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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宣傳培訓暨2014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方案》的通知(滬工商消 (2013) 406 號)

   2013-12-31 1008
核心提示:  各分局,市局有關處室、直屬單位:  現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宣傳培訓暨2014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方案》印發給你
   各分局,市局有關處室、直屬單位: 
  現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宣傳培訓暨2014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2月13日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宣傳培訓暨2014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方案
 
  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將于2014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正式實施。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工商總局有關部署,切實做好新《消法》的宣傳貫徹和“3·15”期間各項活動,進一步推進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拓展范圍,分類實施,切實加大新《消法》培訓力度
 
  以學習貫徹新《消法》為契機,結合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創新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努力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
 
  (一)培訓范圍
 
  1.各分局法制科、消保科、公平科負責人,各區縣消保委秘書處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
 
  2.投訴聯網企業、聯絡點聯絡員以及經營者(特別是網絡平臺經營者)、消費者代表。
 
  (二)培訓內容
 
  對內培訓:注重專業性和指導性,主要為新《消法》解讀、新《消法》對消費維權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工商部門應對措施、典型案例解讀等。
 
  對外培訓:注重通俗易懂,便于培訓對象理解接受,主要為新《消法》的修改背景、修改原則、主要修改過程、重點內容。
 
  (三)組織實施
 
  2014年1月底前完成以下培訓:
 
  1.市局開展的培訓。
 
  (1)12月11日,對各分局法制科、消保科、公平科負責人及區縣消保委秘書處負責人等開展專題培訓。
 
  (2)12月下旬起,對重點企業(特別是網絡平臺經營者)、示范聯絡點聯絡員、消費者代表開展培訓。
 
  (3)市消保委秘書處對投訴聯網企業、維權志愿者、各區縣消保委工作人員開展培訓。
 
  2.各分局對工商所、有關科室負責人及聯絡點聯絡員、轄區經營者代表等開展培訓。
 
  二、豐富載體,創新形式,切實加強新《消法》宣傳教育
 
  通過宣傳教育活動,擴大公眾知曉面,提高新《消法》的影響力,引導消費者樹立文明、健康、節約、環保的消費理念。
 
  第一階段:(2013年12月2日—2014年2月28日)
 
  1.制作新《消法》宣傳海報、宣傳手冊和漫畫展板,通過聯絡點等渠道進行張貼、發放、宣傳。
 
  2.制作新《消法》宣傳動漫片及公益廣告,并在網絡、電視、移動傳媒、戶外顯示屏、樓宇顯示屏等媒體播出。
 
  3.以本市傳統媒體、新媒體和市消保委的自辦媒體為載體,開展“文明消費,從我做起”大討論,引導消費者養成文明消費的習慣。
 
  第二階段:(2014年3月1日—2014年3月15日)
 
  4.“3·15”當日召開消費者權益保護座談會。
 
  5.各分局、各區縣消保委選擇一個或多個聯絡點,組織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等開展現場宣傳咨詢活動。
 
  6.“3·15”前后,在市局網站開展法律宣傳,發布消費引導信息。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積極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結合重點領域消費維權第一階段的工作安排,加強監管執法,切實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一)認真抓好銀行業、電信業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專項整治;開展以手機專業市場、家電商場、超市賣場和網絡平臺為重點的手機等通訊產品的專項整治。
 
  (二)向社會發布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情況、公布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公布2013年度投訴熱點。
 
  (三)加強值班應急工作,確保央視“3·15”晚會轉辦件及“3·15”期間消費者投訴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地區: 上海
標簽: 培訓 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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