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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汾市畜禽定點屠宰管理實施方案(臨政辦發〔2009〕85號)

   2011-04-29 811
核心提示:為全面提升肉食品安全水平,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加強畜禽定點屠宰管理,保證畜禽產品
為全面提升肉食品安全水平,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加強畜禽定點屠宰管理,保證畜禽產品質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落實畜禽定點屠宰工作,認真規范畜禽屠宰行業,積極維護公共食品衛生安全,確保人民群眾食肉安全和身體健康,努力促進經濟社會和諧健康發展。
 
  二、目標任務
 
  今年九月底以前,縣城以上城市畜禽進點屠宰率達到98%以上,鄉鎮畜禽進點屠宰率達到95%以上;從事畜禽產品銷售、肉食品生產加工的經營者和賓館、飯店、食堂,所銷售或使用的畜禽產品須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的畜禽產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畜禽屠宰管理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畜禽定點屠宰管理工作負總責,要認真貫徹實施《條例》,高度重視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及時協調解決畜禽屠宰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在人力、物力、財力等相關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市政府成立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
 
  組  長:鄭中夏 (副市長
 
  副組長:王煦杰 (市政府副秘書長
 
  張  云 (市商務局局長
 
  成  員:張勝來 (市商務局黨組成員
 
  王大鵬 (市畜牧獸醫局副局長
 
  王森武 (市衛生局副局長
 
  吳茂林 (市環保局副局長
 
  李俊峰 (市工商局副局長
 
  張明星 (市公安局副局長
 
  梁國剛 (市規劃局副局長
 
  梁福旺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宋  波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總工程師
 
  張孝慶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
 
  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
 
  辦公室主任:張勝來 (兼
 
  成      員:王洪斌 (市商務局屠宰監管辦主任
 
  邰國偉 (市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所長
 
  劉甫憲 (市衛生局監督科科長
 
  尚建民 (市環保局規劃開發科科長
 
  李閩東 (市工商局市場科科長
 
  劉繼明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
 
  任青虎 (市規劃局建設規劃科科長
 
  陳  銳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科科長
 
  武密榮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科科長
 
  王  凡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民族科科長
 
  各縣(市、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和工作機構,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切實加強對本行政區域畜禽屠宰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實施。
 
  (二)明確工作任務,落實監管職責
 
  在市、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市、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正確行使職權,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畜禽定點屠宰管理工作有效落實。
 
  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畜禽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具體負責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和日常監督檢查,組織審查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立、驗收。督促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規范生產經營行為。查處有關畜禽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和畜禽定點屠宰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畜牧部門負責畜禽產地檢疫、定點屠宰駐廠(場)檢疫,以及畜禽調運、銷售的檢疫,依法查處逃檢、漏檢,使用“瘦肉精”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進出定點屠宰廠(場)的畜禽及其產品檢疫合格。
 
  衛生部門負責賓館、飯店、食堂等餐飲經營者使用畜禽產品的監督管理,督促賓館、飯店、食堂等餐飲經營者建立和完善畜禽產品進貨檢查驗收登記、索證索票制度,確保賓館、飯店、食堂等餐飲經營者使用的畜禽產品全部來自定點屠宰企業檢疫檢驗合格的畜禽產品。
 
  環保部門負責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督促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制度,并對其環保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確保畜禽定點屠宰企業選址和污染物防治措施滿足相關環保要求。
 
  工商部門負責畜禽產品流通環節包括集貿市場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督促畜禽產品經營者建立和完善畜禽產品進貨檢查驗收登記、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批發、零售經營者銷售的畜禽產品全部來自定點屠宰企業檢疫檢驗合格的畜禽產品。
 
  公安部門負責配合商務等部門依法打擊畜禽私屠濫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注入其他物質肉品等違法行為,以及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
 
  規劃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畜禽定點屠宰企業選址符合有關城鄉規劃管理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有關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肉食品安全事故。
 
  質監部門負責對畜禽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督促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建立和完善畜禽產品進貨檢查驗收登記、索證索票制度,確保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的畜禽產品全部來自定點屠宰企業檢疫檢驗合格的畜禽產品。
 
