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省委十三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浙江省委關于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決定》(浙委發〔2013〕22號)、《中共浙江省委關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創體制機制新優勢的決定》(浙委發〔2013〕38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13〕58號),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的重要意義
商標品牌是區別產品或服務來源的標志,更是產品或服務的品質和價值、企業的信譽和形象等多方面的綜合體現。商標品牌發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個地方的經濟綜合實力與核心競爭力。多年來特別是自2006年開展“品牌大省”建設以來,我省商標注冊、運用、保護和管理工作加快推進,品牌經濟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但與浙江在全國的經濟地位相比、與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要求相比,目前我省商標品牌發展還存在一些差距和問題。主要表現在:商標注冊率、注冊商標使用率和自主商標品牌出口率等指標均偏低;平均每個注冊商標產出的GDP含量不高;中小品牌多而知名品牌少,尤其缺乏產業帶動力強的知名品牌;有些行業和地區長期貼牌生產,缺乏自主商標品牌等。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商標品牌建設任務的艱巨性和緊迫性,把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作為培育知名企業、知名品牌、知名企業家的“三名”工程的基礎工作和重要內容,加大商標品牌培育力度,全面提升“浙江制造”形象,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質量和效益提升、打造浙江經濟“升級版”作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要求
堅持市場導向、企業主體、政府推動和社會參與相結合,積極營造有利于商標品牌發展的市場環境、法治環境、政策環境和社會環境,深入推進商標注冊、運用、保護和管理四大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我省品牌經濟比重和自主商標品牌核心競爭力、影響力,加快建設商標品牌強省。力爭到2020年實現商標境內外注冊及地理標志商標注冊總數在2010年基礎上翻一番,達到國內注冊商標總數100萬件以上、通過馬德里體系國際注冊商標總數6000件以上、地理標志商標總數200件以上;馳名商標總量達400件,著名商標總量達4000件,商標品牌基地達150家;商標品牌企業廣告宣傳經費投入占全省GDP的1%以上;商標品牌企業銷售額占全省社會總產出比重達22%,自主商標品牌出口率有較大提高。
三、主要任務
?。ㄒ唬┲С趾鸵龑ч_展商標注冊。實施“一企一標”“一社一標”工程,力爭到2020年實現每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業重點企業及各個產業集群、特色精品農業發達鄉村至少擁有1件自主商標,具有一定規模的出口型生產企業在主要出口國至少擁有1件境外注冊商標。鼓勵和指導行業協會積極挖掘地方歷史名品資源,申請注冊證明商標、集體商標。規范和引導公共文化資源商標注冊,有效保護浙江歷史文化遺產。支持具有經濟潛力的涉農商標及地理標志產品及時進行商標注冊。
?。ǘ┘訌娮灾魃虡似放婆嘤?。加強對擁有自主商標品牌企業在商標規范使用和品牌培育運作方面的指導,著力改變“重注冊、輕應用”現象。引導企業走科技創新、商標運用與品牌提升的融合發展之路,加快推動創新成果向自主商標品牌轉化,力爭到2020年基本實現全省生產型專利示范企業均擁有自主商標品牌。鼓勵出口企業把貼牌加工與創立自主商標品牌結合起來,逐步提高自主商標品牌出口比例,重點骨干外向型企業自主商標商品出口率力爭每年遞增1%。支持企業通過商標品牌境外收并購方式,獲得境外商標品牌所有權、銷售渠道、專利技術等。
?。ㄈ┘訌娚虡似放菩麄魍茝V。指導企業根據營銷策略和自我定位,建設各具特色的商標品牌文化。鼓勵和支持企業多渠道多媒體開展商標品牌形象廣告傳播活動,充分利用電子商務平臺、國內外展銷會、洽談會、商標品牌節等提高商標品牌知名度。開展品牌市場、品牌旅游、品牌會展、品牌產銷對接等建設和培育,增強服務品牌影響力。積極組織開展對馳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的集中宣傳推介活動,提高浙商商標品牌美譽度。各類媒體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幫助企業做好商標品牌宣傳策劃,正確引導消費者樹立健康的消費理念,為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營造良好的氛圍。
?。ㄋ模┨嵘虡似放聘郊又?。支持各類企業特別是優先扶持高新技術企業、農業企業、現代服務業企業和浙商回歸企業爭創馳名、著名商標。鼓勵馳名、著名商標和地理標志商標企業實施以商標品牌為核心的市場經營策略,加強商標品牌的層級化、差異化管理。支持知名企業以商標品牌為紐帶,構建統一的生產和銷售體系,提高市場占有率。鼓勵小微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等加入行業協會或集體組織,加強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更好地拓展市場。推廣“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商標(地理標志)+農戶”的生產經營模式,引導優勢農產品企業加強商標品牌運作,不斷延伸農業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加強商標品牌資源開發利用,支持企業以商標品牌為資產進行參股控股、重組合并,通過商標授權、許可、轉讓、虛擬經營等形式開展經營活動。
