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水務局,市局各相關科室:
為貫徹落實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和省、市食安委統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視,及時貫徹傳達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強領導
市局成立“打擊水產品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局長李元建任組長,副局長黨鴻任副組長,水產漁政站、執法支隊、財審科、辦公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水產漁政站,水產漁政站長汪中榮兼任辦公室主任,水產高級工程師、漁政檢查員袁泉為聯絡員。辦公室負責“打擊水產品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日常工作。做到有組織,有人員,有計劃,有目標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二、明確目標
本著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全面整治水產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在水產養殖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打擊銷售非法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杜絕在水產生產經營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從嚴從重處罰違法犯罪行為,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進一步促進水產業健康發展。
三、落實措施
(一)強化宣傳。積極開展嚴厲打擊在水產養殖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宣傳活動。一是深入基層水產養殖場站基地開展《漁業法》、《食品安全法》、《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辦法》和水產品質量安全宣傳。二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標語、板報、橫幅和宣傳車,以及科技下鄉和集市、街頭等方式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水產養殖適用技術、水產養殖用藥技術。三是與春季禁漁宣傳相結合,深入城區水產品市場、餐館、漁藥漁具門市、街道社區和水產養殖基地開展宣傳活動,免費贈送《禁用漁藥名錄》等資料。
(二)積極開展大排查。在5月底以前,一是對全市所有生產、銷售水產養殖投入品的漁藥、漁飼料門市進行一次拉網式大排查,并對其銷售的漁藥、漁飼料臺帳核查。二是對無公害水產養殖基地、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水產苗種場站和重點水產養殖基地的水產養殖投入品使用記錄排查和開倉查驗。
(三)加大檢查力度。在打擊水產養殖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動中,一是嚴厲打擊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品添加劑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二是加大漁藥、漁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監管力度,堅決打擊“三無”水產投入品和在飼料中違法添加和濫用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三是進一步強化監管措施,杜絕在水產養殖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和使用違禁藥物。四是指導和查處漁業檔案記錄不完善和無漁業檔案記錄的水產生產業主。五是督促水產養殖投入品銷售、水產養殖業主,對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質和不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進行自查自糾。
(四)加大抽檢力度。在重大節日期間,積極開展水產品抽檢活動。一是在水產品批發市場、超市進行抽檢;二是對重點水產養殖基地的水產品抽檢;三是對無公害水產品基地進行復檢。
(五)完善制度并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一是進一步修定完善“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督查通報、舉報投訴”等制度。二是重點養殖基地(場)要建立健全場長、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與生產管理操作規程、產品質量安全措施,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質量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特別規定》和禁用漁藥名錄等,張貼在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三是幫助重點養殖業主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和“三品”、銷售等記錄,并督促作好《生產養殖記錄》、《養殖生產用藥記錄》等漁業檔案,以供上市水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為有效推進、提高水產品質量與安全供給,提供可靠依據和保障機制。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更多相關法規請查看:各地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相關法規匯總
為貫徹落實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和省、市食安委統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視,及時貫徹傳達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強領導
市局成立“打擊水產品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局長李元建任組長,副局長黨鴻任副組長,水產漁政站、執法支隊、財審科、辦公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水產漁政站,水產漁政站長汪中榮兼任辦公室主任,水產高級工程師、漁政檢查員袁泉為聯絡員。辦公室負責“打擊水產品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日常工作。做到有組織,有人員,有計劃,有目標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二、明確目標
本著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全面整治水產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在水產養殖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打擊銷售非法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杜絕在水產生產經營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從嚴從重處罰違法犯罪行為,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進一步促進水產業健康發展。
三、落實措施
(一)強化宣傳。積極開展嚴厲打擊在水產養殖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宣傳活動。一是深入基層水產養殖場站基地開展《漁業法》、《食品安全法》、《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辦法》和水產品質量安全宣傳。二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標語、板報、橫幅和宣傳車,以及科技下鄉和集市、街頭等方式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水產養殖適用技術、水產養殖用藥技術。三是與春季禁漁宣傳相結合,深入城區水產品市場、餐館、漁藥漁具門市、街道社區和水產養殖基地開展宣傳活動,免費贈送《禁用漁藥名錄》等資料。
(二)積極開展大排查。在5月底以前,一是對全市所有生產、銷售水產養殖投入品的漁藥、漁飼料門市進行一次拉網式大排查,并對其銷售的漁藥、漁飼料臺帳核查。二是對無公害水產養殖基地、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水產苗種場站和重點水產養殖基地的水產養殖投入品使用記錄排查和開倉查驗。
(三)加大檢查力度。在打擊水產養殖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動中,一是嚴厲打擊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品添加劑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二是加大漁藥、漁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監管力度,堅決打擊“三無”水產投入品和在飼料中違法添加和濫用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三是進一步強化監管措施,杜絕在水產養殖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和使用違禁藥物。四是指導和查處漁業檔案記錄不完善和無漁業檔案記錄的水產生產業主。五是督促水產養殖投入品銷售、水產養殖業主,對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質和不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進行自查自糾。
(四)加大抽檢力度。在重大節日期間,積極開展水產品抽檢活動。一是在水產品批發市場、超市進行抽檢;二是對重點水產養殖基地的水產品抽檢;三是對無公害水產品基地進行復檢。
(五)完善制度并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一是進一步修定完善“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督查通報、舉報投訴”等制度。二是重點養殖基地(場)要建立健全場長、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與生產管理操作規程、產品質量安全措施,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質量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特別規定》和禁用漁藥名錄等,張貼在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三是幫助重點養殖業主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和“三品”、銷售等記錄,并督促作好《生產養殖記錄》、《養殖生產用藥記錄》等漁業檔案,以供上市水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為有效推進、提高水產品質量與安全供給,提供可靠依據和保障機制。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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