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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14年全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4-06-30 850
核心提示: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食安委各有關成員單位:  根據濟寧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食安委各有關成員單位:
 
  根據濟寧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濟食安辦字〔2014〕4號)通知要求,結合我縣《2014年全縣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金政辦發[2014]14號)文件精神,現將《2014年全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根據各自工作職能,精心組織實施。
 
  聯系電話:8719077
 
  電子郵箱:jxxsab110@163.com
 
  附:2014年全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金鄉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5月4日
 
  2014年全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有效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提高全縣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據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濟食安辦字〔2014〕4號)通知要求,結合我縣《2014年全縣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金政辦發[2014]14號)文件精神,及全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時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以落實“四個最嚴”為核心,以保障食品安全為目標,認真開展專項整治,嚴懲重處違法犯罪,針對突出問題。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強化基層基礎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提高監管能力,切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努力爭創全市農產品和食品消費最安全、最放心地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各有關成員單位要深刻認識開展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增強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把專項整治作為今年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緊啟動整治工作。要按照本方案的規定要求,制定完善具體整治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實施步驟、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層層分解任務,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及時掌握整治進展情況,逐級開展檢查督促,及時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推動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二)強化宣傳教育。要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刊和網絡等媒體作用,宣傳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引導公眾自覺抵制假冒偽劣食品;要廣泛宣傳整治工作成效,及時公布典型案件,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和違法產品,有效震懾違法犯罪分子;進一步完善有獎舉報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要充分發揮食品相關行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作用,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經營,積極推進社會共治。
 
  (三)加強督導檢查。各鎮街、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加強工作協調配合,切實形成整治合力。對職責不清、監管空白等問題,要在縣食安辦的綜合協調下,明確責任部門,堵塞監管漏洞,確保各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縣食安辦將每季度一調度,適時進行工作檢查,年終進行考核評價,對整治工作不力、成效不明顯、問題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督促整改落實。
 
  三、整治重點
 
  縣食安辦根據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濟食安辦字〔2014〕4號)通知要求,結合我縣《2014年全縣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金政辦發[2014]14號)文件精神,匯總形成了10項整治方案(見附件),明確了各項整治的目標、重點任務和工作措施。各鎮街、各有關成員單位要按照10項整治方案的要求,突出整治重點,深入開展綜合治理和專項整治。一是進一步強化食用農產品源頭治理。全面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嚴厲打擊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非法保鮮和出售、加工病死畜禽肉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畜禽等動物養殖監管力度,嚴格落實畜禽養殖登記備案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制度,嚴禁狐貍、貂、貉等毛皮動物生肉和未按規定實施檢驗檢疫畜禽肉品流入食品市場。二是要切實抓好重點食品、重點區域、重點問題的集中整治。進一步加強對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檢查,深入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肉類、食用油、食品添加劑、兒童食品等重點品種的專項治理,加強學校食堂及周邊、農村地區、商場超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攤販、小飯店等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假冒偽劣、非法添加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三是著力規范食品網絡交易等新型業態經營行為,建立完善有效監管措施制度。四是加強進口食品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進口食品走私等違法犯罪行為。通過集中整治,切實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提升全縣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任務分工
 
  為確保各項整治任務落到實處,縣食安辦制定了《10項整治任務分工細化分解配檔表》(見附件),對10項整治任務進行了分工,進一步明確了各項整治工作的牽頭、負責和配合部門。各鎮街、各有關成員單位要按照任務分工,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科室、具體人員。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要牽頭做好嬰幼兒配方乳粉等乳制品、肉類、食用油、兒童食品和學校食堂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農村食品安全、食品“三小” (小作坊、小攤販、小飯店)及網絡食品交易6項專項整治,負責做好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農產品批發市場及農貿市場食品安全、大中型商場連鎖超市食品安全3項專項整治。縣農業局、水產服務中心、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要依據工作職責,分別負責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工作,做好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監管工作。畜牧獸醫部門配合做好嬰幼兒配方乳粉、肉類2項專項整治。負責加強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環節監管,負責建立病死畜禽收集處理辦法,落實無害化處理措施,嚴厲打擊屠宰病死、死因不明、未經檢疫或經檢疫不合格畜禽的違法行為。縣行政執法局負責餐廚廢棄物處理和學校周邊非法食品流動攤點專項整治,加強對餐廚廢棄物處理設施建設、收運體系和保障措施落實情況,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亂擺亂設餐飲攤點以及非法食品流動攤點整治。配合做好食品“三小”專項整治,負責配合鎮街、社區做好小攤販便民疏導點設置工作,依法取締。縣衛生局負責做好農村食品安全、“三小”專項整治中飲用水和餐飲具集中消毒的整治工作。縣教體局配合做好學校食堂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負責加強學校食堂管理,硬件升級改造規范。縣環保局配合做好食用油專項整治,加強餐廚廢棄物處理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商務局依據職責做好嬰幼兒配方乳粉進口食品、網絡交易進口食品、酒類等方面的專項整治。縣公安部門要加大打擊力度,配合縣食安委有關成員單位,做好整治工作中發現的涉嫌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的偵辦查處工作。
 
