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專項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卷煙市場經營秩序,根據全省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自2005年10月20日至2006年9月30日,在全市開展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專項行動。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維護國家、消費者利益和零售戶合法權益為宗旨,在全市組織開展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涉煙非法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全市卷煙市場經營秩序,為促進菏澤經濟發展,推進“平安菏澤”、“誠信菏澤”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工作目標
1.提高全社會煙草專賣法律意識,增強卷煙零售戶守法經營觀念。
2.依法查處一批涉煙非法經營大要案件,摧毀一批涉煙非法經營網絡,依法嚴懲一批涉煙違法犯罪分子。3.全市范圍內無證經營行為、銷售走私卷煙、假冒卷煙和非法渠道卷煙行為基本杜絕。4.全市卷煙市場凈化率進一步提高,城區市場凈化率達到97%以上,農村市場凈化率達到95%以上。煙草經濟效益不斷增長,利稅明顯增加。
二、職責分工
(一)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領導小組
1.制定全市煙草專賣市場秩序集中治理整頓工作及階段性整頓工作方案;
2.組織全市范圍的聯合執法行動;
3.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工作協調和督促檢查;
4.對各縣區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集中治理整頓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5.研究提出在全市范圍內影響較大的涉煙違法案件的處理意見。
(二)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分工要求,落實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對各縣區及相關部門的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調控與督促;對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工作中發現的薄弱環節、大要案,幫助基層單位開展工作,必要時直接參與。
整規辦要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督查;及時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的難點、熱點問題,扎實有效地開展專項行動。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嚴厲打擊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卷煙行為;切實加強城鎮、城郊結合部、農村市場的監管;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制售假冒卷煙行為。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強與煙草專賣等部門的協調配合,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煙草專用機械及其配件行為和其他煙草質量違法行為。
煙草專賣管理部門要搞好制假販假、無證經營等違法行為的調查摸底工作,明確打擊重點;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和情報交流工作,集中力量查大案、破網絡、端窩點;做好信息收集、交流、反饋工作,大力宣傳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及假煙對人身健康的危害。
公安部門要加大對卷煙領域刑事案件的偵查力度,對大要案提前介入,精心組織,力爭挖源頭、摧網絡,對阻礙或抗拒執法的,要依法從嚴查處。
國稅、地稅部門要依法查處經營煙草專賣品過程中的偷、漏稅行為,對因非法經營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業戶,及時注銷其稅務登記證,并清算應繳稅款。
交通部門要對道路、配貨站等運輸和服務單位進行檢查、管理,協調鐵路貨物托運站、配貨站等運輸和服務單位進行檢查、管理;積極配合煙草專賣管理部門在公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搞好路堵路查,查處違法運輸煙草專賣品行為。物價部門要做好卷煙的明碼標價工作。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05年10月20日—11月10日)
1.成立機構。要進一步充實加強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責分工,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2.制定方案。各縣區要根據轄區實際,參照本方案,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適時組織召開專項行動動員大會,部署整治工作。整治工作方案和動員大會的有關情況于11月10日前報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3.大力宣傳。各縣區要通過召開零售戶座談會、發放告知書、扎制宣傳車、印發整治宣傳提綱等方式,利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宣傳此次整治行動的目的、意義、時間安排和有關法律法規。各縣區整治卷煙市場秩序領導小組要公布舉報電話,并報市整治卷煙市場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市整治卷煙市場秩序工作領導小組的舉報電話為:0530—5965577。4.摸底調查。各縣區整治領導小組安排所屬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卷煙市場組織開展調查摸底,確定管轄范圍和整治重點,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二)集中整治階段(2005年11月10日—2006年8月31日)
集中整治分三個階段,在抓好整個整治工作重點的同時,要突出各階段的工作重點。第一階段:2005年11月10日—2006年2月28日,重點抓好元旦、春節、元宵節3個節日期間高檔卷煙銷售市場,清查高檔卷煙回收點。
