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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報送《四川省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試運行實施方案》的函(川農業函〔2017〕614號)

   2017-07-21 296
核心提示: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按照《農業部關于開展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試運行工作的通知》(農質發[2017]9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按照《農業部關于開展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試運行工作的通知》(農質發[2017]9號)要求,我廳制定了《四川省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試運行實施方案》,現呈報你們。
 
  附件:四川省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試運行實施方案
 
  四川省農業廳
 
  2017年7月19日
 
  附件:
 
  四川省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試運行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部關于開展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試運行工作的通知》(農質發[2017]9號)要求,為做好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國家追溯平臺”)在四川試運行工作,特制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規定,切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農業部關于推進重要產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有關要求,以國家追溯平臺試運行為契機,創新監管方式,探索長效機制,充分調動農業部門及生產經營主體參與追溯的積極性,全面檢驗國家追溯平臺各項業務功能、性能指標和應用效果,為國家追溯平臺驗收和推廣奠定實踐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試點先行。選擇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的縣整建制開展試運行,結合當地優勢產業選擇試點品種,扎實推進試運行各項工作,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
 
  ——堅持統一行動。按照農業部的要求和部署,統一追溯模式和工作規范,做好技術指導、協調配合和條件保障。
 
  ——堅持各方協作。在農業部門主導的基礎上,加強與食藥、商務等部門的協作,共同推進國家追溯平臺試運行。
 
  二、總體目標
 
  到2018年3月試運行結束時,試運行縣域內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和“三品一標”規模生產經營主體100%入網注冊,共計180家;其中,54家生產經營主體運用國家追溯平臺實施追溯業務。省、市、縣30家工作機構運用國家追溯平臺開展相關業務。省級追溯平臺與國家追溯平臺基本實現互聯互通、業務協同。
 
  三、試運行范圍
 
  (一)試運行品種和區域
 
  選擇生豬、茶葉2類農產品,在成都、瀘州、廣元、眉山4個市的5個縣開展國家追溯平臺試運行,擇優選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
 
  成都市:都江堰市(生豬、茶葉)、邛崍市(生豬、茶葉)
 
  瀘州市:納溪區(生豬、茶葉)
 
  廣元市:青川縣(生豬、茶葉)
 
  眉山市:洪雅縣(生豬、茶葉)
 
  (二)試運行對象
 
  1.工作機構:省級及試運行市、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檢測機構和執法機構。
 
  2.入網注冊對象:試運行縣域內的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和“三品一標”規模生產經營主體。
 
  3.實施追溯業務對象:上述入網注冊對象中,從事生豬和茶葉生產經營的主體。
 
  四、主要任務
 
  (一)推進業務應用
 
  組織和指導試運行市、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檢測機構、執法機構和實施追溯業務的生產經營主體,運用國家追溯平臺開展監管、監測、執法和追溯4大業務,強化業務指導和操作培訓,對國家追溯平臺功能模塊、性能指標、業務數據等運行狀況進行全面應用和實踐檢驗。
 
  (二)實施追溯業務
 
  一是注冊管理。組織試運行縣域內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和“三品一標”規模生產經營主體,開展入網登記申請,填報基礎信息,開通用戶賬號和使用權限。二是設備配備。試運行縣要充分利用現有設備條件,為監管機構、檢測機構、執法機構和實施追溯業務的生產經營主體,有選擇性地配備辦公電腦、掃描槍、二維碼專用打印機、藍牙打印機、PDA、智能手機等必要的設備。三是業務培訓。省級組織有關市、縣監管機構、檢測機構、執法機構的業務管理人員進行集中培訓;省級培訓會后,有關市、縣組織實施追溯業務的生產經營主體進行集中培訓。邀請國家追溯平臺軟件開發單位培訓講師現場授課和指導。四是推廣應用。指導和督促實施追溯業務的生產經營主體如實采集產品名稱、來源、數量等基本追溯信息,在具備賦碼條件的產品或產品包裝上加施追溯標識。
 
  (三)推動平臺對接
 
  依據農業部制定的接口規范要求,對現有省級追溯平臺進行改造提升,實現與國家追溯平臺數據資源互通共享,實現內部追溯與外部追溯的融合,為消費者提供更詳實的追溯信息。
 
  (四)檢驗制度規范
 
  根據我省試運行情況,對農業部制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國家追溯平臺主體注冊管理辦法》和《國家追溯平臺追溯業務操作規范》等制度文件,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專用術語》、《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數據接口規范》等8項技術標準提出修改完善意見。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信息溝通和問題反饋機制,定期收集、匯總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以及意見建議,及時報送農業部。
 
  五、進度安排
 
  (一)部署階段。2017年7月,召開工作布置會,全面安排部署試運行工作,制定省級和試運行市、縣實施方案。
 
  (二)籌備階段。2017年7-8月,組織試運行市、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檢測機構、執法機構以及實施追溯業務的生產經營主體參與業務培訓。完成主體注冊信息采集工作。
 
  (三)應用階段。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組織試運行市、縣開展國家追溯平臺業務應用,全面檢驗平臺功能和性能指標,完善管理制度規范。開展省級追溯平臺與國家追溯平臺對接。
 
  (四)總結階段。2018年2-3月,對試運行工作全面總結,評估試運行成效和存在問題。農業廳將適時對試運行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農業廳成立由分管廳長為組長、相關業務處室為成員的試運行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中心),具體負責試運行工作安排和組織協調。各試運行市、縣也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制定試運行實施方案,明確人員和職責,做到分工明確,機構完善,責任落實。
 
  (二)強化條件保障。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資金投入力度,支持國家追溯平臺試運行工作。探索建立農業補貼政策和扶持政策與國家追溯平臺運行掛鉤機制,提升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參與國家追溯平臺的積極性。
 
  (三)強化督導檢查。加強對試運行縣各項任務推進情況的督導指導,確保平臺運行平穩順暢,數據上傳及時準確。加強對生產經營主體在線監控和實地核查。
 
  (四)嚴格考核評價。建立健全試運行考核機制,對試運行市、縣進行綜合考評。對工作不作為、進度延期、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提出批評并進行問責。
 
  (五)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國家追溯平臺試實施進展和階段性成效,普及追溯知識理念,培育追溯文化,增強廣大農業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認知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地區: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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