  五、時間安排
 
  各項專項整治工作原則上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參照以下時間安排和《2014全縣食品安全10項整治任務分工細化分解配檔表》制定的完成時限,合理安排各項整治工作進程。
 
  (一)安排部署階段(3月底前)。各有關成員單位要研究制定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整治目標和重點任務,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對各項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并將貫徹落實情況報縣食安辦。
 
  (二)排查隱患階段(4月)。加強工作調研,集中排查食品、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到生產經營消費各環節的質量安全隱患,全面掌握質量安全現狀,制定完善針對性整改措施。
 
  (三)整治嚴打階段(5月至8月)。針對發現的問題,深挖根源,消除隱患,嚴厲查處,徹底整改,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予以嚴懲。
 
  (四)鞏固總結階段(9月至10月)。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完善整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鞏固整治成果,健全完善長效監管制度,對各項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報送縣食安辦。
 
  六、工作措施
 
  (一)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各有關成員單位要統籌兼顧,在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認真履行監管職責,按照分工,全面加強日常監管,確保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和問題。
 
  (二)強化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要注重發揮監管技術支撐作用,科學制定年度抽檢監測計劃,加大對整治重點環節、重點企業、重點品種的抽檢監測力度,著力發現風險隱患,加強風險分析與評估,推動科學監管。
 
  (三)堅持檢打聯動,嚴懲違法犯罪。要建立健全食品監管、公安、司法等部門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情況通報、案件移送等工作聯動機制,對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及時移交公安部門,從嚴從快進行偵辦,確保責任追究到位。
 
  (四)實行標本兼治,健全長效監管機制。要把整治工作與完善監管制度、加強能力建設、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結合起來,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特別要針對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和監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改進完善工作機制,探索構建最嚴格的監管制度,落實最嚴厲的處罰措施,實施最嚴厲的責任追究,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切實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在活動結束后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并于10月16日前報送縣食安辦。
 
  附件:1、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方案
 
  2、嬰幼兒配方乳粉等乳制品專項整治方案
 
  3、肉類專項整治方案
 
  4、食用油專項整治方案
 
  5、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方案
 
  6、兒童食品、學校食堂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7、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8、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9、大中型商場連鎖超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10、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攤販、小飯店及網絡食品交易等專項整治方案
 
  11、   2014年全縣食品安全10項整治任務分工細化分解配檔表
 
  附件1
 
  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方案
 
  一、整治目標
 
  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將符合經營條件的農藥經營單位100%納入監管范圍,進一步規范獸用抗菌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促進農藥、化肥科學減量使用,高毒、禁限用農藥獸藥檢出率和殘留超標率進一步下降。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提高食用農產品標準化、規模化、產業化程度,蔬菜、果品等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程度提高到63%以上;“三品一標”產品產地認定面積占食用農產品產地總面積的比率提高到38%以上;規模養殖場獲得無公害認證的比率提高到60%以上;認證水產品面積占養殖總面積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二、重點任務
 
  (一)食用農產品種植方面
 
  重點整治品種:韭菜、芹菜等葉菜類蔬菜及食用菌。重點整治部位:農藥經營點、瓜菜種植基地(場、戶)。重點整治投入品:農藥、肥料。嚴格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和農藥經營登記備案制度,嚴禁非法生產、銷售、貯存禁用農藥,嚴格投入品管理、產品檢測,推行產地準出和原產地追溯,加強果菜儲存保鮮運輸監管,嚴厲打擊農藥殘留超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水產品方面
 
  重點整治品種:烏鱧、鯉魚、中華絨螯蟹、中華鱉等水產養殖品種。重點整治投入品: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重點整治區域:近兩年來在縣水產服務中心備案的水產養殖場區,以及近年來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檢出率較高的轄區。推行產地準出和原產地追溯制度,防止問題水產品進入市場、超市及生產加工企業。
 
