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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2019-01-08 393
核心提示:各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近年來,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
各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近年來,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全區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快檢監測系統建設實施方案》等法律規定和文件要求,切實履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職責,食用農產品經營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但是,部分食用農產品經菅者主體責任不落實現象仍然存在,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仍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2018〕79號)精神,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強化采購源頭質量控制。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督促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加強食用農產品采購源頭質量控制。引導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以及銷售食用農產品的商場超市等有條件的經營企業主動開展供貨商質量審核和農業生產基地實地考察,選擇生產管理規范、產品質量可控的種植養殖基地和屠宰廠(場)簽訂采購協議。引導農貿市場開辦者加強對入場銷售者的審核管理,督促入場銷售者通過正規渠道采購食用農產品,主動了解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源頭信息,并索取食用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加強經營過程質量安全管理。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督促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實施進貨查驗、信息記錄和自查制度,不得采購、貯存和銷售來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不得在采購的食用農產品運輸、貯存、銷售及鮮活水產品暫養過程中添加使用違禁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要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制度宣傳,督促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強化市場準入管理,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對入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開展場內巡查和抽樣檢驗。發現存在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等違法行為的,應當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依照規定進行處理,及時公布抽檢結果以及不合格食用農產品處理結果等信息,并報告上級監管部門。
 
  三、繼續開展批發市場規范治理。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繼續深入開展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規范治理,充分發揮“典型引路、示范先行”的引領作用,培樹一批典型市場。督促批發市場開辦者與入場銷售者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配備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主動排查市場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指導批發市場通過各類產銷對接模式加強采購源頭質量控制,通過升級改造等方式杜絕食用農產品從非正規渠道進入和流出市場,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時采集和記錄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信息,切實做到場內食用農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質量可控”。
 
  四、積極推進準出準入有效銜接。今年底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與農業農村廳將聯合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食用農產品監管實際情況, 按照“辦法”的規定,將本地食用農產品大宗品種或高風險品種作為推進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管理的突破口,逐步推進以食用農產品的可溯源供貨信息記錄和質量合格證明為核心的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管理有效銜接。
 
  五、充分發揮快檢監測系統的作用。一是要實現設備與系統有效對接,完成系統登記注冊。二是要完善基礎信息錄入工作,對于市場基礎信息不全或不實在的,轄區監管部門要及時指導相關部門和市場做好核實補錄工作。三是要切實做好快檢數據的實時上傳工作和數據歸集、分析、統計等工作。四是做好快檢陽性樣品復核處置。出現陽性的,應盡快送實驗室復查,并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可疑食品的控制、銷毀和召回。對于檢出陽性率高的品種,要及時分析研判,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避免對我區食品產業帶來損失和影響。
 
  六、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在畜禽水產品專項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礎上,繼續堅持問題導向,以原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印發的《廣西食用農產品風險項目清單》為基礎,結合本地區食用農產品流通和消費特點,進一步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和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對畜禽肉類,重點加大對經營病死肉、獸藥殘留超標肉、來源不明肉及摻雜摻假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水產品,重點加大對藥物殘留超標及鮮活水產品暫養過程添加使用違禁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時令果蔬,重點加大對農藥殘留超標及銷售過程添加使用違禁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監管中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用農產品以及其經營者,要依據《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予以嚴肅查處。涉及農業農村、海關等相關部門的,要及時通報相關信息;涉及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機關。對同一市場或經營單位多批次檢出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或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同一問題反復發生的,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各地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開展情況請各市局分別于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報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食品流通監管處,2018年相關工作開展情況請于12月20日前報送。
 
  聯系人:梁學文
 
  電  話:15978110008
 
  郵  箱:1229019841@qq.com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地區: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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