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全市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聊政辦發〔2009〕36號)

   2011-01-28 555
核心提示: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09〕27號)精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09〕27號)精神,結合我市開展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春夏秋冬四大戰役,市政府確定在全市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行動(以下簡稱“三項行動”)全面深入實施。為此,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安全發展”的理念,加強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發〔2008〕17號),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春夏秋冬四大戰役和“打非、治違、抓責任”為主線,強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著力解決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非法違法問題,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產治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程,全面排查治理重點行業領域的事故隱患和“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職工安全技能。通過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努力推動安全標準化活動,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進一步減少事故總量,遏制較大事故,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范圍
 
  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的對象范圍是,全市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重點包括:
 
  1.非煤礦山、尾礦庫、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電力等工礦企業;
 
  2.道路交通、水運、鐵路等交通運輸企業和農機、水利等企業單位;
 
  3.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網吧、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4.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5.建設工程項目及設施;
 
  6.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居民區和場所;
 
  7.2008年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業、單位;
 
  8.2006年以來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
 
  三、重點內容和責任分工
 
  (一)開展“打非”工作,推進安全生產執法行動
 
  1.重點內容
 
  主要是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規范安全生產經營秩序,重點對下列行為依法進行打擊或查處: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3)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4)瞞報事故的;
 
  (5)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8)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打非”重點領域及責任分工
 
  “打非”工作由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具體落實。重點領域“打非”工作分工如下:
 
  (1)危險化學品領域的“打非”工作由安監部門牽頭;
 
  (2)道路交通領域的“打非”工作由公安部門牽頭;
 
  (3)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領域的“打非”工作由公安部門牽頭;
 
  (4)消防領域的“打非”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牽頭;
 
  (3)工商企業“打非”工作由經貿部門牽頭;
 
  (4)建設與城市管理領域的“打非”工作由建設部門牽頭;
 
  (5)特種設備“打非”工作由質監部門牽頭;
 
  (6)職業安全衛生領域“打非”工作由衛生部門牽頭;
 
  (7)教育系統“打非”工作由教育部門牽頭;
 
  (8)水上交通(運輸)領域的“打非”工作由交通部門牽頭;
 
  (9)非煤礦山領域的“打非”工作由國土資源部門牽頭。
 
  其它文化、旅游、糧食、人防等各個部門也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本行業、本領域的“打非”工作。
 
  (二)認真開展“治違”工作,推進安全生產治理行動
 
  1.重點內容
 
  主要是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使“三違”現象明顯減少,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進一步深化。重點對以下問題進行治理: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5)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7)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9)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10) 安全隱患治理不到位的。
 
  2.“治違”工作責任分工
 
  “治違”工作由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具體落實。市直部門分工如下:
 
  (1) 危險化學品:重點治理化工企業布局不合理的問題,制定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對于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規定的化工企業,要搬遷到化工園區;加強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抓好化工建設項目試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試生產前和試生產過程中的各項安全措施;督促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使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藝、新裝備,推進高危險工藝企業安裝自動控制或安全聯鎖裝置;治理“三違”現象和事故隱患,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化工安全生產41條禁令,對特種設備要依法進行檢測、檢驗。(牽頭部門:市安監局)
 
  (2)非煤礦山:治理供電系統隱患,設備漏電、接地等保護系統可靠;治理無作業規程進行采掘,嚴格勞動用工管理,嚴禁層層轉包。(牽頭部門:市國土資源局)
 
  (3)道路交通:以遏制較大以上道路事故為重點,嚴格查處超速、超員、超載、非客運車輛違法載客、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等活動,加強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實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險路段和養護維修作業安全措施等。(牽頭部門:市公安局)
 
  加強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營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和客運站的安全監管;開展道路運輸企業安全評估;加大汽車行駛記錄儀安裝使用和市、縣兩級監控平臺建設的力度;(牽頭部門:市交通局)
 
  (4)建筑施工: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監管,制定和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鐵路、公路、水利和電力等工程建設預防坍塌、高處墜落、起重機械事故措施,高大模板支撐體系、高大橋梁等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預防建筑施工有害氣體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強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和使用管理。(牽頭部門:市建委)
 
  (5)人員密集場所:監督單位建立及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加強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其制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加強演練;整治商場、市場、大型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生產經營單位火災隱患,特別是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落實建筑之間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等要求;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及消火栓系統要運行正常;電氣線路敷設以及電氣設備安全,經營性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依法通過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或備案抽查;消防產品的質量符合要求。(牽頭部門:市公安消防支隊)
 