  民族宗教事務管理部門負責清真食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各鄉鎮政府按照職能和縣(市、區)政府要求,把畜禽定點屠宰管理作為重要工作內容認真抓好落實。積極支持和配合各監管部門在所轄區域開展的各項工作,嚴厲打擊私屠濫宰,以及銷售、使用私宰肉或病死病害肉等違法行為,確保本轄區無私屠濫宰和銷售、使用病死病害肉等違法現象,確保畜禽產地防疫和無重大疫情、無重大肉品質量安全事件發生。
 
  各有關部門對此項工作要積極主動地進行指導和檢查,采取得力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督察,確保畜禽定點屠宰安全。
 
 ?。ㄈV泛宣傳《條例》,形成全社會監督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氛圍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條例》宣傳月、宣傳周活動。一是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采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方式,使《條例》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形成全民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二是重點做好畜禽屠宰經營戶的觀念轉變和安全教育工作,杜絕私屠濫宰,杜絕摻雜使假,提高畜禽養殖者、畜禽收購者、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和畜禽產品經營者守法的自覺性,增強履行質量安全意識;三是提高廣大消費者的食肉安全意識,自覺抵制非定點肉品,強化維權和監督意識。通過廣泛的宣傳發動,形成全社會關注畜禽產品質量安全、重視畜禽定點屠宰的良好氛圍。
 
 ?。ㄋ模┓e極穩妥地開展畜禽屠宰定點規劃與實施工作
 
  各縣(市、區)要結合當地實際,抓緊畜禽定點屠宰廠(場)或畜禽定點屠宰車間的建設。8月底以前,完成屠宰廠(場)或屠宰車間的建設。
 
  第一,依照《條例》設立畜禽定點屠宰廠(場),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按期辦理審查批準手續,竣工驗收合格后,頒發畜禽定點屠宰證書和畜禽定點屠宰標志牌。
 
  第二,對現有已具備一定生產規模的畜禽屠宰企業,符合《條例》要求,但未辦理定點屠宰手續的,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盡快審查驗收,合格后頒發畜禽定點屠宰證書和畜禽定點屠宰標志牌。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關停。對驗收不達標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關停。
 
  第三,各縣(市、區)可利用現有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場地,建設牛、羊、驢、兔和雞、鴨、鵝的屠宰車間(供清真使用的除外),并積極申報設立相關畜禽定點屠宰手續。
 
  第四,屠宰供清真食用的畜禽,除符合《條例》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山西省清真食品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
 
 ?。ㄎ澹娀馄焚|量安全監管,規范屠宰和經營行為
 
  商務、畜牧、工商、衛生、質監等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強化畜禽產地檢疫、畜禽屠宰、肉品運輸銷售、餐飲消費和肉食品生產加工等環節的監管,嚴格規范屠宰和經營行為,嚴肅查處各類違法案件。
 
  商務部門要加強對定點屠宰企業在屠宰操作規程、肉品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不合格肉品召回等方面的監管,未經檢疫檢驗、檢疫檢驗不合格或證章等標識不全的畜禽產品不得出廠(場);畜牧部門要加強畜禽養殖和產地檢疫監管,做好宰前宰后檢疫工作,嚴把畜禽進廠(場)驗收關,未經駐廠(場)動物檢疫人員同意不得進廠(場)屠宰;工商、衛生、質監部門要加強對從事畜禽產品銷售、肉食品生產加的經營者和賓館、飯店、食堂的監管,禁止銷售或使用非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畜禽產品,禁止在各農貿市場等宰殺活畜禽銷售。同時,應鼓勵機械化、規模化、標準化企業生產的優質肉品流通,提倡品牌化經營,并直接與賓館、飯店、學校、廠礦等集體食堂和肉類經銷者簽訂供銷協議,開展肉品配送服務。要加強對供應本地市場批準設立的小型畜禽屠宰場點的管理,其畜禽產品僅限在本地流通,不得流入外地。對外埠肉品實行“登記備案、定點批發、亮證掛牌、驗證上市”制度。應規范畜禽和畜禽產品運載管理,批發零售經營者使用的肉品運載工具要符合《條例》要求。
 
 ?。┮婪訌娦笄萃涝讏谭ūO督管理隊伍建設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所有畜禽定點屠宰監督管理隊伍建設。要將商務和有關部門的畜禽屠宰監督管理機構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人員、編制、經費三落實。要進一步健全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全面實行持證上崗,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優化執法人員結構,加強執法人員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及相關知識的培訓,加強執法人員思想作風建設,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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