  (三)食用林產品方面
 
  重點加強從種植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重點治理農藥、肥料等投入品的銷售和使用;重點加大對核桃、棗、蘋果、梨、桃、葡萄等果品的監管。推行產地準出和原產地追溯制度,防止問題林產品進入市場、超市及生產加工企業。
 
  (四)畜禽產品方面
 
  重點整治區域:生豬、肉牛和肉羊養殖較為集中的鎮街。重點整治部位:獸藥批發市場、集散地,涉嫌違規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飼料生產經營企業,生豬、肉牛、肉羊、蛋雞、百子鵝養殖場戶,活畜收購販運企業、經紀人,生豬定點屠宰場。重點查處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獸藥、違規添加抗菌藥、違法經營使用人用藥、違規使用原料藥、不執行休藥期、銷售和飼喂“瘦肉精”等違法違規行為。建立畜禽產品產地準出和原產地追溯制度,防止問題畜禽產品進入市場、超市及生產加工企業。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隱患。集中時段、集中力量,通過突擊檢查、監督抽檢、明察暗訪等形式,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行動,對農產品交易市場、農藥獸藥批發市場、種植養殖基地(場、戶)、生豬屠宰場、飼料生產經營企業等實施拉網式排查,深挖嚴查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各環節存在的質量安全隱患,追根溯源,找準癥結,著力治本。
 
  (二)加強抽檢監測。加大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力度,提高抽檢監測工作的針對性、科學性,著力發現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組織開展食用農產品風險評估、風險交流,科學開展風險預警。
 
  (三)嚴格執法監管。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積極履行新增監管職能,完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加強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監管。重點加大對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激素類藥品或其他違禁物質的打擊力度。對發現和群眾投訴舉報的不合格農產品,一查到底。加強工作督導,探索開展地區交互檢查,推動治理任務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健全完善監管體系,加強監管制度創新,加快建立全縣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網絡,強化基層監管力量。切實加強對農藥、獸藥、肥料等生產投入品的經營管理,做到源頭嚴控、產中嚴管、產出嚴檢。采取產地準出、原產地追溯等監管措施,建立監管網絡技術平臺,做到生產記錄可存儲、產品流向可追蹤、儲運信息可查詢。加快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強化行業自律。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鎮街創建活動,開展蔬菜和農藥質量安全整治“雙百行動”,通過典型示范、輻射帶動,全面提高全縣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五)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加快制定種植、養殖各個環節的標準化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形成完善的地方標準化生產體系,逐步提高標準的層次和檔次。建立有效的標準化生產運行機制,積極推廣現代農業經營模式,建立標準化示范園區,推進標準化基地建設。堅持綠色生產理念,推進“三品一標”認證,促進“三品一標”產地建設水平顯著提升、認定面積比率進一步提高。加大認證產品保護力度,打造和宣傳區域食用農產品品牌。
 
  附件2
 
  嬰幼兒配方乳粉等乳制品專項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標
 
  嚴格原料奶檢驗檢疫和專車專線運輸,提升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管理水平;嚴禁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嚴禁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乳粉和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實行嬰幼兒配方乳粉專柜專區銷售,建立銷售試點藥店先行賠償和追償制度;加強進口環節監管,確保嬰幼兒配方乳粉等乳制品質量安全。
 
  二、重點任務
 
  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環節。以奶牛主產地、事故多發地、縣域交界地為重點整治區域,規范生鮮乳收購及奶站經營管理,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違法違禁添加各類物質、非法收購不合格生鮮乳等違法違規行為。
 
  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和進口環節。實行嬰幼兒配方乳粉專柜專區銷售,試行藥店專柜銷售。嚴格落實檢驗合格報告批批查驗制度,實施嚴格審核許可,健全完善經營者信用檔案。嚴厲打擊走私乳粉和乳清粉違法行為。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生產經營許可審批。嚴格執行生鮮乳收購許可和運輸許可制度,加大奶站標準化管理與建設,重點加強制冷貯存設備、“三表一單”使用和保管、生產技術規范等方面的整改完善。嚴格審查嬰幼兒配方乳粉流通許可,對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實行專門分類單項審核和管理;對因嚴重食品違法犯罪被列入“黑名單”的經營管理單位和從業人員建立檢索名錄,禁止行業準入;對已經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進行逐戶復查、規范和清理。嚴格進口食品企業和境外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加大對進口食品企業的監督力度。
 
