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農業(畜牧水產)局,生豬屠宰主管部門:
按照《農業部關于印發〈2015年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農醫發〔2015〕11號)文件精神,為切實解決生豬屠宰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強生豬屠宰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結合全省開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現將《2015年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6月3日
2015年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5年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圍繞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和薄弱環節,組織開展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銷售及屠宰病死豬等違法犯罪行為,保障豬肉產品質量安全。
(二)目標任務
各地要圍繞生豬屠宰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大對屠宰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具體做到“八個一”:
1. 深挖一批生豬屠宰違法線索。通過監督檢查、明察暗訪、接訪舉報、基層排查等方式,對轄區內生豬屠宰活動實施全面、細致排查,尋找、發現、掌握一批生豬屠宰違法線索。
2. 組織一次企業主體責任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廣泛宣傳活動,采取明白紙、告知書、約談、簽訂責任書等方式,強化對轄區內生豬屠宰企業的屠宰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職業道德誠信教育,督促引導落實屠宰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3. 開展一次專項巡查。主動聯合公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等部門,對城鄉結合部私屠濫宰易發區域和多發地區開展執法檢查,對生豬屠宰廠(場、點)檢驗檢疫、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進行抽查。
4. 排查一批違禁物質。按照屠宰環節“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監督抽檢技術要求,對生豬屠宰環節“瘦肉精”進行抽檢。全省抽檢達到1萬批次以上。
5. 取締一批私屠濫宰窩點。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取締一批生豬私屠濫宰窩點。對查獲的違法線索依法立案查處或者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6. 曝光一批違法企業。將違法生豬屠宰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列入轄區內食品安全黑名單管理。
7. 通報一批典型案例。適時向社會和媒體公布查辦的生豬屠宰違法犯罪典型案例,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樹立獸醫部門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形象。
8. 構建一套長效機制。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認真總結專項整治行動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形成專項整治工作報告;研究制定生豬屠宰監管規章制度、配套政策和技術規程,探索構建生豬屠宰監管長效機制。
二、工作任務
(一)整治重點
1. 重點區域:城鄉結合部、私屠濫宰易發區域和多發地區。
2. 重點對象:屠宰場,私屠濫宰“黑窩點”,收購病死豬的“黑窩點”。
3. 重點打擊的違法違規行為:私屠濫宰行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行為,屠宰含“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的生豬的行為,違法銷售及屠宰病死豬的行為。
(二)主要措施
1. 強化主體責任落實。督促屠宰企業落實生豬進廠(場)檢查登記、肉品品質檢驗、“瘦肉精”自檢等制度,落實好各項質量安全控制措施;認真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5〕11號),監督屠宰企業落實肉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督促屠宰企業及時對病害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強化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經費管理;督促屠宰企業落實屠宰臺賬制度,如實記錄屠宰生豬來源、數量、屠宰日期、檢疫檢驗證號、銷售去向和病害豬無害化處理情況,切實做到屠宰全過程痕跡化管理。
2. 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對生豬屠宰環節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進行全面抽檢、排查,嚴格檢查屠宰企業“瘦肉精”檢測記錄憑證。對每年“瘦肉精”抽檢任務中陽性率高的地區或屠宰廠(場、點),進行重點監控、提高抽檢比例。快速篩查出的陽性樣品要及時予以確證,對確證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3. 嚴厲打擊屠宰違法行為。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拋棄或屠宰經營病死畜禽違法犯罪行為。主動聯合公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集中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對生豬屠宰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圍繞重要節日、重大活動等食品安全敏感期,針對城鄉結合部、私屠濫宰易發區域和多發地區,開展“百日嚴打”和畜禽屠宰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違法銷售和屠宰病死豬、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4. 組織開展生豬定點屠宰資格清理。按照《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規定的條件和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及
本地區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設置規劃,依據《商務部等9部委關于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發〔2011〕493號)、《省商務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生豬定點屠宰資格聯合審核相關工作要求的通知》(贛商秩字〔2012〕172號)相關標準,對當地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點)的設置生產和技術條件、肉品質量安全管理、環境保護及防疫條件等進行全面摸底和清理整頓。對不符合要求、各項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屠宰企業,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業整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要報請審批該企業的人民政府堅決依法取締。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資格審核清理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并報請設區市、縣人民政府出臺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整改或者關停的政策措施,就地化解矛盾,積極穩妥推進。
5. 切實加強生豬屠宰設立審批管理。對新設立的畜禽屠宰企業,要嚴格按照《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及本地區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設置規劃的要求,嚴格審核把關,嚴格執行定點屠宰設置條件和要求,不得擅自降低標準、違反審批程序進行畜禽屠宰企業許可。