?。ㄎ澹┩七M產業集群商標品牌建設。加強對產業集群的商標品牌基地建設,鼓勵設立品牌指導站,重點培育一批馳名、著名商標,增強區域品牌效應。積極引導產業集群內企業開展商標品牌整合聯合,促進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堅決打擊抄襲摹仿他人商標、不正當競爭等有損區域品牌形象的違法行為。支持以行業協會名義申請注冊產業集群集體商標,并以該集體商標為紐帶,組織相關企業參展參會、開展對外宣傳交流等。
(六)加強商標品牌公共服務。整合有關部門資源,通過建立健全商標品牌服務平臺和信息庫、組建專家顧問團等,為企業提供商標品牌咨詢指導、業務培訓、法律援助等。積極發展商標品牌代理、評估、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加強商標品牌協會建設,完善商標品牌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標品牌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及質量協會,積極開展商標品牌推廣運營、職業技術培訓、信息咨詢發布、維權投訴協調等服務。
(七)加大商標品牌保護力度。完善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制度。以保護知名企業的商標專用權為重點,加大商標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加強對商標品牌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堅決打擊惡意搶注、夸大宣傳、欺騙欺詐等違法行為。建立健全商標投訴渠道,逐步建立行政執法機關之間的信息共享和協作機制,完善涉嫌商標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支持企業加強商標品牌人才培育和管理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制度,提升企業的商標品牌意識和自我維權能力。積極引導馳名、著名商標企業向海關總署備案自主知識產權。加強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非洲知識產權組織等的合作交流,幫助我省企業開展商標境外維權。鼓勵企業積極應對海外商標糾紛,對發現重大跨國跨省商標搶注、跨區域商標侵權行為的,各有關部門要積極依法幫助協調處理。
(八)開展商標品牌戰略示范創建活動。積極參與國家商標戰略示范城市(區)、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組織開展省級商標品牌戰略示范縣(市、區)、示范鄉鎮(街道)、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力爭到2020年,全省有一半以上的縣(市、區)和一大批鄉鎮(街道)、企業達到省級以上示范創建要求。
?。ň牛┘訌娀鶎悠放浦笇д窘ㄔO。各品牌指導站要通過建檔立庫、信息咨詢、上門服務、宣傳培訓等方式,做好對聯系企業的商標品牌指導、培育和維權等工作。各地要加強對品牌指導站的經費、人員、場所等保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口業務指導。在全省組織開展示范品牌指導站創建活動,以點帶面提升品牌指導站服務水平。
?。ㄊ┘訌娚虡似放平ㄔO基礎工作。建立對各市、縣(市、區)境內外商標申請量、核準注冊量年度公告制度,并納入年度浙江統計年鑒。發布商標品牌年度競爭力報告。積極鼓勵和支持我省高等院校開設商標品牌類課程,開展商標品牌戰略研究。
四、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省工商局要履行牽頭部門職責,做好全省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工作的組織和督促指導。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杭州海關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商標品牌建設。各地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抓好本地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工作。
?。ǘ┘訌娬咧С?。省財政通過工業轉型升級、商務促進等專項資金對獲得馳名商標、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單位和自主商標品牌出口名列前茅、自主商標品牌出口增長率高的市縣給予扶持,對企業符合相關條件、以自主商標品牌參加國內外重點展博會的費用給予一定補助。各地要根據財力狀況,落實相應的扶持措施,積極支持商標品牌基地建設、品牌指導站建設、馳名和著名商標企業創建、境外商標注冊、商標境外維權、境外商標收購等。在同等條件下政府采購應優先選擇馳名、著名商標企業的商品和服務。對產業集群商標品牌基地內的馳名、著名商標企業在用地、用水、用電和融資貸款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馳名、著名商標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和《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所列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其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馳名、著名商標企業發生的廣告費用和業務宣傳費用支出按規定比例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ㄈ┘訌娍己思?。建立商標品牌戰略實施績效年度評估和期終評估制度。認真執行《浙江省發展方式轉變評價指標體系方案(試行)》(浙政辦發〔2011〕37號),調整完善商標品牌創建水平考核指標設置,將商標品牌經費投入、相關工作制度和服務平臺建設、商標數據、商標品牌企業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度等納入考核,評價結果作為市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分析的重要內容,更好地促進商標品牌戰略實施工作責任落實。對首次累計商標注冊量超過20萬件的設區市和超過5萬件的縣(市、區)、法人主體商標擁有率超過80%的設區市和縣(市、區)、自主商標品牌出口率超過80%的外向型馳名商標企業,予以通報表揚。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月28日