第二階段:2006年3月1日—6月30日,重點抓好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國際勞動節前后的整治行動,并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宣傳活動。
第三階段:2006年7月1日—8月31日,重點是鞏固提高市場整治成果。市煙草專賣局組織開展公開焚燒假煙行動,宣傳查處的大要案件及抓捕追刑工作成果,必要時可舉行涉煙犯罪公判大會。
各縣區整治領導小組可根據實際自行確定階段重點任務。
集中整治階段的主要任務:1.根據卷煙市場排查情況,對不符合辦理《卷煙零售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及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行為,由工商部門依法查處。對符合條件的,煙草部門及時辦理《卷煙零售許可證》,同時辦理入網銷售手續,將其納入規范管理范圍。2.開展高檔卷煙專項治理,規范賓館、酒店、娛樂場所、超市、車站等場所卷煙零售戶的進貨渠道。與海關、交通等部門配合,采取綜合措施,堵住非法卷煙的流通渠道,對重點戶及賓館、酒店等進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對有違法嫌疑的經營戶進行嚴密監控;對火車站、汽車站及大型農貿市場進行全面檢查,不漏一店一戶,切斷向零售戶非法流入的渠道,徹底治理非法卷煙經營。確保對外經營窗口無擺賣非法卷煙、無違法進貨、無坑害和蒙騙卷煙消費者現象。3.加強對配貨站(中心)、物流中心涉煙經營行為的監控,謹防不法分子利用物流渠道從事涉煙非法經營行為,一經發現,依法嚴厲查處。4.加大案件辦理力度。煙草管理及有關部門對3萬元以上的涉煙案件要重點突破,追根溯源,強化證據收集,力求“偵破一案,挖出一串,震懾一片”;對5萬元以上的涉煙案件要掛牌督辦,按照法律程序和國務院《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310號國務院令)要求,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嚴懲一批涉煙案件的主犯、慣犯,始終保持打擊涉煙非法犯罪的高壓態勢。5.各縣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與新聞單位的聯系,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破獲的大要案件,及時曝光,震懾涉煙違法犯罪分子。6.落實定期報告制度。各縣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在每月5日前上報整治工作情況及下月整治工作計劃。7.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各級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領導小組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工作意見,研究探討案件查處過程中遇到的難點、疑點問題,共同制定查辦方案,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任務。聯席會議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召集,每季度召開一次。
(三)總結表彰階段(2006年9月1日-9月30日)
各縣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于2006年9月5日前報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成檢查組進行驗收、檢查、考核。對工作被動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專項行動是全市經濟秩序整頓工作的重要內容,事關全市和諧穩定大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有關部門要從建設“平安菏澤”、“誠信菏澤”大局出發,站在維護國家利益、消費者利益和零售戶合法權益的高度,充分認識整治卷煙市場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靠上抓,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整治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效,為菏澤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各級政府要全力做好協調、檢查、督導工作,加強信息溝通。各有關部門要統一執法思想,強化協調配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合理利用執法資源,實現行政執法、刑事執法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聯合辦案的強大威力。各縣區要在認真開展整治的基礎上,加強區域協作,增強打擊合力。
(三)依法行政,強化監督。有關部門要嚴格依法辦案,堅決杜絕“關系案”、“人情案”,對執法粗暴、甚至執法違法行為,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四)整治行動要做到教育和打擊相結合。要依靠廣大守法零售戶,團結教育基本守法零售戶,堅決打擊非法經營大戶,破除非法經營網絡。
(五)調整卷煙結構,增加有效供給。煙草部門要密切配合此次整治行動,加快結構調整,有效組織貨源,增加適銷對路卷煙的市場投放,提高市場占有率。
附件:菏澤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菏澤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李衛國(副市長)
副組長:李福祥(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
李兆成(市政府副秘書長)
盧建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石愛作(市經貿委主任)
喬廷勇(市煙草專賣局局長)
成 員:李旭光(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范玉國(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周廣憲(市公安局副局長)
李瑞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寇朝記(市糾風辦副主任)
李龍蛟(市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
徐 平(市經貿委副主任、整規辦副主任)
趙漢松(市打私辦副主任)
王長生(市國稅局副局長)
肖煥林(市地稅局副局長)
趙 勝(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騰義蛟(市物價局副局長)
楊傳玉(市交通局副局長)
常 健(菏澤日報社總編)
李慶華(市廣電局副局長)
