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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關于印發四川省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管理辦法的通知(川畜食發〔2012〕48號)

   2012-11-28 593
核心提示: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局(委):  為切實加強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管理,根據農業部《畜禽遺傳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局(委):

  為切實加強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管理,根據農業部《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和基因庫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64號),結合四川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管理工作實際,我局組織制定了《四川省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管理辦法》,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四川省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管理辦法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2012年9月28日


  四川省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四川省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的建立或者確定、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負責全省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和保護區的管理,并負責建立或者確定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和保護區。

  四川省畜牧總站承擔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和保護區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基本條件

  第四條 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場址在原產地或與原產地自然生態條件一致或相近的區域;

  (二)防疫隔離條件良好,遠離污染源,水、電供應有保障;

 ?。ㄈ﹫鰠^布局合理,生產區與管理區(辦公、生活區)、無害化處理區分開。辦公區設技術室、資料檔案室等;生產區設置飼養繁育場地、獸醫室、隔離舍等;無害化處理區包括畜禽焚尸坑(爐)、糞污排放處理等。設施設備完善,防疫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

  (四)有與保種規模相適應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主管生產的技術負責人具備大專以上相關專業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直接從事保種工作的技術人員需經專業技術培訓,掌握保護畜禽遺傳資源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ㄎ澹┓戏N用標準的單品種基礎畜禽數量要求:

  豬:母豬100頭以上,公豬12頭以上,三代之內沒有血緣關系的家系數不少于6個。

  牛、馬、驢:母畜150頭(匹、峰)以上,公畜12頭(匹、峰)以上,三代之內沒有血緣關系的家系數不少于6個。

  羊:母羊250只以上,公羊25只以上,三代之內沒有血緣關系的家系數不少于6個。

  雞:母雞300只以上;公雞不少于30個家系。

  鴨、鵝:母禽200只以上;公禽不少于30個家系。

  兔:母兔300只以上,公兔60只以上,三代之內沒有血緣關系的家系數不少于6個。

  犬:母犬30條以上,公犬不少于10條。

  蜂:60箱以上。

  搶救性保護品種及其他品種的基礎畜禽數量要求由省級畜禽遺傳資源委員會規定。

  (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飼養、繁育、免疫等技術規程和檔案資料。

  第五條 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在畜禽遺傳資源的中心產區,范圍界限明確;

  (二)保護區內應有2個以上保種群,保種群之間的距離不小于3公里;蜂種保護區具有自然交尾隔離區,其中,山區隔離區半徑距離不小于12公里,平原隔離區半徑距離不小于16公里;

 ?。ㄈ┍Wo區具備一定的群體規模,單品種資源保護數量不少于保種場群體規模的5倍,所保護的畜禽品種質量符合品種標準。

  第三章 建立和確定程序

  第六條 建立或者確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和保護區,應當符合四川省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利用規劃以及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的要求。

  第七條 從事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內畜禽資源保護工作、符合本辦法第二章要求的單位或者個人,可以申報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

  第八條 申請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的單位或者個人,應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州)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表(見附表);

  (二)符合第二章規定條件的說明資料;

  (三)系譜、選育記錄等有關證明材料;

  (四)保種場應當提交《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保護區需出具縣級人民政府發布的遺傳資源保護規劃(或公告)

  第九條 市(州)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據當地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利用規劃完成初審,并將初審意見和相關材料報送省畜牧食品局。

  第十條  省畜牧食品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確定為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省畜牧食品局必要時可組織省畜禽遺傳資源委員會委員現場審驗。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經公告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其名稱、地址、性質或者保護內容;確需變更的,應當按原程序重新申請。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畜牧技術推廣機構負責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的技術指導工作。

  第十三條 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應當嚴格實施保種規劃,開展選種選配工作,確保保種群體的數量和質量,并準確、完整記錄畜禽品種的基本信息。

  第十四條 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周邊交通要道、重要地段,應當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保護標志。

  第十五條 享受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未經農業部或者省畜牧食品局批準,不得擅自處理受保護的畜禽遺傳資源。

  第十六條 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應當在每年11月底前將當年工作報告報送省畜牧總站。內容包括:

  (一)群體規模數量;

 ?。ǘ┲饕誀畹淖兓闆r;

  (三)保護與選育的主要工作;

  (四)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ㄎ澹┐嬖诘闹饕獑栴}、改進措施和建議。

  第十七條 省畜牧總站每年應對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的保種群體數量和質量以及保種檔案等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情況書面報送省畜牧食品局。

  現場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問題的,應及時責令限期整改,并報告省畜牧食品局。

  第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省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資格:

 ?。ㄒ唬┻`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情節嚴重的;

 ?。ǘ┙亓?、擠占、挪用專項資金,情節嚴重的;

 ?。ㄈ┥米宰兏刂坊蛘弑Wo內容的,或者擅自變更名稱、性質等且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改正的;

 ?。ㄋ模┻B續兩年不提交工作報告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ㄒ唬┍7N場,是指有固定場所、相應技術人員、設施設備等基本條件,以活體保護為手段,以保護畜禽遺傳資源為目的的單位。

  (二)保護區,是指國家或地方為保護特定畜禽遺傳資源,在其原產地中心產區劃定的特定區域。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申請表.doc
 



 
地區: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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