  (二)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積極引導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加強對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和奶牛養殖場戶監督檢查,夯實生鮮乳質量安全基礎。督促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查驗供貨商經營資格,批批索取全項目檢驗合格證明,建立完備的進貨查驗記錄,臨近保質期的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督促進口嬰幼兒食品、乳制品的相關企業對產品質量安全控制和經營行為進行自查自糾。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建立先行賠償和追償制度。
 
  (三)嚴格監督管理。加強奶站和運輸車監管,以奶農合作社和奶畜養殖場開辦的奶站為重點,開展拉網式檢查。加大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的監管,嚴禁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乳粉和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對不能持續達到許可條件的經營者,一律注銷經營許可項目;對銷售無對應批次檢驗報告的或無中文標識的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一律責令停止經營,作退貨或銷毀處理。開展突擊檢查,規范進口嬰幼兒食品、乳制品企業的經營行為,確保進口食品質量。以三聚氰胺、硫氰酸鈉、革皮水解蛋白、堿類物質、β-內酰胺酶等為重點,加強嬰幼兒食品、乳制品生產銷售各環節的抽檢監測,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附件3
 
  肉類專項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標
 
  加強活禽交易市場、肉類批發市場監管,嚴禁違法收購、加工、銷售病死畜禽和注水肉及未經檢驗肉制品;加強生豬、牛羊等屠宰企業的規范管理,生豬定點屠宰場屠宰檢疫率達到100%,肉牛、肉羊屠宰檢疫申報受理率達到100%;加強對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自制肉制品的監督檢查,建立肉制品生產企業信用檔案,肉制品經營業戶監管率達到100%,嚴禁狐貍、貂、貉等毛皮動物生肉和未按規定實施檢驗檢疫畜禽肉品流入食品市場,確保我縣肉制品質量和消費安全。
 
  二、重點任務
 
  (一)畜禽養殖、屠宰環節。以生豬、肉牛、肉羊、雞、鴨為重點,集中開展屠宰檢疫專項整治,建立病死畜禽收集處理辦法, 切實落實無害化處理措施,嚴厲打擊屠宰病死、死因不明、未經檢疫或經檢疫不合格畜禽的違法行為。
 
  (二)加工環節。嚴格肉制品生產許可,重點檢查原料肉進廠查驗、食品添加劑使用、標簽標識、肉制品委托加工備案等內容,嚴禁生產加工狐貍、貂、貉等毛皮動物生肉和未按規定實施檢驗檢疫畜禽肉品。
 
  (三)流通環節。嚴格查驗肉制品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重點檢查農村集貿市場“三無”預包裝肉制品和未經檢疫生鮮肉,嚴禁狐貍、貂、貉等毛皮動物生肉和未按規定實施檢驗檢疫畜禽肉品流入食品市場。
 
  (四)餐飲服務環節。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采購記錄制度,規范進貨渠道,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嚴厲打擊采購、使用不合格鮮肉和肉制品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監管底數,嚴格行政許可。加強肉制品市場及經營狀況調研,摸清肉制品經營單位底數、經營規律和存在問題。嚴格行政許可,對達不到許可條件要求的,一律不予許可;對不能持續滿足許可條件、不能保證產品質量和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企業,依法撤銷許可證,強制退出;對生產許可證書有效期滿,企業未提出延續申請的,依法注銷許可證。嚴格肉制品委托加工備案管理,對不履行備案承諾、不按備案標注方式標注的,依法嚴格處理。
 
  (二)加強監督管理,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現場檢查,重點加強財務單據、供貨票證、食品標簽、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的對比檢查,嚴防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嚴格落實問題肉制品退換貨制度和銷毀制度,嚴格落實屠宰場動物入場和肉品出場登記制度、無害化處理制度、“瘦肉精”自檢制度等,嚴厲打擊使用違禁獸藥和肉制品慘假摻雜違法行為。以大型養殖加工基地和規模以上肉制品加工企業為重點,試點探索完善生鮮肉及肉制品冷鏈物流管理制度,不斷提高肉及肉制品加工、儲存、運輸環節質量保障水平。
 
  (三)嚴格檢驗檢疫,規范檔案記錄。健全完善檢疫監管檔案,嚴格落實檢疫申報制度,嚴把屠宰關口,嚴厲打擊定點屠宰場屠宰病死、死因不明、未經檢疫或經檢疫不合格畜禽的行為,嚴格落實檢疫不合格的畜禽及產品無害化處理措施。
 
