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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2013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實施方案(蕪食藥監食〔2013〕6號)

   2013-04-09 417
核心提示: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市食品藥品監督所:  現將《蕪湖市2013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實施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市食品藥品監督所:

  現將《蕪湖市2013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并按要求報送相關數據、檢驗結果和工作總結。

  蕪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3月28日

  蕪湖市2013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隱患,預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依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安徽省2013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的通知》(皖食藥監辦〔2013〕28號)要求,現結合我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務

  2013年我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品種包括:自行消毒餐飲具,涼拌菜(含沙拉),雞肉,非發酵豆制品,自制飲料,熟肉制品,盒飯,辣椒、花椒及其制品,鮮凍、生產水產品,加工中使用明膠的食品等10大類共630批次。各縣區局、市食品藥品監督所根據附件1、2要求進行采集樣品,采樣后按要求及時將樣品分別送省食品藥品檢驗所、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工作要求

 ?。ㄒ唬┎蓸訄鏊鶓詫W校(含托幼機構)食堂、旅游景區(含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小型餐飲單位為重點,覆蓋各類餐飲單位。被抽檢場所的數量原則上每月重點場所應不少于行政區域內重點場所總數的1%,全年重點場所監督抽檢覆蓋面達到10%以上,全市全年抽樣的餐飲單位總數不少于300家。采樣時,每戶只能采集1批次樣品,不得同時多批次采樣。

  (二)采樣時,要對被采樣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預采集的樣品,要嚴格檢查索證索票情況,達不到要求的不予采樣,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各采樣單位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規范》的規定,一律買樣,每批樣品采集3份(單純檢測微生物的樣品采集1份),每份500克,對采集樣品要準確、客觀、完整填寫要填寫《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采樣信息登記單》(附件3),要按規定進行封樣(附件4);對涉及微生物檢測的樣品,在采樣時,嚴格按照無菌要求進行采樣(附件5);送樣過程中,要采取相應措施,防止污染,并在冷鏈儲存情況下24小時內送檢。

  (三)采樣結束后要按要求填寫餐飲服務《樣品抽檢信息登記表》(附件6)分別報送至市局食品安全監管科及檢驗機構(電子版以Excel表格形式報送),每月采、送樣應于當月10日前完成。

  (四)檢驗機構接收樣品時要認真檢查,發現樣品有包裝破損等不符合要求的,應拒絕收樣,并要求采樣單位重新采樣;收樣后,應自收樣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樣品檢驗,報告簽發工作;檢驗機構應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規范》要求,于次月10日前將檢驗報告書(合格為一式三份、不合格為一式四份)、《樣品抽檢信息登記表》(附件6,填寫完整)、《不合格產品信息匯總表》(附件7)及結果分析報告以紙質件和電子件兩種方式報送至市局食品安全監管科。

 ?。ㄎ澹└骺h區局、市食品藥品監督所在接收到不合格樣品檢驗報告書后,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求,及時對不合格樣品涉案單位進行處理,對不合格樣品中涉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要及時予以嚴厲查處,并向當地政府匯報,涉及其他環節的,要及時通報、移送相關部門。《不合格產品查處情況匯總表》(附件8)分別于2013年7月10日、11月10日前報市局食品安全監管科。

 ?。└骺h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并參照本計劃,制定本地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并分別于2012年7月10日、11月10日前,向市局報送年度監督抽檢工作計劃和總結。同時要向當地政府匯報,爭取政策、資金支持。

  三、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市局食品安全監管科

  聯 系 人:胡瑜嘉

  聯系電話:0553-3886708

  郵  箱:wuhuspk@163.com

  附件:1.   2013年蕪湖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計劃表.doc
  2.   抽樣任務分配表.doc
  3.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采樣信息登記單.doc
  4.    封樣封簽樣式.doc
  5.    無菌操作原則.doc
  6.    樣品抽檢信息登記表.xls
  7.   不合格產品信息匯總表.doc
  8.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查處情況匯總表.doc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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