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全省質監系統緊緊圍繞落實食品生產企業主體責任這條主線,通過大宣講、大培訓,召開現場會等有效形式,有力地推動了主體責任在廣大食品生產企業中的全面落實,增強了食品企業法人的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提高了社會各界對落實主體責任重要性的認識,同時也為質監部門有效履行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能找到了切入點。為進一步推動全省質監系統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工作深入開展,結合全省食品生產企業實際和當前的食品安全形勢,省局研究決定,在全省食品生產企業中實行企業法人履行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報告制度(以下簡稱履責報告制度)。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食品企業法人履責報告制度的重要意義
食品安全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鏈條長、環節多,涉及生產企業、監管部門、各級政府等諸多方面,但最關鍵、最核心的是企業。食品企業承擔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這不但是法律的規定,更是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對于企業而言,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關鍵在法人,企業法人只有時刻把食品安全牢記于心,付諸于行,牢固樹立“質量是基礎、安全是底線”的理念,才能從根本上保證食品質量安全。近年來,全省質監系統認真履行監管職責,不斷推進主體責任的全面落實,全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水平逐年提升。但是,當前的食品安全形勢和質量安全狀況與人民群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企業落實《食品安全法》的自覺性、主動性不強,主體責任意識淡薄,涉及食品質量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還時有發生,在生產加工環節發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風險依然較大。因此,作為監管部門必須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強化工作措施,進一步推動食品生產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
履責報告制度是全面落實食品企業主體責任的新舉措,通過定期組織企業法人面向監管部門、社會各界報告其落實法律責任,實施質量管理的做法,監管部門現場點評存在的問題和差距,將會使食品企業法人的法治意識、責任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做到依法依規組織生產,以實現從源頭上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二、履責報告制度的基本形式和要求
食品生產企業履責報告制度的基本形式,就是由各級質監部門定期組織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法人或主要負責人,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質檢總局《關于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2010]第119號公告)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報告企業履行主體責任,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情況。
(一)履責報告的基本要求
1.履責報告的范圍和頻次:轄區內所有獲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原則上每年應向質監部門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履責報告。
2.履責報告的內容:
1)企業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質檢總局[2010]第119號公告等法律法規情況。
2)企業原料進廠把關、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問題產品召回等各項食品質量安全保證制度、體系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3)監管部門發現和查處的涉及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改情況。
4)企業在履行主體責任,落實各項制度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和提高食品質量安全管理的具體措施和打算。
(二)履責報告會的組織
1.省、市、縣(區)三級質監局要按照分工分別組織召開履責報告會,省局負責組織全省乳制品生產企業的履責報告會;各市局組織含乳食品、肉制品等風險較高食品及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的履責報告會,其他食品企業由各縣(區)局組織實施。
2.由質監部門確定每次參加履責報告會議的企業名單、會議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并在十日前書面通知企業。企業收到通知后應由企業法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準備書面報告材料并在履責報告會召開前報當地質監部門。
3.履責報告的內容要客觀、真實,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報告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具體措施和做法;查找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防止內容空洞、經驗介紹式的報告。有條件的企業可采用PPT電子文本形式。
4.質監部門應按照事先確定的時間、地點組織履責報告會,履責報告會原則上由質監部門分管負責同志主持。食品監管人員、稽查機構、檢驗機構負責人參加。履責報告人應是企業法人或主要負責人,企業法人或主要負責人確有原因不能參加的,可書面委托他人進行。
5.每個企業履責報告結束后,主持人要指定一名了解情況的監管人員對該企業進行書面點評。點評內容應明確具體、直指問題,杜絕空話、套話。點評材料經企業法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連同企業履責報告一起存檔備查。
6.企業在進行履責報告時,應一并就前次履責報告會點評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報告。若問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報告人應講明原因。
7.為擴大履責報告制度的社會影響,在組織履責報告會時邀請當地食安辦、新聞媒體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消費者代表參加。
三、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履責報告制度順利實施
實施履責報告制度是今后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質監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這一制度的順利實施。
(一)加強領導。各級質監局要切實加強對履責報告制度實施工作的領導,將其作為今后食品監管工作的重點擺上議事日程。要根據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和方案。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要定期聽取匯報,協調解決制度實施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精心組織。各級質監局要按照意見要求、工作計劃和分工,精心組織好每次的履責報告會,要準確把握履責報告與監督檢查的關系,不能相互代替,注重工作實效,做到企業報告要真實,部門點評要客觀,確保不走過場、不流形式。
(三)嚴格考核。各級質監局要加強對履責報告制度實施情況的督導和考核,省局將不定期抽查各單位履責報告會的存檔材料(主要是企業履責報告、點評材料),并以簡報形式通報工作開展情況。省局要將履責報告制度實施情況納入年度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內容進行考核,以確保這項工作取得實效。
(四)廣泛宣傳。實施食品生產企業履責報告制度是我省質監系統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高監管工作有效性的新探索,各單位在抓好落實的同時要結合本地實際,創新工作思路,總結工作經驗,爭當先進典型。在制度實施初期,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食品企業的宣傳教育,使其充分認識實施這一制度的重要意義,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對履責報告制度的宣傳,努力營造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保障食品安全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