  (四)加強監督抽檢,嚴打違法犯罪。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單位、重點時段,強化肉制品監督抽檢,特別是對中小型生產經營單位和低檔產品的加大抽檢頻次,嚴厲打擊肉源摻假、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犯罪行為。
 
  附件4
 
  食用油專項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標
 
  探索建立食用油供貨商追溯監管制度體系,著力排查區域性、系統性風險隱患,全縣糧油批發市場及食用油供貨商監管率達到100%,全面落實畜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規定。2014年底前,啟動建設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體系及處理設施,嚴禁地溝油回流餐桌。
 
  二、重點任務
 
  重點整治單位:使用植物油作為原輔料進行生產的食品企業、糧油批發市場。加大對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餐廚廢棄油脂,利用動物內臟、化工原料提煉、制售動物油脂冒充食用油、食用調和油非法標識標注的監管力度;加強對食用油黃曲霉毒素、苯并芘和進口食用油的抽檢檢測;嚴防假冒偽劣、不符合安全標準和質量標識標準的油品流入食品市場。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生產加工環節整治
 
  一是督促生產企業認真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依法建立并嚴格執行食用植物油產品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記錄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嚴格落實問題產品召回制度,提高誠信守法意識。二是全面開展對食用油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對食用油分裝企業的產品產量與采購量不符的,責令停止生產并徹底追查。對不能持續保持取證條件的,依法撤銷食品生產許可證。三是加強對使用食用油的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使用“地溝油”或其他來路不明油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四是加強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特別要加大對食用油集中生產加工區域和使用植物油生產食品的抽檢頻次和覆蓋面,及時發現和整改存在的問題,實現食品安全風險的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二)深入開展流通環節整治
 
  一是開展糧油批發市場及食用油供貨商經營狀況調研,全面摸清食用油批發經營業戶底數、經營規律和存在問題。督促流通環節食用油經營者全面落實“四項制度”(一戶多檔制、實名登記制、標牌公示制、證明登記制)。二是開展問題食用油專項執法檢查,對于來源不明、虛假標注等問題食用油依法從快從重處理。督促經營者落實過期食用油的退換貨制度和銷毀制度。三是試點建立問題食用油召回備案和銷毀制度,探索問題食用油銷毀或再利用管理制度,嚴禁問題食用油再次回流市場。四是以節假日為重點時段,以農村、城鄉結合部、糧油批發市場為重點區域,加大對食用油的監督抽檢。
 
  (三)深入開展餐飲服務環節整治
 
  加大對餐飲服務單位食用油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臺賬記錄等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查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標識標注不規范以及來源不明的食用油產品。加強監督抽檢,監督指導餐飲服務經營者依法強化自律管理,堅決拒絕購進、使用不合格食用油。
 
  (四)深入開展餐廚廢棄物處理專項整治
 
  一是加強督查通報。加強對全縣餐廚廢棄物處理設施建設進度、收運體系和保障措施落實情況的調度、督查,實行一月一通報,推進工程建設進度,確保按期完成,提高收運體系運行效率。二是開展技術指導。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對全縣餐廚廢物處理項目建設進行技術咨詢和指導,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切實發揮效益。三是多方籌措資金,爭取政策支持,推動餐廚廢棄物處理項目建設。
 
  附件5
 
  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標
 
  針對肉制品、白酒、糖果、阿膠制品等重點產品生產加工環節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等違法行為,深入開展風險排查,加大監督抽檢力度,深挖行業“潛規則”,推進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深入落實。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保健食品打“四非”階段性成果。
 
  二、重點任務
 
  (一)督促食品添加劑生產和使用企業認真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依法建立并嚴格執行產品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記錄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嚴格落實問題產品召回制度,進一步提高誠信守法意識,提升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原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環節的把關和控制情況,食品添加劑產品標識標注情況。
 
  (三)加強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生產者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情況,生產過程質量安全控制情況,產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情況。
 
  三、工作措施
 
  (一)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對于監督檢查、檢驗檢測、投訴舉報中發現或者其他部門移交的違法行為線索,縣食安委各成員單位應當依法調查,快處快結。對于“違禁超限”等違法行為,要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認真做好產品檢驗和風險監測工作。組織對食品添加劑產品、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開展有針對性的抽樣檢驗,繼續加大食品添加劑生產和使用企業的風險監測力度。
 
