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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岳西縣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3-11-28 421
核心提示: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岳西縣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乳粉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岳西縣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乳粉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文件要求,認真組織貫徹落實。并于2013年11月20日前、2014年1月10日前分別將本部門摸底排查報告和階段性總結報送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電話(傳真)0556-2181771;電子郵箱:yxxsab@163.com。
 
  岳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1月5日
 
  岳西縣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保障嬰幼兒乳粉質量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57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乳粉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辦秘〔2013〕157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決策部署,把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嚴格落實政府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全面實現生產經營者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承擔首負責任;堅持標本兼治,邊整治、邊總結、邊探索,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實現嬰幼兒配方乳粉從源頭到消費全過程監管;積極調動社會各方力量,進一步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構建嬰幼兒配方乳粉社會共管共治格局。通過強監管、抓整治、建機制,全面提升我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水平。
 
  二、職責分工
 
  (一)食品安全委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建立健全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完善、落實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行評議、考核。縣食安辦負責綜合協調,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信息。
 
  (二)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貫徹國家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行業管理,推進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三)公安部門負責打擊涉及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違法犯罪行為。
 
  (四)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管,加強生鮮乳收購站許可證和運輸車輛準運證明的監管。
 
  (五)衛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六)工商部門負責嬰幼兒配方乳粉流通環節的監管。
 
  (七)質監部門負責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環節的監管。
 
  (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試行嬰幼兒配方乳粉藥店專柜銷售。
 
  宣傳、發展改革、財政、商務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強化監管措施,嚴打違法犯罪行為。
 
  1、嚴格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按照從嚴管理的原則,參照藥品管理辦法,嚴格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許可審查條件,進一步提高對企業生產場所、設施設備、原輔料把關、生產過程控制、檢驗檢測能力、人員素質條件、環境條件控制和自主研發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全面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23790-2010),加強對執行情況的檢查審核。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原輔料使用和包裝標簽備案制度。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電子信息記錄系統和產品信息網站查詢系統,建立完整有效的產品追溯和產品召回制度。具備自主研發能力,能夠跟蹤評價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營養和安全,研究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因素并提出防范措施。嚴格嬰幼兒配方乳粉新建和擴建項目的核準。
 
  2、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監管。加強對奶畜養殖企業的規范指導和技術培訓,推進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嚴格奶畜養殖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的生產經營準入和資質審核,加強日常監管。加強對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的許可管理,嚴格審核相關資質和條件;強化對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輛的日常監管,堅決取締不合格奶站和運輸車輛。以抗生素、重金屬、有毒有害物質等為監測重點,加大對生鮮乳的監測與監督執法力度,加強對飼料加工廠、奶畜養殖場的奶畜飼料的監督抽檢,確保生鮮乳質量安全。
 
  3、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監管。根據《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規定,嚴格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準入管理。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單位許可管理,嚴格審核經營條件,在食品流通許可項目和注冊登記項目中實行分類單項審核和管理。進一步規范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標識,加大對包裝、標簽標識和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相關進口證單等的監督檢查力度,防止非法產品流入市場。依法監督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單位履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進一步細化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記錄和進貨查驗的具體要求。在全縣選擇1-3家單位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藥店專柜銷售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縣逐步推廣。強化對母嬰用品專營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監管。嚴格落實國家出臺的網絡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管理制度。加強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廣告宣傳的監管。
 
  4、加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管。嚴格實行境外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注冊管理,嚴禁未注冊企業向境內出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實施嬰幼兒配方乳粉進出口商備案,嚴格落實進口商負首責,督促其完善自檢自控體系。嚴格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要求,嚴禁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到境內分裝。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須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境內加貼,不允許進口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產品,對無中文標簽標識的產品一律作退貨或銷毀處理。
 
  5、加大違法犯罪行為打擊懲處力度。全面清查非法生產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黑窩點”,嚴厲查處未取得生產、經營許可和營業執照生產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不具備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主體資格的醫院、月子中心等兜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篡改生產日期、涂改標簽標識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倒賣和非法收購不合格生鮮乳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生鮮乳非法收購運輸“黑窩點”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仿冒知名嬰幼兒配方乳粉注冊商標、特有包裝裝潢以及仿造產地等虛假標識、虛假宣傳行為。嚴厲打擊走私嬰幼兒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乳清粉行為。各有關監管部門要始終保持嚴懲重處嬰幼兒配方乳粉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對違法生產經營行為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幅度內從重從快進行行政處罰,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罰情況和結果;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需要移送司法部門的堅決移送,絕不允許以罰代刑,確保處置到位。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1、嚴格落實生鮮乳生產收購單位主體責任。奶畜養殖者和生鮮乳收購站要全面落實乳品質量安全制度,嚴格獸藥、飼料的科學使用和管理。奶畜養殖者、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應建立進貨臺賬,重點記錄飼料、獸藥使用狀況,生鮮乳收購、檢測、銷售及運輸記錄等信息,確保每個環節有據可查,實現生鮮乳質量安全全程追溯。生鮮乳收購站和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要嚴格執行生鮮乳收購、貯存、運輸制度和不合格生鮮乳主動報告及無害化處理制度,嚴格生鮮乳質量檢驗,防止不合格生鮮乳流入市場。
 