田雙賢(市煙草專賣局副局長)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卷煙市場經營秩序,根據全省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自2005年10月20日至2006年9月30日,在全市開展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專項行動。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維護國家、消費者利益和零售戶合法權益為宗旨,在全市組織開展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涉煙非法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全市卷煙市場經營秩序,為促進菏澤經濟發展,推進“平安菏澤”、“誠信菏澤”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工作目標
1.提高全社會煙草專賣法律意識,增強卷煙零售戶守法經營觀念。
2.依法查處一批涉煙非法經營大要案件,摧毀一批涉煙非法經營網絡,依法嚴懲一批涉煙違法犯罪分子。3.全市范圍內無證經營行為、銷售走私卷煙、假冒卷煙和非法渠道卷煙行為基本杜絕。4.全市卷煙市場凈化率進一步提高,城區市場凈化率達到97%以上,農村市場凈化率達到95%以上。煙草經濟效益不斷增長,利稅明顯增加。
二、職責分工
(一)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領導小組
1.制定全市煙草專賣市場秩序集中治理整頓工作及階段性整頓工作方案;
2.組織全市范圍的聯合執法行動;
3.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工作協調和督促檢查;
4.對各縣區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集中治理整頓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5.研究提出在全市范圍內影響較大的涉煙違法案件的處理意見。
(二)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分工要求,落實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對各縣區及相關部門的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調控與督促;對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工作中發現的薄弱環節、大要案,幫助基層單位開展工作,必要時直接參與。
整規辦要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督查;及時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的難點、熱點問題,扎實有效地開展專項行動。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嚴厲打擊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卷煙行為;切實加強城鎮、城郊結合部、農村市場的監管;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制售假冒卷煙行為。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強與煙草專賣等部門的協調配合,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煙草專用機械及其配件行為和其他煙草質量違法行為。
煙草專賣管理部門要搞好制假販假、無證經營等違法行為的調查摸底工作,明確打擊重點;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和情報交流工作,集中力量查大案、破網絡、端窩點;做好信息收集、交流、反饋工作,大力宣傳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及假煙對人身健康的危害。
公安部門要加大對卷煙領域刑事案件的偵查力度,對大要案提前介入,精心組織,力爭挖源頭、摧網絡,對阻礙或抗拒執法的,要依法從嚴查處。
國稅、地稅部門要依法查處經營煙草專賣品過程中的偷、漏稅行為,對因非法經營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業戶,及時注銷其稅務登記證,并清算應繳稅款。
交通部門要對道路、配貨站等運輸和服務單位進行檢查、管理,協調鐵路貨物托運站、配貨站等運輸和服務單位進行檢查、管理;積極配合煙草專賣管理部門在公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搞好路堵路查,查處違法運輸煙草專賣品行為。物價部門要做好卷煙的明碼標價工作。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05年10月20日—11月10日)
1.成立機構。要進一步充實加強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責分工,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2.制定方案。各縣區要根據轄區實際,參照本方案,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適時組織召開專項行動動員大會,部署整治工作。整治工作方案和動員大會的有關情況于11月10日前報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3.大力宣傳。各縣區要通過召開零售戶座談會、發放告知書、扎制宣傳車、印發整治宣傳提綱等方式,利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宣傳此次整治行動的目的、意義、時間安排和有關法律法規。各縣區整治卷煙市場秩序領導小組要公布舉報電話,并報市整治卷煙市場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市整治卷煙市場秩序工作領導小組的舉報電話為:0530—5965577。4.摸底調查。各縣區整治領導小組安排所屬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卷煙市場組織開展調查摸底,確定管轄范圍和整治重點,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二)集中整治階段(2005年11月10日—2006年8月31日)
集中整治分三個階段,在抓好整個整治工作重點的同時,要突出各階段的工作重點。第一階段:2005年11月10日—2006年2月28日,重點抓好元旦、春節、元宵節3個節日期間高檔卷煙銷售市場,清查高檔卷煙回收點。
第二階段:2006年3月1日—6月30日,重點抓好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國際勞動節前后的整治行動,并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宣傳活動。