  (三)強化教育培訓。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的教育培訓。強化對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從業者的教育培訓,使從業者知悉熟知與生產的產品相關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標準要求。加強對基層監管人員、執法人員和檢驗人員的教育培訓,熟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和標準要求,切實提高一線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附件6
 
  兒童食品、學校食堂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
 
  專項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標
 
  嚴格規范兒童食品經營許可準入條件、經營者責任義務,督促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開展學校食堂治理整頓,學校食堂量化分級覆蓋率達到90%。加強中小學生營養餐管理,規范學校周邊餐飲服務,探索建設校園周邊“放心零食”小賣店,努力實現“學生首選食堂就餐、老師愿意食堂吃飯、學校周邊放心消費”的食品安全環境。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對學生就餐可及場所的監督管理。重點檢查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書是否簽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是否執行到位,人員健康管理是否嚴格,原料采購、貯存、加工制作是否規范,餐飲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規定等,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學校要重點檢查。
 
  (二)加大規范改造力度。學校要在暑假期間全面開展食堂規范整治,針對食堂硬件不達標的單位進行升級改造。按照清潔廚房的要求,對學校食堂進行全方位清潔,保證不留死角。
 
  (三)切實加強對學校周邊學生食品經營業戶的監督檢查。重點查處銷售“問題五毛零食”、魔爽煙、仿冒產品、過期食品等違法行為,嚴格許可條件,取締嚴重違法經營者許可。取締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亂擺亂設飲食攤點以及非法食品流動攤點,凈化學校周邊食品市場環境。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自查整改。學校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和食品經營業戶要加強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糾,分別落實好“五專兩公開”制度、進貨查驗及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并制定完善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體檢和培訓,不斷提高自身規范化管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完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臺賬記錄、清洗消毒、健康查體、飯菜留樣等制度。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小飯桌和小攤販主動到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申請許可、登記和備案,規范經營管理。
 
  (三)建立完善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業戶“一戶多檔、實名登記、證明登記、標牌公示、問題食品報告”等制度。要嚴格查驗食品現場制售經營者原料合格證明文件,規范建立原料供貨商檔案,嚴格落實《山東省流通環節食品現場制售經營者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
 
  (四)加大清理查處力度。從今年五月份起,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內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等進行集中檢查。符合許可準入條件的及時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納入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登記和備案管理的小飯桌,應于開學前在學校門口進行名單公示。對達不到許可、備案、登記條件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堅決取締。
 
  附件7
 
  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標
 
  加大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重點治理制售假冒偽劣、“五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食品生產許可、無食品標簽)、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農村餐飲服務單位人員健康、場地環境、清洗消毒的規范管理,規范農村紅白喜事集體用餐申報,建立農村流動廚師持證上崗制度。強化農村集中式供水單位監管,加強生活飲用水監督監測。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對農村食用農產品市場的監督檢查。重點抓好集中交易市場、學校周邊等固定場所經營的食品攤販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準入制度,進一步整治和規范農村食品市場經營秩序。
 
  (二)重點加強大型聚餐、學校食堂、鄉村飯店、農家樂餐飲監管。強化分類監管,提高監管頻次,嚴格從業人員健康、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以及就餐場所環境衛生等方面的監管,嚴防假冒偽劣食品流入農村餐飲消費環節。要以農村重大節慶日、大型集市等為重要時段,以地區特色食品、節慶食品為重點品種,強化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嚴防群體性食物中毒發生。
 
  (三)加強農村生活飲用水整治。對轄區內日供水千噸以上集中式供水、學校自建設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單位開展全面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供水單位有無生活飲用水供水衛生許可證、有無水質消毒設施及消毒設施是否正常運轉,學校自建設施供水水源衛生防護情況,二次供水儲水設備(高位、中位、低位水箱和蓄水池)衛生管理情況。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底數。對農村市場食品流通經營主體經營狀態及有關數據進行全面清查、分析,及時排查安全隱患,掌握監管風險點。開展日供水千噸以上集中式供水單位、學校自建設施供水單位和二次供水儲水設備及其管理單位的普查工作,完善各類供水單位衛生監督檔案,建檔率達到100%,加強衛生監督信息報告工作。
 
  (二)認真做好農村食品經營主體許可管理工作。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做好改革過渡期間食品安全許可證發放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二〔2013〕207號)要求,繼續按照現行食品流通許可管理的程序和條件,依法做好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審查發放和信息管理工作。依法強化食品流通經營主體準入管理,加大經營條件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和落實主體退出機制。
 
