 量 | 備 注 |
網上檢查網站、網店(個次) | ||
實地檢查網站、網店經營者(個次) | ||
檢查電子商務產品生產加工單位(家次) | ||
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刪除違法商品信息(條) | ||
責令整改網站(個次) | ||
已提請關閉網站(個次) | ||
已責令停止平臺服務的網店(個次) | ||
受理價格舉報、投訴(件) | ||
移送公安機關案件(件) | ||
罰沒款(萬元) |
查處 網絡 違法 案件 ——件 | 按照主要違法問題分類 | 數 量 | 備 注 |
網絡交易平臺未履行平臺義務案件(件) | |||
無證生產電子商務產品案件(件) | |||
缺乏資質經營食品、藥品、醫療器械案件(件) | |||
偽造或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案件(件) | |||
網絡商標侵權違法案件(件) | |||
生產質量不合格電子商務產品案件(件) | |||
網絡銷售質量不合格商品案件(件) | |||
網絡銷售非法添加、濫添加食品案件(件) | |||
網絡銷售假藥、劣藥案件(件) | |||
互聯網不正當競爭案件(件) | |||
其中:網絡虛假宣傳案件(件) | |||
互聯網領域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件) | |||
虛假違法互聯網廣告案件(件) | |||
侵害網絡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件) | |||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件) | |||
合同違法違規案件(件) | |||
網絡銷售禁售、限售物品案件(件) | |||
網絡價格違法案件(件) | |||
網絡傳銷案件(件) | |||
網絡欺詐案件(件) | |||
其他違法違規案件(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