  (6) 水利:加強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庫運行安全管理;加強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嚴格水文測驗、水利工程勘測等的安全管理。(牽頭部門:市水利局)
 
  (7) 電力:預防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確保電力設施穩定運行;加強廠網協調,合理調度,保證迎峰度夏穩定供電;(牽頭部門:市經貿委)
 
  電力建設施工防坍塌、防機械設備損壞,保證電力施工安全;加強電網主要輸變電設施和發電廠主機設備、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做好網絡與信息安全及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牽頭部門:聊城供電公司)
 
  (8) 農業機械:嚴格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年度檢驗,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的申領、換發和審驗;加強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查處違法載客、無牌行駛、無證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牽頭部門:市農機局)
 
  (9) 特種設備: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和日常維修保養;作業人員持有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按規定進行檢驗(校驗);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牽頭部門:市質監局)
 
  嚴格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登記建檔、檢驗、檢測、安裝、租賃、維護、保養和使用。(牽頭部門:市建委)
 
  (10) 民爆器材:打擊民爆器材非法建設、非法生產和非法經營等。(牽頭部門:市公安局)
 
  (11)體育:加強文化體育設施和場所的維護和監管;嚴格大型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督促從業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排查治理全運會涉賽場館及周邊200米范圍內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隱患。(牽頭部門:市體育局)
 
  冶金、有色、機械、建材、紡織、輕工、煙草、通信、文化、旅游、教育、衛生、糧食、人防等各個行業領域,都要結合本行業、本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明確治理內容。
 
  (三)認真開展“抓責任”工作,推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
 
  貫徹落實魯發〔2008〕17號文件,抓好“黨委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各個層面、各個環節的責任落實,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無縫隙、網格化工作責任體系。加強宣傳教育,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強化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1.深入貫徹魯發〔2008〕17號文件,落實各項工作責任。認真貫徹執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貫徹實施魯發〔2008〕17號文件工作任務分工方案》(魯辦發〔2009〕4號),建立起“黨委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各縣(市、區)政府和所有承擔分工任務的部門,要制定落實細則,層層落實工作任務。
 
  2.抓好事故控制指標的分解落實,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各縣(市、區)政府、市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與市政府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各縣(市、區)和市有關部門要把各項工作任務和事故控制指標,層層分解和落實到基層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重點企業。各級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嚴格控制指標進度,并把指標進度量化到每一個月、每一個季度進行控制。凡是事故多發、事故指標超過控制進度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分析事故多發原因,總結規律,舉一反三,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
 
  3.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系列宣傳教育,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增強各級、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法》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宣傳,增強安全法制意識。組織開展好6月份第八個“安全生產月”集中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促使廣大職工群眾增強安全生產意識,自覺遵章守紀。加強新聞宣傳工作,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采取的重大舉措,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進一步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示范活動,總結典型,推廣經驗。完善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制度,公布生產安全事故企業“黑名單”、事故查處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開展安全生產誠信企業創建活動,推動企業安全誠信建設,在企業經營管理者中倡導樹立安全誠信意識和安全道德觀念,自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開展安全社區創建活動,進一步加強城市安全社區建設,積極探索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下的農村安全社區建設。
 
  4.開展全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對領導干部的安全教育,要結合各縣(市、區)、各部門、各單位正在開展的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加強安全發展理念的教育,學習魯發〔2008〕17號文件,明確承擔的任務和責任,研究探討實現安全發展的思路、途徑、方法和措施。對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安全法制、主體責任、安全誠信等方面的教育。對職工群眾要加強遵章守紀、安全技能和自防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對農民工安全技術培訓,要提高高危行業企業農民工安全培訓覆蓋面,督促企業通過崗前培訓、崗位練兵、技能比武等,提高農民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要改革企業相關招用工制度,推廣實行“變招工為招生”,加大委托學校定向培養工作力度。嚴格教育培訓機構監管,加強師資力量、培訓裝備建設,提高培訓質量。要創新培訓方式方法,充分利用視頻講座、網絡培訓和遠程教育等方式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組織講師團等方式,送教育培訓上門,解決中小企業培訓難問題。
 
  四、工作步驟
 
  要把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貫穿于“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之中,并結合春夏秋冬四大戰役抓好落實,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同步考核。同時要結合安全生產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階段(6月上旬前)
 