  (三)強化農村市場源頭監管。以強化供貨源頭監管為目標,在加強日常檢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食品供貨商經營信息備案管理。以供貨商備案管理為突破口,構建供貨商、零售商分級管理機制,全力保障農村食品市場主渠道安全,嚴厲打擊假劣食品、仿冒食品和來源不明食品銷售行為。
 
  (四)依法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打擊農村食品市場經營銷售假劣、仿冒知名品牌食品、過期食品、“五無”食品、食用農產品違法保鮮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對供水單位(或管理單位)的監督檢查,對于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供水的,依法查處;對于學校自建設施供水單位存在水源衛生防護問題的,通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對于二次供水沒有管理單位的,及時報告縣政府。
 
  (五)打建結合,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落實農村餐飲單位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開展清潔廚房行動,建立農村紅白喜事集體用餐備案申報制度和農村流動廚師持證上崗制度。規范產地儲存運輸行為,加大違法保鮮隱患排查力度。
 
  附件8
 
  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
 
  專項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標
 
  探索建立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監管制度,規范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管理,整治無證照經營、經營假冒偽劣食品、食品經營主體未按規定建立臺賬和索證索票等違法行為。強化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及經營業戶主體責任,嚴把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
 
  二、重點任務
 
  (一)加大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整治力度。深入開展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市場治理整頓,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五無”、過期食品等違法行為。
 
  (二)強化市場開辦者及經營業戶主體責任。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主體資質合法有效,入場銷售者經營資格審查到位并規范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帳,農產品批發企業同時建立銷貨臺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調研,摸清監管底數。深入調研,摸清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及業戶底數,認真梳理食用農產品批發、零售經營規律,探索建立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
 
  (二)嚴把市場準入關,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清理檢查農產品市場開辦單位、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資格。完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開辦者責任,督導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開辦者健全制度,明確其對入場銷售者經營資格和食品安全的管理責任。督促經營者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帳等質量管理制度。
 
  (三)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質量監管。加大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的巡查監管力度,加強對上市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發現銷售過期變質、有毒有害食用農產品和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豬肉等劣質農產品的,要立即責令退市,并依法進行查處。加強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及時發現和查處食用農產品質量問題,并定期公布抽檢信息。
 
  (四)加大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執法力度。會同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嚴厲打擊銷售有毒有害、假冒偽劣和其他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對銷售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問題嚴重的市場,要加大監管力度,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堅決切斷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流通渠道。
 
  附件9
 
  大中型商場連鎖超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標
 
  督導大中型及連鎖超市規范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建立健全過期食品退換貨制度和銷毀制度,試點探索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和流通環節問題食品召回備案制度。轄區大中型商場和連鎖超市100%規范落實進貨查驗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過期食品退換貨制度和銷毀制度。啟動大型及連鎖超市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示范創建率達到60%以上。
 
  二、重點任務
 
  嬰幼兒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兒童食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酒類、食品添加劑等重點食品供貨商主體資質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查驗情況。食品包裝標注和營養標簽查驗、規范情況。臨近保質期食品處置和過期食品退換貨、銷毀及問題食品召回備案制度執行情況。食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專職管理人員配備、經營食品質量檢驗責任落實情況。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監督和規范落實進貨查驗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監督大中型商場和連鎖超市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食品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和合格證、合格印章、檢驗報告等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食品進銷貨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批次、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銷貨時間、數量等內容。
 
  (二)認真開展食品保質期限專項執法檢查。加強對轄區大中型商場和超市食品保質期限的監督管理。通過查證財務單據、供貨票證,加強與食品標簽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的對比檢查。對于“早產”食品或更改生產日期的食品,要依法從快從重處理。督促大中型商場、超市執行和落實過期食品退換貨制度和銷毀制度。
 
  (三)開展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專項執法檢查。以省運會期間、“五一”、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為重點,突出抓好節日性、季節性重點食品品種檢查,針對節日和季節食品市場的消費特點,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切實保障節日性、季節性食品市場消費安全。
 
  (四)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創建活動。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示范店”創建活動。明確并細化創建標準,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認真開展評選工作。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發揮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示范效應,樹立食品安全示范店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的良好品牌形象。
 
  (五)試點建立問題食品召回備案制度。生產者或供貨商由大中型商場和連鎖超市召回問題食品時,填寫“召回食品備案表”,詳細記錄問題食品名稱、規格、批次、數量等信息。大中型商場和連鎖超市應當妥善保管“召回食品備案表”,記錄召回痕跡,促進生產和流通環節的監管有效銜接。
 
