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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關于“能否在青豌豆、黃豆中添加果綠著色劑請示”的復函

   2010-08-23 775
核心提示:重慶市衛生局:  你局關于能否在青豌豆、黃豆中添加果綠著色劑的請示收悉。現回復如下:  河北省黃驊市濱海化工廠生產的果綠

重慶市衛生局:

  你局“關于能否在青豌豆、黃豆中添加果綠著色劑的請示”收悉。現回復如下:

  河北省黃驊市濱海化工廠生產的果綠是一種復合添加劑,依照《食品添加劑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復合食品添加劑中各單項物質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而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未規定果綠中主要成分檸檬黃、亮藍可用于青豌豆、黃豆。因此,該廠生產的果綠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用于青豌豆、黃豆浸泡著色出售。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標簽: 復函 著色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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