  1.各級、各部門要認真研究制定本轄區、本部門、本行業(領域)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的實施方案。6月10日前,各縣(市、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實施方案報送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2.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各企業和單位要按照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的內容要求,抓好組織發動,提高思想認識,落實責任,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二)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排查治理階段(6月中旬至9月下旬)。結合我市“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夏季、秋季戰役的部署要求,重點抓好5個方面的工作:
 
  1.針對非煤礦山、道路交通、煙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存在的非法違法行為,落實地方政府安全監管責任,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進一步強化尾礦庫安全整治、化工和煙花爆竹企業規范生產運營、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道路交通超員超載超速超限治理、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墜落等專項整治措施,堅持邊查邊糾、邊查邊改、邊查邊治理、邊查邊打擊,切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3.落實汛期防洪、防坍塌、防雷電等措施,嚴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4.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活動,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任務措施的宣傳貫徹落實;加強崗前培訓,推進職業安全教育,提高廣大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5.各級、各部門在9月份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開展專項督查,為國慶60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三)鞏固提高階段(10月上旬至12月上旬)。結合我市“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冬季戰役,重點抓好4個方面的工作:
 
  1.針對四季度工作的特點,進一步查處和打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超員、超載、超速、超限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非法生產、貯存、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認真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寒風大潮、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交通運輸安全防范等各項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2.各級、各有關部門對前3個戰役排查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梳理,對影響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及其成因進行深入分析,舉一反三,有針對性地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3.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報送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4.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要結合對各縣(市、區)政府、各部門《2009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考核工作,對各縣(市、區)和市有關部門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情況進行綜合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由各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要認真落實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研究,靠上抓好落實,班子成員要按照“一崗雙責”,抓好分管領域的“打非、治違、抓責任”工作。要明確重點行業(領域)“打非”、“治違”牽頭部門,督促指導本行業(領域)認真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要做好綜合協調和督查工作。要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要針對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的內容,強化各項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統籌協調,務求實效。著重做好“四個結合”:一是把“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與我市“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四大戰役結合起來,突出每個季節、每個戰役的特點,抓好各項工作落實;二是安全執法與安全治理相結合,重點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同時對安全治理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及時組織聯合執法、專項執法督促解決;三是“三項行動”與“三項建設”(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相結合,研究把握安全生產規律,完善和落實治本之策,推進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四是把“打非、治違、抓責任”活動,推進“三項行動”與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相結合,嚴格安全生產許可,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強安全監管監察,確保工作實效。
 
  (三)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立足于治大隱患、防大事故,對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要抓住不放,組織安監、國土資源、經貿、公安、建設、工商等部門,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治理違規違章現象,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單位,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取締的堅決取締。凡是取締、關閉的企業及建設項目,供電部門要立即停止供電。狠抓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的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安全基礎保障水平;組織開展職業安全健康檢查,促進企業改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障條件;加大汛期、“十一”、冬季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的安全防范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四)嚴格責任追究,嚴肅事故處理。要協調執法行動,嚴格行政執法,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實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等制度,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依法嚴厲查處。要充分發揮生產安全事故處理協調機制的作用,嚴肅追究責任,堅決懲處生產安全事故涉及的瞞報事故、失職、瀆職以及事故背后的腐敗行為,公開查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要落實重特大事故約談制度、現場會制度和通報制度,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
 
  (五)強化監督檢查,加強信息報送。各級政府及負有安全監管、行業管理職責的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打非、治違、抓責任”和“三項行動”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研究、協調解決行動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基層安監、建設、交通等部門每月至少到重點監管的企業檢查一次;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尚未徹底整改的企業或有非法生產經營跡象的單位(區域),要不間斷地進行巡查,防患于未然。要建立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推進“三項行動”工作的督查通報制度,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和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督查,及時掌握各縣(市、區)、各部門和本行業、本領域、本系統工作進展情況,通報重大問題執法解決情況、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并定期公布。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每月要將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推進“三項行動”情況報送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六)廣泛宣傳發動,加強輿論引導。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推進“三項行動”的目標、范圍、重點和要求,廣泛發動群眾,增強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推進“三項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總結宣傳安全生產的典型事例,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和事故隱患,對開展“打非、治違、抓責任”,推進“三項行動”工作不力、走過場的單位公開曝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教育,宣傳普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在全社會營造安全發展的良好氛圍。


 
地區: 山東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