  (六)試點建立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指導試點大中型商場和連鎖超市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書面授權設立質量安全負責人,對食品進貨、銷售、退市等實行“全過程”簽字負責,切實解決大中型商場和連鎖超市管理層“人人負責、人人無責”的問題,真正把質量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促使大中型商場和連鎖超市加強質量自管自控,提升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七)適時召集行政約談。結合專項整治目標和監管中發現的具體問題,針對大中型商場和連鎖超市適時召開行政約談會議,進一步增強法定代表人或食品安全負責人的法律意識和自律意識,確保內部制度健全、機構健全、人員履職到位、經營過程安全,切實承擔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法定責任。
 
  附件10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攤販、小飯店及網絡食品交易等專項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標
 
  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攤販、小飯店進行全面摸底,推行準入備案管理制度,規范生產加工經營行為,完善監管措施,消除監管盲區,堅決取締一批“黑窩點”、“黑作坊”和“黑工廠”。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覆蓋率達到90%以上,集中交易市場、學校周邊等固定場所經營的食品攤販監管覆蓋率達到80%以上;小飯店持證率達到80%以上。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管理。摸清第三方交易平臺注冊的食品網絡經營業戶底數、經營規律和存在問題,探索建立食品網絡交易監管制度。
 
  二、重點任務
 
  1.小攤販方面:加強調研,摸清底數、經營規律和存在問題,建立有固定場所食品流通攤販管理制度;監督指導食品攤販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經營自律管理制度,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
 
  2.小飯店方面:加強調研,摸清底數。重點整治規范學校周邊、旅游景區、重要街道、窗口地帶、鄉村游集散地農家樂等餐飲服務單位和大型集體聚餐場所餐飲服務行為。
 
  3.小作坊方面:加強調研,摸清底數。重點檢查小作坊生產條件、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產品檢驗情況等,規范其生產行為。
 
  4.餐飲具集中消毒方面:重點檢查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生產工藝流程、生產用水和消毒產品及設備、消毒餐飲具的包裝、標簽、每批次產品檢驗情況。
 
  5.網絡食品交易方面。加強調研,重點探索建立無許可條件下的的食品網絡經營實名備案制度,明確食品網絡經營申請備案時需要提交審核的證明材料,公開備案流程,逐步規范網絡食品交易行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對小攤販日常監管。一是強化市場主辦方責任。監督市場主辦方認真履行食品攤販入場資格、經營條件等審查及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義務。二是強化日常巡查。落實監管巡查責任,增加監管巡查頻次。強化食品攤販經營行為的規范整治工作,對銷售假冒偽劣、含有毒有害物質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依法嚴肅查處。三是強化質量監管。加強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嚴肅查處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違法經營行為。
 
  (二)提升小作坊生產條件。一是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并嚴格執行原料進貨查驗制度、必備生產條件、產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等,提升質量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小作坊質量檔案,實行動態監管。積極幫助督促小作坊改進生產條件,提高管理水平,實施許可發證管理。認真落實小作坊生產報告承諾制度,督促其達到保證食品安全基本條件和要求。三是加大執法力度。對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假冒偽劣食品和違反標識標注規定等非法行為依法查處。
 
  (三)加強小飯店規范整治。一是制定符合實際的準入規定,提升小飯店持證率。按照《山東省餐飲服務許可規范實施細則》,對符合基本要求的小飯店納入普通餐飲服務單位管理。二是實施分類監管,逐步推進。深入研究當地小飯店現狀,合理分類,扎實推進,已經實施登記、備案的餐飲服務單位,督促其創造條件,納入許可管理,確實達不到許可條件的,繼續實施登記、備案管理,并提高監督檢查頻次。三是加強日常監管,鞏固整治成果。完善監管機制,實施“三化”監管,推進量化分級和等級公示。
 
  (四)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工作。做好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普查工作,摸清底數。加大監督抽檢頻次,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餐飲具抽檢頻次每年不少于1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對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切實規范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生產經營行為,規范餐飲服務單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行為。
 
  (五)加強網絡食品交易規范整治。切實抓好對第三方交易平臺注冊的食品網絡經營業戶的監督管理,重點落實12331食品藥品投訴熱線反映的網絡銷售食品問題,對銷售假冒偽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依法嚴肅查處。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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