  2、嚴格落實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進一步完善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嚴格執行進貨查驗、生產經營記錄、檢驗檢測、停開業報告、產品召回和質量安全自查自糾等制度,建立完善電子信息記錄系統,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生產企業要配備專職管理員),落實從業人員上崗培訓和定期培訓制度。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應確保主要生產原料質量安全,以生乳為原料的生產企業應有自建養殖場;以全脂、脫脂乳粉為原料的生產企業應自控粉源,對采購的原料乳粉、乳清粉等做到批批檢驗。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不得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嚴格執行產品配方、使用的原輔材料、包裝標簽備案制度。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單位應當購入和銷售經監管部門批準許可的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列入監管部門公示目錄的合格產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單位應單獨建立進貨臺帳,嚴格執行向供貨者索票索證制度,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發票等方面的資料,按批次索取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距保質期不足1個月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應及時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處理措施;對不合格和過期、變質嬰幼兒配方乳粉,應當采取退市和無害化處理措施,防止問題產品再次流入市場。
 
  3、加強誠信體系建設。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要研究制定激勵懲戒措施,積極推動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單位誠信體系建設。有關監管部門要抓緊建立所有乳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及時向社會公告違法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黑名單”,同時向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銀監、證監等部門通報,對其項目、用地、投融資、信貸等予以嚴格限制。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100%建立并運行誠信管理體系。組織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誠信自律活動,在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上向社會公開承諾保證產品質量安全。
 
  (三)堅持標本兼治,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1、強化社會監督和科普宣傳。鼓勵和支持全社會參與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督,及時公布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切實落實對舉報人的獎勵,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特別要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內部人員舉報和提供線索。積極支持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核查處置媒體和消費者反映的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安全隱患,并公開查處結果。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需要科學證實的問題,要及時組織調查、評估和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穩妥、準確發布有關嬰幼兒配方乳粉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認真做好解釋說明工作,防止引起消費者恐慌和輿論負面炒作。同時,要打擊虛假新聞及信息,依法查處捏造假新聞及信息造謠惑眾行為。推動乳品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積極開展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行業自律、引導市場消費等方面工作,支持消費者協會、科技協會等社會組織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知識和嬰幼兒喂養知識的宣傳教育,在媒體開辦食品安全科普類專題欄目。
 
  2、完善相關保障措施。加大嬰幼兒配方乳粉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和提升檢驗檢測能力,支持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控制、監測與檢測、安全衛生、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等技術改造項目。鼓勵和支持企業實施強強聯合、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推動企業規范化、規模化、現代化發展。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檢驗檢測和電子信息化管理等技術支撐能力的經費保障。鼓勵企業加強研發和創新投入,完善自主創新機制,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工藝、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提高產品的附加值。督促經營單位取消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營銷的不合理收費。
 
  3、加強檢驗監測和監測評估。建立并實施嬰幼兒配方乳粉風險監測和定期監督抽檢制度。嬰幼兒配方乳粉抽檢應覆蓋全部環節、全部企業、全部品種,抽檢標準、程序和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衛生部門要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分析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政府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各相關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盡早消除隱患,防止演變為系統風險。加強對檢驗機構的監督檢查,提高檢驗能力和水平,保證檢驗結果準確可靠。規范信息發布,未經國家專門檢驗檢測機構復核,不得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檢驗檢測結果等信息,涉及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信息,統一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對外發布。
 
  4、建立先行賠償和追償制度。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落實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賠償和追償制度,按照“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賠償。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準備階段。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和措施,明確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2013年11月中旬前完成)
 
  (二)摸底排查階段。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對奶畜養殖企業、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及外租廠房、商場超市、食品批發市場、母嬰用品專營店等單位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清生產經營單位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基本信息及生產經營的品種、規模,建立健全監管檔案。(2013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全面推進階段。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對重點工作任務進行部署落實,全面推進各項工作,加大工作督促和進度檢查力度,逐項逐條抓好落實。(2013年12月10日前完成)
 
  (四)總結驗收階段。全面總結實施方案的落實及加強嬰幼兒配方乳質量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和取得成效。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對各鄉鎮、部門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導檢查。(2013年底前完成)
 
  (五)鞏固成效階段。對照督導檢查發現的不足,進行整改落實,形成長效監管機制,全面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以縣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為組長的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統一組織、領導和協調。
 
  (二)確保改革期間平穩過渡。縣食安辦要繼續發揮綜合協調、監督指導作用,協調解決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監管部門加強協作配合,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落實。在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實施前,各有關監管部門按現行體制認真履行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管職責;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到位后,各有關監管部門按調整后的職責劃分做相應調整。
 
  (三)嚴格落實責任。建立健全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全程監管責任體系。對因思想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具體、監管不到位等情況導致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事件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責任。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監管部門要積極收集工作情況,總結工作經驗,及時向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送相關信息,重大情況抄報上級監管部門。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互相配合,對工作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和風險信息要及時通報,協同處置,形成監管合力,確保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取得實效。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監管部門要及時匯總本鄉鎮、本部門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進展情況,并分別于2013年11月20日前、2014年1月10日前分別將摸底排查報告和階段性總結報送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電話及傳真:0556-2181771, 電子郵箱:yxxsab@163.com)
 
  岳西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儲耀華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鄭孟祥  縣政府辦副主任
 
  儲昭西  縣衛生局局長
 
  劉和敏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成  員:祝金來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胡岳華  縣經信委副主任
 
  宋曉隆  縣公安局副局長
 
  張繼民  縣農委副主任
 
  汪傳德  縣衛生局副局長
 
  毛成友  縣質監局副局長
 
  余永武  縣工商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縣食安辦),負責組織實施、綜合協調、督查指導、統計匯總等工作。儲昭西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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