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農業局:
新修訂的《江西省動物防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工作,確保《條例》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抓緊做好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
(一)深刻領會《條例》的實質內涵。《條例》的修訂頒布是我省貫徹《動物防疫法》和維護法制統一的需要。《條例》結合我省實際,總結近年來動物防疫的成功做法,借鑒外省立法經驗,增強了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各級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充分認識《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深刻領會實質內涵,切實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抓緊做好《條例》的學習與培訓。各級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通過舉辦培訓班、研討會和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條例》的各項規定,熟悉《條例》的基本內容,掌握《條例》的基本精神。
(三)積極開展宣傳活動。要制定具體的宣傳方案,積極依托廣播、電視、雜志、報紙、互聯網等媒體,通過印制宣傳單、標語等形式,積極開展《條例》宣傳活動,使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和動物產品生產、經營、加工、儲藏、運輸等單位和個人了解其法定義務,自覺履行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申報檢疫、接受監督等義務,落實生產經營者的動物防疫主體責任。
二、以貫徹《條例》新規定為重點,依法加大動物疫病防控力度
(一)建立健全畜牧獸醫工作保障機制。《條例》強化了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鄉鎮畜牧獸醫機構的法定職責,明確了動物防疫財政保障機制。各地要按照《條例》規定的法定職責要求,深化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畜牧獸醫行政管理、行政執法、技術支持三大體系,健全基層鄉鎮動物防疫體系,建立科學合理的動物防疫工作財政保障機制和動物防疫應急物資儲備機制,畜牧獸醫三大體系工作所需經費要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保證其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轉費用。
(二)加大動物強制免疫力度。防控重大動物疫病,關鍵是抓好免疫工作。各地要按照《條例》的規定,切實加強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提高免疫密度和免疫質量;對強制免疫密度和質量未達到國家規定要求的,要采取相應的措施,督促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進行整改。要依法查處拒絕免疫等違法行為,促進各項免疫政策的落實。
(三)規范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無害化處理是動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組織建設動物、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大中型動物飼養場必須建設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要積極探索,充分利用國家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標準化養殖補貼、生豬調出大縣獎勵等政策對大中型養殖場、中小型場及散養戶采取不同的無害化處理模式,切實做好相關工作。
(四)強化動物交易屠宰加工場所防疫消毒。消毒是動物疫病防控的關鍵措施。各地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與工商、商務部門協作,推動動物交易市場實行休市消毒或者市場區域輪休消毒制度,提升動物防疫條件水平;進一步督促落實生豬定點屠宰加工企業強化防疫意識,切實做到及時清空活體動物及其排泄物,做好消毒和消毒登記等工作。
(五)加強檢疫監管。檢疫是防止動物疫病傳播、提高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按照《條例》的規定,規范檢疫申報點建設,落實動物檢疫申報制度,組織實施好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加強監督檢查,落實官方獸醫監督巡查制度,加大動物防疫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消滅零辦案,消除不會辦案和不敢辦案的現象。
三、加強領導,保障《條例》順利實施
各級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習宣傳貫徹《條例》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工作措施,認真履行職責,提升依法防控能力。要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建立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監督,上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貫徹《條例》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糾正。我廳將在年底前對各地學習宣傳和貫徹《條例》情況進行檢查。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