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及洋浦經濟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海南省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轉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瓊食安辦〔2012〕51號)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現制訂《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印發你們,望貫徹落實。
附件: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
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18日
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精神,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切實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標和要求
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堅持預防為主、科學管理、屬地負責、分級監督的原則,進一步提高隱患排查工作的責任意識,建立隱患排查常態化工作機制,將隱患排查作為當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即將來臨之際,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食品安全隱患,探索隱患排查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強化社會監督作用,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確保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全省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安定、祥和的節日。
二、排查范圍和重點
全省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均屬于排查范圍。按照屬地原則,各監管單位在本轄區范圍內以食堂和餐館為重點監管對象;以海口、三亞、瓊海、文昌、儋州、定安等地為重點區域;以學校食堂、工地食堂、監獄食堂和旅游餐飲單位為重點場所;以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及執行情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及執行情況為重點項目;以年夜飯和集體會餐為重要環節;開展排查工作。
三、排查時間和主要內容
從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2月24日,為期70天的隱患排查時間。
(一)購進渠道。餐飲服務單位應當到證照齊全的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二)驗收和查驗。餐飲服務單位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還應當查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長期定點采購的,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單位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
(三)記錄。餐飲服務單位在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時,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四)購進使用。嚴禁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嚴防不合格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流入餐飲服務環節。
(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查看餐飲服務單位法人代表是否為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第一責任人。查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查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是否明確自身職責和事故應急處置執行情況。
四、排查的措施和形式
(一)各單位針對排查中發現的各類食品安全隱患,要認真研究落實防控措施,及時科學處置。對可在短時期內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風險隱患;對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應對預案,落實整改措施和期限等;對突出問題,特別是反復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隱患頑疾要制定專門措施,實施專項治理,跟蹤復查。對可能存在區域性、系統性風險隱患的,要及時開展風險隱患評估,必要時與有關部門會商研判,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對各類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堅決予以打擊;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規范隱患排查信息管理,避免造成消費者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社會影響。
(二)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針對問題易發多發的區域、場所及薄弱環節,確定本地區隱患排查的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場所以及重點監管對象,制定具體的排查工作方案,細化目標任務,明確監管責任人。
(三)各單位要勇于探索隱患排查的有效途徑和方法,采取明察暗訪等形式,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特別是對生產經營環境復雜、監管責任尚不明晰的區域,及時明確責任部門,不留死角和盲區。
(四)各單位要認真執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及各地實施方案要求,增設風險監測點,擴大監測范圍、指標和樣本量,充分發揮風險監測點前哨作用,不斷提高隱患識別和防控能力。
(五)各單位要加強對食品企業的現場檢查,指導、督促其開展風險隱患自查自糾行動,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五、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將隱患排查作為“兩節”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增強風險管理意識,加強領導,周密部署。
(二)各單位要把風險隱患排查作為長期任務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逐級落實責任,實現隱患排查治理的“閉環”管理。
(三)各單位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則,將隱患排查與日常監管、治理整頓和風險監測等工作相結合,及時發現各種隱患苗頭,主動防范、及早介入。
(四)各單位要密切輿情監測,加強社會監督。要健全輿情監測機制,對反映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輿情線索,加強分析研判,做好核查處置工作。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力量,鼓勵群眾參與隱患排查行動,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積極舉報食品安全問題,營造群防群控的監管氛圍。加強與新聞媒體等宣傳單位的協調力度,及時依法處置媒體提供的線索。大力開展食品企業誠信教育和行業自律宣傳,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增強消費者信心。
(五)排查期間,省局將不定期地派出督查組,對各單位排查情況進行督查,對其轄區范圍內的企業飛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簡報形式通報給當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