6. 加強屠宰證章標志和檔案管理。當前正處于生豬屠宰職能轉接時期,原有的證、章、標志牌、檔案格式繼續使用,編碼規則、格式和制作要求沿用商務部門有關規定,待農業部統一格式后再做調整。要嚴肅查處冒用、偽造定點屠宰資格證以及屠宰企業出借、轉讓定點屠宰證書或標志牌的行為。要認真做好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記錄、肉品品質檢驗結果記錄、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產品處理情況記錄、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記錄等檔案記錄,清理整頓無檔案或檔案記錄不規范行為。
三、時間安排
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時間從2015年5月開始至2016年3月結束。包括以下五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和宣傳發動階段(2015年5月-6月)。組織召開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動員會議,部署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活動。各市、縣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深入分析本地區生豬屠宰監管工作現狀,認真研究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制定重點突出、措施有力、要求明確、針對性強的實施方案,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有序開展。組織開展生豬屠宰環節質量安全宣傳月活動,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作用,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普及畜禽屠宰和肉品消費知識,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集中排查階段(2015年7月)。集中力量對生豬屠宰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摸底,重點加強對城鄉結合部、私屠濫宰專業村(戶)的排查。把集中排查工作與畜禽屠宰行業統計、政策調研等工作緊密結合,通過排查、調研,全面準確掌握生豬屠宰行業情況,系統梳理分析本地區生豬屠宰行業的問題及風險隱患。
(三)整治查處階段(2015年8月-2016年3月)。在前期排查的基礎上,組織開展“百日嚴打”和畜禽屠宰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死屠濫宰生豬、屠宰病死動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行為,集中整治生豬屠宰行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集中查處生豬屠宰環節各類違法行為,端掉一批私屠濫宰黑窩點,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
(四)督促檢查階段(2015年9-11月)。組織開展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督查和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市際交叉互查活動,督促指導和檢查各地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配合農業部做好全國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省際交叉互查活動。
(五)總結提升階段(2016年2-3月)。召開全省畜禽屠宰監管工作座談會,全面總結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主要成效、經驗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公布一批違法屠宰典型案例,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農業部把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作為對省級2015年加強重大動物疫病延伸績效考核管理重要內容,對各地工作進行考核。各地要加快畜禽屠宰監管職責調整進度,妥善解決人員、工作經費、設施裝備等問題,確保畜禽屠宰監管工作職責調整平穩有序,確保畜禽屠宰監管工作順利開展。要成立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工作力量,加大經費投入,切實落實責任,確保專項整治的各項事宜落到實處。要加大對縣(市、區)的督導檢查力度,對重點地區、重點問題實施現場指導、跟蹤督辦,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目前我省畜禽屠宰監管職責正處于調整過渡期,畜禽屠宰監管職能尚未實質性完成的地方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未完成交接的由原部門繼續負責監管職責,并積極配合農業部門開展的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與公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環保、商務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強化部門聯動的組織協調和聯合執法機制,形成跨部門執法合力。要進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機制,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規定,及時將案件線索或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并配合做好調查取證等工作。
(三)加強制度建設,健全長效機制。各地在集中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要強化屠宰行業監管長效機制的建設,結合本地區和本系統實際,加強調查研究,總結屠宰行業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好的經驗和做法,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機制,切實提高生豬屠宰行業監管能力。要強化生豬屠宰企業肉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快屠宰場點升級改造,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許可管理。要推進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設施和收集制度建設,完善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和長效機制。要健全完善生豬屠宰企業誠信和自律機制,促進生豬屠宰行業健康發展。
(四)加強輿情關注,強化信息報送。要建立健全生豬屠宰輿情監測和應急處置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快速反應、積極應對。要充分發揮社會和輿論的監督作用,健全完善生豬屠宰違法行為舉報和舉報核查制度,積極拓寬案源線索。要建立固定的專項整治信息報送機制,案件信息實行月報制度,每月的5日前報送上月的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附件1),移送司法機關的大案要案要報送詳細案情,案件查辦等相關材料及時報省畜牧獸醫局畜禽屠宰管理處。常規信息實行季報制度,分別于2015年9月、12月和2016年3月的5日前報送上三個月整治情況統計表(附件2)和前一階段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包括整體情況、主要措施、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等報省畜牧獸醫局畜禽屠宰管理處。屠宰企業資格審核清理結果、新設屠宰企業審批資料、轄區內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標志牌發放情況按月報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查處的重大案件情況,隨時報送省畜牧獸醫局畜禽屠宰管理處。
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省畜牧獸醫局畜禽屠宰管理處 吳 菲
電話:0791- 86213853、86211476(傳真)
電子郵箱:Jxxmjtgc@163.Com
附件:1. 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查辦案件統計表