第三階段:2006年7月1日—8月31日,重點是鞏固提高市場整治成果。市煙草專賣局組織開展公開焚燒假煙行動,宣傳查處的大要案件及抓捕追刑工作成果,必要時可舉行涉煙犯罪公判大會。
各縣區整治領導小組可根據實際自行確定階段重點任務。
集中整治階段的主要任務:1.根據卷煙市場排查情況,對不符合辦理《卷煙零售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及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行為,由工商部門依法查處。對符合條件的,煙草部門及時辦理《卷煙零售許可證》,同時辦理入網銷售手續,將其納入規范管理范圍。2.開展高檔卷煙專項治理,規范賓館、酒店、娛樂場所、超市、車站等場所卷煙零售戶的進貨渠道。與海關、交通等部門配合,采取綜合措施,堵住非法卷煙的流通渠道,對重點戶及賓館、酒店等進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對有違法嫌疑的經營戶進行嚴密監控;對火車站、汽車站及大型農貿市場進行全面檢查,不漏一店一戶,切斷向零售戶非法流入的渠道,徹底治理非法卷煙經營。確保對外經營窗口無擺賣非法卷煙、無違法進貨、無坑害和蒙騙卷煙消費者現象。3.加強對配貨站(中心)、物流中心涉煙經營行為的監控,謹防不法分子利用物流渠道從事涉煙非法經營行為,一經發現,依法嚴厲查處。4.加大案件辦理力度。煙草管理及有關部門對3萬元以上的涉煙案件要重點突破,追根溯源,強化證據收集,力求“偵破一案,挖出一串,震懾一片”;對5萬元以上的涉煙案件要掛牌督辦,按照法律程序和國務院《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310號國務院令)要求,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嚴懲一批涉煙案件的主犯、慣犯,始終保持打擊涉煙非法犯罪的高壓態勢。5.各縣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與新聞單位的聯系,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破獲的大要案件,及時曝光,震懾涉煙違法犯罪分子。6.落實定期報告制度。各縣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在每月5日前上報整治工作情況及下月整治工作計劃。7.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各級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領導小組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工作意見,研究探討案件查處過程中遇到的難點、疑點問題,共同制定查辦方案,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任務。聯席會議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召集,每季度召開一次。
(三)總結表彰階段(2006年9月1日-9月30日)
各縣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于2006年9月5日前報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成檢查組進行驗收、檢查、考核。對工作被動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專項行動是全市經濟秩序整頓工作的重要內容,事關全市和諧穩定大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有關部門要從建設“平安菏澤”、“誠信菏澤”大局出發,站在維護國家利益、消費者利益和零售戶合法權益的高度,充分認識整治卷煙市場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靠上抓,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整治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效,為菏澤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各級政府要全力做好協調、檢查、督導工作,加強信息溝通。各有關部門要統一執法思想,強化協調配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合理利用執法資源,實現行政執法、刑事執法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聯合辦案的強大威力。各縣區要在認真開展整治的基礎上,加強區域協作,增強打擊合力。
(三)依法行政,強化監督。有關部門要嚴格依法辦案,堅決杜絕“關系案”、“人情案”,對執法粗暴、甚至執法違法行為,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四)整治行動要做到教育和打擊相結合。要依靠廣大守法零售戶,團結教育基本守法零售戶,堅決打擊非法經營大戶,破除非法經營網絡。
(五)調整卷煙結構,增加有效供給。煙草部門要密切配合此次整治行動,加快結構調整,有效組織貨源,增加適銷對路卷煙的市場投放,提高市場占有率。
附件:菏澤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菏澤市整治卷煙市場經營秩序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李衛國(副市長)
副組長:李福祥(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
李兆成(市政府副秘書長)
盧建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石愛作(市經貿委主任)
喬廷勇(市煙草專賣局局長)
成 員:李旭光(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范玉國(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周廣憲(市公安局副局長)
李瑞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寇朝記(市糾風辦副主任)
李龍蛟(市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
徐 平(市經貿委副主任、整規辦副主任)
趙漢松(市打私辦副主任)
王長生(市國稅局副局長)
肖煥林(市地稅局副局長)
趙 勝(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騰義蛟(市物價局副局長)
楊傳玉(市交通局副局長)
常 健(菏澤日報社總編)
李慶華(市廣電局副局長)
田雙賢(市煙草專賣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