為深入貫徹省委十三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浙江省委關于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決定》(浙委發〔2013〕22號)、《中共浙江省委關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創體制機制新優勢的決定》(浙委發〔2013〕38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13〕58號),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的重要意義
商標品牌是區別產品或服務來源的標志,更是產品或服務的品質和價值、企業的信譽和形象等多方面的綜合體現。商標品牌發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個地方的經濟綜合實力與核心競爭力。多年來特別是自2006年開展“品牌大省”建設以來,我省商標注冊、運用、保護和管理工作加快推進,品牌經濟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但與浙江在全國的經濟地位相比、與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要求相比,目前我省商標品牌發展還存在一些差距和問題。主要表現在:商標注冊率、注冊商標使用率和自主商標品牌出口率等指標均偏低;平均每個注冊商標產出的GDP含量不高;中小品牌多而知名品牌少,尤其缺乏產業帶動力強的知名品牌;有些行業和地區長期貼牌生產,缺乏自主商標品牌等。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商標品牌建設任務的艱巨性和緊迫性,把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作為培育知名企業、知名品牌、知名企業家的“三名”工程的基礎工作和重要內容,加大商標品牌培育力度,全面提升“浙江制造”形象,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質量和效益提升、打造浙江經濟“升級版”作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要求
堅持市場導向、企業主體、政府推動和社會參與相結合,積極營造有利于商標品牌發展的市場環境、法治環境、政策環境和社會環境,深入推進商標注冊、運用、保護和管理四大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我省品牌經濟比重和自主商標品牌核心競爭力、影響力,加快建設商標品牌強省。力爭到2020年實現商標境內外注冊及地理標志商標注冊總數在2010年基礎上翻一番,達到國內注冊商標總數100萬件以上、通過馬德里體系國際注冊商標總數6000件以上、地理標志商標總數200件以上;馳名商標總量達400件,著名商標總量達4000件,商標品牌基地達150家;商標品牌企業廣告宣傳經費投入占全省GDP的1%以上;商標品牌企業銷售額占全省社會總產出比重達22%,自主商標品牌出口率有較大提高。
三、主要任務
?。ㄒ唬┲С趾鸵龑ч_展商標注冊。實施“一企一標”“一社一標”工程,力爭到2020年實現每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業重點企業及各個產業集群、特色精品農業發達鄉村至少擁有1件自主商標,具有一定規模的出口型生產企業在主要出口國至少擁有1件境外注冊商標。鼓勵和指導行業協會積極挖掘地方歷史名品資源,申請注冊證明商標、集體商標。規范和引導公共文化資源商標注冊,有效保護浙江歷史文化遺產。支持具有經濟潛力的涉農商標及地理標志產品及時進行商標注冊。
?。ǘ┘訌娮灾魃虡似放婆嘤?。加強對擁有自主商標品牌企業在商標規范使用和品牌培育運作方面的指導,著力改變“重注冊、輕應用”現象。引導企業走科技創新、商標運用與品牌提升的融合發展之路,加快推動創新成果向自主商標品牌轉化,力爭到2020年基本實現全省生產型專利示范企業均擁有自主商標品牌。鼓勵出口企業把貼牌加工與創立自主商標品牌結合起來,逐步提高自主商標品牌出口比例,重點骨干外向型企業自主商標商品出口率力爭每年遞增1%。支持企業通過商標品牌境外收并購方式,獲得境外商標品牌所有權、銷售渠道、專利技術等。
?。ㄈ┘訌娚虡似放菩麄魍茝V。指導企業根據營銷策略和自我定位,建設各具特色的商標品牌文化。鼓勵和支持企業多渠道多媒體開展商標品牌形象廣告傳播活動,充分利用電子商務平臺、國內外展銷會、洽談會、商標品牌節等提高商標品牌知名度。開展品牌市場、品牌旅游、品牌會展、品牌產銷對接等建設和培育,增強服務品牌影響力。積極組織開展對馳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的集中宣傳推介活動,提高浙商商標品牌美譽度。各類媒體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幫助企業做好商標品牌宣傳策劃,正確引導消費者樹立健康的消費理念,為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營造良好的氛圍。
?。ㄋ模┨嵘虡似放聘郊又?。支持各類企業特別是優先扶持高新技術企業、農業企業、現代服務業企業和浙商回歸企業爭創馳名、著名商標。鼓勵馳名、著名商標和地理標志商標企業實施以商標品牌為核心的市場經營策略,加強商標品牌的層級化、差異化管理。支持知名企業以商標品牌為紐帶,構建統一的生產和銷售體系,提高市場占有率。鼓勵小微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等加入行業協會或集體組織,加強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更好地拓展市場。推廣“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商標(地理標志)+農戶”的生產經營模式,引導優勢農產品企業加強商標品牌運作,不斷延伸農業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加強商標品牌資源開發利用,支持企業以商標品牌為資產進行參股控股、重組合并,通過商標授權、許可、轉讓、虛擬經營等形式開展經營活動。