2. 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整治情況統計表
按照《農業部關于印發〈2015年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農醫發〔2015〕11號)文件精神,為切實解決生豬屠宰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強生豬屠宰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結合全省開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現將《2015年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6月3日
2015年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5年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圍繞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和薄弱環節,組織開展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銷售及屠宰病死豬等違法犯罪行為,保障豬肉產品質量安全。
(二)目標任務
各地要圍繞生豬屠宰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大對屠宰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具體做到“八個一”:
1. 深挖一批生豬屠宰違法線索。通過監督檢查、明察暗訪、接訪舉報、基層排查等方式,對轄區內生豬屠宰活動實施全面、細致排查,尋找、發現、掌握一批生豬屠宰違法線索。
2. 組織一次企業主體責任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廣泛宣傳活動,采取明白紙、告知書、約談、簽訂責任書等方式,強化對轄區內生豬屠宰企業的屠宰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職業道德誠信教育,督促引導落實屠宰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3. 開展一次專項巡查。主動聯合公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等部門,對城鄉結合部私屠濫宰易發區域和多發地區開展執法檢查,對生豬屠宰廠(場、點)檢驗檢疫、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進行抽查。
4. 排查一批違禁物質。按照屠宰環節“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監督抽檢技術要求,對生豬屠宰環節“瘦肉精”進行抽檢。全省抽檢達到1萬批次以上。
5. 取締一批私屠濫宰窩點。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取締一批生豬私屠濫宰窩點。對查獲的違法線索依法立案查處或者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6. 曝光一批違法企業。將違法生豬屠宰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列入轄區內食品安全黑名單管理。
7. 通報一批典型案例。適時向社會和媒體公布查辦的生豬屠宰違法犯罪典型案例,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樹立獸醫部門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形象。
8. 構建一套長效機制。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認真總結專項整治行動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形成專項整治工作報告;研究制定生豬屠宰監管規章制度、配套政策和技術規程,探索構建生豬屠宰監管長效機制。
二、工作任務
(一)整治重點
1. 重點區域:城鄉結合部、私屠濫宰易發區域和多發地區。
2. 重點對象:屠宰場,私屠濫宰“黑窩點”,收購病死豬的“黑窩點”。
3. 重點打擊的違法違規行為:私屠濫宰行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行為,屠宰含“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的生豬的行為,違法銷售及屠宰病死豬的行為。
(二)主要措施
1. 強化主體責任落實。督促屠宰企業落實生豬進廠(場)檢查登記、肉品品質檢驗、“瘦肉精”自檢等制度,落實好各項質量安全控制措施;認真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5〕11號),監督屠宰企業落實肉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督促屠宰企業及時對病害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強化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經費管理;督促屠宰企業落實屠宰臺賬制度,如實記錄屠宰生豬來源、數量、屠宰日期、檢疫檢驗證號、銷售去向和病害豬無害化處理情況,切實做到屠宰全過程痕跡化管理。
2. 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對生豬屠宰環節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進行全面抽檢、排查,嚴格檢查屠宰企業“瘦肉精”檢測記錄憑證。對每年“瘦肉精”抽檢任務中陽性率高的地區或屠宰廠(場、點),進行重點監控、提高抽檢比例。快速篩查出的陽性樣品要及時予以確證,對確證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3. 嚴厲打擊屠宰違法行為。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拋棄或屠宰經營病死畜禽違法犯罪行為。主動聯合公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集中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對生豬屠宰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圍繞重要節日、重大活動等食品安全敏感期,針對城鄉結合部、私屠濫宰易發區域和多發地區,開展“百日嚴打”和畜禽屠宰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違法銷售和屠宰病死豬、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4. 組織開展生豬定點屠宰資格清理。按照《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規定的條件和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及
本地區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設置規劃,依據《商務部等9部委關于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發〔2011〕493號)、《省商務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生豬定點屠宰資格聯合審核相關工作要求的通知》(贛商秩字〔2012〕172號)相關標準,對當地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點)的設置生產和技術條件、肉品質量安全管理、環境保護及防疫條件等進行全面摸底和清理整頓。對不符合要求、各項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屠宰企業,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業整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要報請審批該企業的人民政府堅決依法取締。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資格審核清理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并報請設區市、縣人民政府出臺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整改或者關停的政策措施,就地化解矛盾,積極穩妥推進。
5. 切實加強生豬屠宰設立審批管理。對新設立的畜禽屠宰企業,要嚴格按照《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及本地區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設置規劃的要求,嚴格審核把關,嚴格執行定點屠宰設置條件和要求,不得擅自降低標準、違反審批程序進行畜禽屠宰企業許可。
