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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經營主體分類調研統計工作的通知

   2014-07-22 863
核心提示:為全面準確了解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經營情況,分析和掌握不同經營業態特點,逐步建立我省食品流通統計分析制度,強化各類食品流
為全面準確了解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經營情況,分析和掌握不同經營業態特點,逐步建立我省食品流通統計分析制度,強化各類食品流通經營主體責任,推進實施分類監管,省局食品流通監管處決定在全省全面開展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經營主體分類調研統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統計范圍
 
  全省轄區內各類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經營主體,具體包括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集貿市場、供貨商、商場超市、食品店。
 
  二、主要統計指標界定
 
  (一)批發市場:是指由市場開辦者經營管理,向食品經營者、其他用戶銷售食品為主的綜合性或專業性交易市場。所謂經營者是指二次及其以下產業的食品銷售者;所謂其他用戶是指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
 
  (二)農貿市場:是指由市場開辦者經營管理,在一定時間(無間隔)、一定地點,方便周邊城鄉居民聚集消費,進行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等現貨交易的市場。
 
  (三)集貿市場:是指在一定時間(間隔)、一定地點,方便周邊城鄉居民聚集消費,進行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等現貨交易的相對固定集中的場所。
 
  (四)供貨商:是指向其他食品經營者提供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的供貨者。
 
  一級批發商是指在山東省范圍內取得某種食品區域總經銷、總代理資格,且從事該種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
 
  (五)商場超市:是指聚集在一個或相連的幾個建筑物內的年食品業務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食品經營面積200平米以上的經營場所。
 
  大中型商場超市是指年食品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且食品經營面積1000平米以上的商場或超市;
 
  連鎖商場超市是指從事食品流通經營的3個以上單體,以一定的形式組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分工、集中管理、在山東設有統一配貨機構的單體商場或超市。
 
  (六)食品店:是指在固定場所從事食品或食用農產品銷售的單體經營者。
 
  三、調研統計內容
 
  (一)全省轄區內各類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經營主體的數量、基本信息、食品經營情況等(詳見附件1—5)。
 
  (二)轄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主要風險與隱患點及食品安全制度建設需求(詳見附件6、7)。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開展調研統計工作,摸清各類經營業態底數,是食品安全監管重要的基礎工作,此項工作涉及轄
 
  區各類食品流通經營業戶,面廣量大,請各地務必高度重視,結合本地食品流通監管工作,認真組織落實本次調研摸底。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調研統計數據質量,全面、準確、真實掌握轄區內各類食品經營主體情況,并形成專題調研統計報告。
 
  (二)扎實推進。各市應針對本地監管實際,通過開展調研統計工作,全面掌握本地食品安全監管狀況,準確摸清本轄區各類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經營業戶基本情況,梳理排查各類經營業態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及具體表現,深入分析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規律與特點,為下一步有針對性實施流通經營主體分類分級監管打下堅實基礎。
 
  (三)搞好結合。各市要將本次調研統計工作與深入推進農村市場、大中型商場超市等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緊密結合,深入推進各類食品流通經營主體責任落實,注重完善食品尤其是食用農產品監管工作制度,探索市場準入長效機制。
 
  (四)按時上報。各市須于2014年8月15前將統計表(附件1—7)和專題調研報告報省局食品流通監管處。建立統計表半年報制度,各市須于每年6月15日前、11月15日前上報統計表。
 
  聯系人:趙龍
 
  聯系電話:0531-88592582  18615681020
 
  電子郵箱:zhaolong@sdfda.gov.cn
 
     附件下載:1.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主體總體情況統計表
 
  2.批發市場食品經營基本情況統計表
 
  3.農貿市場食品經營基本情況統計表
 
  4.供貨商食品經營基本情況統計表
 
  5.商場超市食品經營基本情況統計表
 
  6.流通環節各類經營主體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統計表
 
  7.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建設需求統計表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7月10日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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