?。ㄎ澹┩七M產業集群商標品牌建設。加強對產業集群的商標品牌基地建設,鼓勵設立品牌指導站,重點培育一批馳名、著名商標,增強區域品牌效應。積極引導產業集群內企業開展商標品牌整合聯合,促進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堅決打擊抄襲摹仿他人商標、不正當競爭等有損區域品牌形象的違法行為。支持以行業協會名義申請注冊產業集群集體商標,并以該集體商標為紐帶,組織相關企業參展參會、開展對外宣傳交流等。
(六)加強商標品牌公共服務。整合有關部門資源,通過建立健全商標品牌服務平臺和信息庫、組建專家顧問團等,為企業提供商標品牌咨詢指導、業務培訓、法律援助等。積極發展商標品牌代理、評估、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加強商標品牌協會建設,完善商標品牌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標品牌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及質量協會,積極開展商標品牌推廣運營、職業技術培訓、信息咨詢發布、維權投訴協調等服務。
(七)加大商標品牌保護力度。完善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制度。以保護知名企業的商標專用權為重點,加大商標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加強對商標品牌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堅決打擊惡意搶注、夸大宣傳、欺騙欺詐等違法行為。建立健全商標投訴渠道,逐步建立行政執法機關之間的信息共享和協作機制,完善涉嫌商標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支持企業加強商標品牌人才培育和管理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制度,提升企業的商標品牌意識和自我維權能力。積極引導馳名、著名商標企業向海關總署備案自主知識產權。加強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非洲知識產權組織等的合作交流,幫助我省企業開展商標境外維權。鼓勵企業積極應對海外商標糾紛,對發現重大跨國跨省商標搶注、跨區域商標侵權行為的,各有關部門要積極依法幫助協調處理。
(八)開展商標品牌戰略示范創建活動。積極參與國家商標戰略示范城市(區)、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組織開展省級商標品牌戰略示范縣(市、區)、示范鄉鎮(街道)、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力爭到2020年,全省有一半以上的縣(市、區)和一大批鄉鎮(街道)、企業達到省級以上示范創建要求。
?。ň牛┘訌娀鶎悠放浦笇д窘ㄔO。各品牌指導站要通過建檔立庫、信息咨詢、上門服務、宣傳培訓等方式,做好對聯系企業的商標品牌指導、培育和維權等工作。各地要加強對品牌指導站的經費、人員、場所等保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口業務指導。在全省組織開展示范品牌指導站創建活動,以點帶面提升品牌指導站服務水平。
?。ㄊ┘訌娚虡似放平ㄔO基礎工作。建立對各市、縣(市、區)境內外商標申請量、核準注冊量年度公告制度,并納入年度浙江統計年鑒。發布商標品牌年度競爭力報告。積極鼓勵和支持我省高等院校開設商標品牌類課程,開展商標品牌戰略研究。
四、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省工商局要履行牽頭部門職責,做好全省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工作的組織和督促指導。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杭州海關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商標品牌建設。各地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抓好本地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工作。
?。ǘ┘訌娬咧С?。省財政通過工業轉型升級、商務促進等專項資金對獲得馳名商標、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單位和自主商標品牌出口名列前茅、自主商標品牌出口增長率高的市縣給予扶持,對企業符合相關條件、以自主商標品牌參加國內外重點展博會的費用給予一定補助。各地要根據財力狀況,落實相應的扶持措施,積極支持商標品牌基地建設、品牌指導站建設、馳名和著名商標企業創建、境外商標注冊、商標境外維權、境外商標收購等。在同等條件下政府采購應優先選擇馳名、著名商標企業的商品和服務。對產業集群商標品牌基地內的馳名、著名商標企業在用地、用水、用電和融資貸款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馳名、著名商標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和《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所列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其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馳名、著名商標企業發生的廣告費用和業務宣傳費用支出按規定比例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ㄈ┘訌娍己思?。建立商標品牌戰略實施績效年度評估和期終評估制度。認真執行《浙江省發展方式轉變評價指標體系方案(試行)》(浙政辦發〔2011〕37號),調整完善商標品牌創建水平考核指標設置,將商標品牌經費投入、相關工作制度和服務平臺建設、商標數據、商標品牌企業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度等納入考核,評價結果作為市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分析的重要內容,更好地促進商標品牌戰略實施工作責任落實。對首次累計商標注冊量超過20萬件的設區市和超過5萬件的縣(市、區)、法人主體商標擁有率超過80%的設區市和縣(市、區)、自主商標品牌出口率超過80%的外向型馳名商標企業,予以通報表揚。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