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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白酒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包食藥監發〔2014〕135號)

   2014-10-21 600
核心提示:各旗縣區質監局(分局):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白酒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內

各旗縣區質監局(分局):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白酒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內食藥監函〔2014〕134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白酒生產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包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從即日起至12月5日止,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白酒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隱患排查,進一步摸清我市白酒生產企業的質量安全現狀,切實掌握白酒行業的風險隱患,嚴懲生產假冒偽劣白酒等違法行為;通過建立企業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使企業真正承擔起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努力構建白酒生產企業監管機制,防范系統風險,保障白酒產品的質量安全。

  二、檢查內容

  (一)各旗縣區通過檢查徹底摸清本地區白酒生產企業在產企業數量、長期停產企業數量、間歇性生產企業數量;固態法、液態法、固液法每種生產工藝的企業數量;液態法白酒的原料來源及使用情況;購進的食用酒精是否符合《食用酒精》(GB10343-2008)標準,有無將甲醇當作食用酒精生產加工白酒行為;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情況,固態法白酒有無使用香精、香料情況;企業是否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企業產品的標簽、標注是否與實際工藝相符合;有無在白酒中違法添加甜蜜素、安賽蜜、糖精鈉等食品添加劑;有無制假售假違法行為等。

  (二)著力對徹查白酒生產企業實施過程監管,對其整體生產狀況、質量保證體系運轉狀況,原輔料采購、生產環境、生產工藝、生產記錄、出廠檢驗、銷售紀錄等環節進行嚴查。

  (三)著重檢查白酒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管控制度的落實和檢驗檢測能力。

  三、具體措施

  (一)落實建立白酒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

  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督促指導白酒生產企業建立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

  包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擬于2014年10月份統一組織全市白酒生產企業授權大會。各旗縣區質監局(分局)參與,會上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以書面形式授權企業質量管理負責人為該企業白酒質量安全責任人。受權人全權負責企業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全權處置企業產品質量安全相關事宜,承擔產品生產原輔材料、添加劑使用與管理,生產過程質量控制、產品檢驗和產品出廠合格證簽發等職責。企業的質量安全受權人應對企業和消費者高度負責,把企業產品的質量安全放在首位,應履行以下職責:執行白酒生產企業應遵守的法律、法規,組織和落實白酒生產質量管理工作守則、管理制度;組織建立和完善本企業白酒生產的質量管理體系,并對該體系進行監控,生產質量安全管理文件的批準、工藝流程和關鍵控制項目的批準、確保其有效運行;對每批原輔料及產品出廠的批準、原輔料及成品儲存標準的批準、不合格品處理的批準、產品召回的批準行使決定權;對產品質量有關鍵影響的關鍵物料供應商的選取、關鍵生產設備的選取、不具備相應能力的關鍵崗位人員的選用(生產、質量、物料、設備等部門)、其它對產品質量有影響的活動行使否決權。企業質量受權人對企業生產全過程的簽字記錄要存檔備查。同時,幫助白酒生產企業落實授權人崗位職責保障制度,向職工代表大會、監管部門履職報告制度,及向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備案制度。

  (二)適時組織專家、監管人員、白酒企業負責人召開座談會,探討企業加強自律,承擔社會責任的途徑和辦法,監管部門如何服務企業實施有效監管的路徑,摸清白酒生產潛規則及整治的難點、重點和具體措施。

  (三)各旗縣區質監局(分局)要建立完備的白酒生產企業動態監管臺賬,特別要注意加強對停產、間歇性生產企業的監管,加強對白酒生產企業原輔材料采購供應的有效監控,做到有備案、有記載。要全面建立和落實不良企業退出機制,將企業不良生產行為記入監管檔案。對兩次以上檢查不合格且不認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可列入黑名單也可向社會公布。對不能持續滿足許可條件、不能保證產品質量安全和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企業、連續三年不能組織生產且無法保證生產許可條件的,必須依法關停,強制退出。

  (四)在檢查中,停產企業要向監管部門遞交停產報告;企業停產3-6個月的監管部門要暫收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恢復生產前要向監管部門提交恢復生產申請,待審查人員現場核查合格后才允許企業組織生產。

  (五)要幫助和督促企業建立專門的軟件管理檔案庫。企業所有的質量管理文件、生產記錄都要分類保存在此備查。

  (六)要加強白酒生產企業的過程監管。企業每個生產環節發現問題,監管人員應立即責令其整改,直至整改到位。檢查中對每項檢查過程都要有文字記載,要有檢查筆錄并由企業和監管人員簽字確認。

  五、組織領導

  包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此專門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馮生成(包頭市食藥監局總會計師)

  副組長:楊小東(包頭市食藥監局食品生產監管科科長)