6. 加強屠宰證章標志和檔案管理。當前正處于生豬屠宰職能轉接時期,原有的證、章、標志牌、檔案格式繼續使用,編碼規則、格式和制作要求沿用商務部門有關規定,待農業部統一格式后再做調整。要嚴肅查處冒用、偽造定點屠宰資格證以及屠宰企業出借、轉讓定點屠宰證書或標志牌的行為。要認真做好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記錄、肉品品質檢驗結果記錄、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產品處理情況記錄、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記錄等檔案記錄,清理整頓無檔案或檔案記錄不規范行為。
三、時間安排
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時間從2015年5月開始至2016年3月結束。包括以下五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和宣傳發動階段(2015年5月-6月)。組織召開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動員會議,部署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活動。各市、縣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深入分析本地區生豬屠宰監管工作現狀,認真研究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制定重點突出、措施有力、要求明確、針對性強的實施方案,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有序開展。組織開展生豬屠宰環節質量安全宣傳月活動,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作用,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普及畜禽屠宰和肉品消費知識,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集中排查階段(2015年7月)。集中力量對生豬屠宰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摸底,重點加強對城鄉結合部、私屠濫宰專業村(戶)的排查。把集中排查工作與畜禽屠宰行業統計、政策調研等工作緊密結合,通過排查、調研,全面準確掌握生豬屠宰行業情況,系統梳理分析本地區生豬屠宰行業的問題及風險隱患。
(三)整治查處階段(2015年8月-2016年3月)。在前期排查的基礎上,組織開展“百日嚴打”和畜禽屠宰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死屠濫宰生豬、屠宰病死動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行為,集中整治生豬屠宰行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集中查處生豬屠宰環節各類違法行為,端掉一批私屠濫宰黑窩點,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
(四)督促檢查階段(2015年9-11月)。組織開展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督查和全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市際交叉互查活動,督促指導和檢查各地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配合農業部做好全國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省際交叉互查活動。
(五)總結提升階段(2016年2-3月)。召開全省畜禽屠宰監管工作座談會,全面總結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主要成效、經驗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公布一批違法屠宰典型案例,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農業部把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作為對省級2015年加強重大動物疫病延伸績效考核管理重要內容,對各地工作進行考核。各地要加快畜禽屠宰監管職責調整進度,妥善解決人員、工作經費、設施裝備等問題,確保畜禽屠宰監管工作職責調整平穩有序,確保畜禽屠宰監管工作順利開展。要成立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工作力量,加大經費投入,切實落實責任,確保專項整治的各項事宜落到實處。要加大對縣(市、區)的督導檢查力度,對重點地區、重點問題實施現場指導、跟蹤督辦,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目前我省畜禽屠宰監管職責正處于調整過渡期,畜禽屠宰監管職能尚未實質性完成的地方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未完成交接的由原部門繼續負責監管職責,并積極配合農業部門開展的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與公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環保、商務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強化部門聯動的組織協調和聯合執法機制,形成跨部門執法合力。要進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機制,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規定,及時將案件線索或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并配合做好調查取證等工作。
(三)加強制度建設,健全長效機制。各地在集中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要強化屠宰行業監管長效機制的建設,結合本地區和本系統實際,加強調查研究,總結屠宰行業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好的經驗和做法,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機制,切實提高生豬屠宰行業監管能力。要強化生豬屠宰企業肉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快屠宰場點升級改造,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許可管理。要推進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設施和收集制度建設,完善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和長效機制。要健全完善生豬屠宰企業誠信和自律機制,促進生豬屠宰行業健康發展。
(四)加強輿情關注,強化信息報送。要建立健全生豬屠宰輿情監測和應急處置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快速反應、積極應對。要充分發揮社會和輿論的監督作用,健全完善生豬屠宰違法行為舉報和舉報核查制度,積極拓寬案源線索。要建立固定的專項整治信息報送機制,案件信息實行月報制度,每月的5日前報送上月的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附件1),移送司法機關的大案要案要報送詳細案情,案件查辦等相關材料及時報省畜牧獸醫局畜禽屠宰管理處。常規信息實行季報制度,分別于2015年9月、12月和2016年3月的5日前報送上三個月整治情況統計表(附件2)和前一階段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包括整體情況、主要措施、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等報省畜牧獸醫局畜禽屠宰管理處。屠宰企業資格審核清理結果、新設屠宰企業審批資料、轄區內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標志牌發放情況按月報送,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查處的重大案件情況,隨時報送省畜牧獸醫局畜禽屠宰管理處。
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省畜牧獸醫局畜禽屠宰管理處 吳 菲
電話:0791- 86213853、86211476(傳真)
電子郵箱:Jxxmjtgc@163.Com

2. 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整治情況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