  成  員:陳昌林(包頭市食藥監局食品生產監管科副科長)

  以及各旗縣區質監局(分局)分管食品工作的副局長。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此次隱患排查工作,充分認識此項工作不是一次普通的檢查,而是一項白酒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綜合治理工程,務必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抓好落實。對涉及問題的白酒生產企業一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處理。對檢查中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導致問題隱患發生的,將嚴肅追責。

  (二)各旗縣區質監局(分局)要成立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地區白酒生產企業現狀,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專項檢查的目的、內容、措施和工作進度,逐項落實,保證檢查工作層層分解,在排查工作實效性上狠下功夫。

  (三)在機構改革過渡時期,各旗縣區質監局(分局)食品生產監管工作人員少、任務重,監管人員要加強學習培訓,尤其是檢查人員要熟悉和掌握必備的白酒生產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以保障專項檢查的質量和效果。

  (四)對于專項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置。發現白酒企業生產的質量安全隱患或重大安全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報地方政府及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對此項工作進行抽查督導。

  (五)各旗縣區質監局(分局)要對此次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寫出書面總結,并在12月5日前將書面電子版總結、檢查不合格企業名單和附件報包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監管科。

  聯系人:楊小東 陳昌林

  電話:0472-5211701

  電子郵件:spk5996026@163.com

  附件:1.白酒產品質量安全風險排查企業檢查統計表

  2.白酒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授權書

  3.白酒生產企業質量安全受權人備案表

  4.白酒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授權人履職情況報告表

  包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9月5日
 

附件1
 
白酒產品質量安全風險排查企業檢查統計表
 
填報盟市
是否制定加強本行政區域白酒質量安全監管具體實施方案
是否成立專門領導小組
普查情況
監督抽檢情況和風險監測情況(國家和自治區)
白酒標簽標識問題
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情況
是否建立企業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
參加座談企業數
白酒獲證生產企業數
許可證僅白酒(液態)企業數
許可證僅白酒(原酒)企業數
許可證僅(固態法)生產企業數
許可證僅(固液法)生產企業數
許可證多種方法生產企業數
此次專項檢查企業數
開工生產企業數
停產企業數(含季節性停產)
發現問題的企業數
進行處置的企業數
企業數
樣品數
發現問題企業數
發現問題樣品數
標簽標識發現問題的企業數
問題處理企業數
企業是否整改
依法查處白酒生產違法違規案件數
移送公安機關案件數
此次檢查不合格白酒企業數

附件2       
白酒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授權書
企業名稱:                              
授權人
姓 名
職 務
受權人
姓 名
工作部門
學 歷
職 務
授權人授予受權人以下權力:
一、對下列質量管理活動負責:
1、每批次原輔料入廠和成品放行的審核批準;
2、質量管理文件的批準;
3、工藝驗證和關鍵工藝參數的批準;
4、物料、中間產品、成品內控質量標準的批準;
5、不合格品處理、產品召回的批準。
二、參與對產品質量有影響的下列活動:
1、主要物料供應商的選取;
2、主要生產設備、儀器的選取;
3、生產、質量、物料采購和驗收等部門關鍵崗位人員的選用;
4、其他對產品質量有影響的活動。
授權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質量安全受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白酒生產企業質量安全受權人備案表
企業名稱(蓋章):              備案時間:  年   月   日
企業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姓   名
學歷及專業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手機
辦公
通訊住址
受權人簡歷:
附件4
白酒生產企業質量安全受權人
履職情況報告表
序號
工 作 職 責
完成工作情況
備注
1
組織建立和完善本企業食品生產的質量管理體系
□是□否
 
2
組織對加工產品的工藝、質量控制要求進行評估
□是□否
 
3
組織對本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進行評估,完善每批次生產過程的各項記錄
□是□否
 
4
每批次原輔料入廠和成品放行的審核批準
□是□否
 
5
質量管理文件的批準
□是□否
 
6
工藝驗證和關鍵工藝參數的批準
□是□否
 
7
物料及成品內控質量標準的批準
□是□否
 
8
不合格品處理的批準
□是□否
 
9
產品召回的批準
□是□否
 
10
新產品研發的質量控制
□是□否
 
11
參與關鍵物料供應商的選取
□是□否
 
12
參與關鍵生產設備的選取
□是□否
 
13
參與生產、質量、物料、設備和檢驗等部門的關鍵崗位人員的選用
□是□否
 
14
配合監管部門開展檢查
□是□否
 
15
檢查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督促企業整改缺陷項目并將有關情況報告監管部門
□是□否
 
16
成品放行前按要求對有關情況進行全面審查
□是□否
 
17
有關情況或發現的問題說明:
填報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負責人:                           填報人:




 
地區: 內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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