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管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
《六安市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4年6月6日
六安市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4年,是我市全面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開局之年,也是打基礎、建機制、謀發展的關鍵之年。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加快推進機構改革,健全完善監管機制,突出重點治理,全面提升監管效能,構建社會共治監管體系,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為進一步推進科學發展,加快跨越崛起,建設幸福六安創造良好的環境。
一、健全工作機制,加快構建長效監管體系
(一)健全食品安全考評機制。進一步明確監管部門職責,科學合理劃分市縣兩級監管事權,強化各級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健全和完善考核評價機制,繼續實施食品安全政府目標考核,進一步完善考評指標體系和考評方法。著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積極探索科學監管新機制。(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編辦、市農委、市監察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
(二)健全綜合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各級政府食安辦牽頭抓總的作用,強化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查考核、制度建設等方面職責。圍繞監管體制改革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調研分析,及時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建立健全部門間高效、暢通的信息溝通和協調聯動機制,實現無縫銜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監管工作的系統性、協調性、一致性。籌建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市食安辦)
(三)健全舉報查處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舉報受理、信息通報、協調聯動工作機制,落實首問負責制。加大對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的宣傳,暢通“12331”食品安全舉報投訴渠道,簡化工作流程,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及時兌現獎金,充分調動公眾參與的積極性。(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農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縣區食安辦、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健全輿情監測與信息發布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輿情監測機制,主動防范、及早介入、審慎穩妥地應對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完善信息、事件通報和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研判食品安全輿情信息。進一步明確信息發布主體和審核程序,科學、準確發布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委宣傳部、市農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
(五)健全誠信管理機制。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第一責任人意識和誠信意識,督促落實主體責任。繼續推進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試點,擬對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開展誠信管理體系評價試點工作,進一步推動食品質量授權人制度。建立實施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對違法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對被吊銷證照企業的有關責任人,依法實施行業禁入。擬制訂出臺食品安全誠信監督管理辦法,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行業協會的協調指導,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進行業加強自律,引導和約束企業誠信守法經營。(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農委、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六安辦事處、合肥海關六安工作組)
(六)健全基層食品安全管理運行機制。落實縣區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縣區政府(管委)主要負責人對轄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并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在縣區建立聯動聯防機制,形成分區劃片、包干負責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網,確保基層監管無盲區。及時選聘鄉鎮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充分發揮“四員”的作用,協助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做好日常管理、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縣區食安辦、各縣區市場監管局)
二、突出重點整治,著力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
(七)實施農產品源頭治理專項行動。加強農業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實施良好農業規范,從源頭上保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是嚴格農業投入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嚴厲打擊違法使用高毒禁用及限用農藥的行為。加強獸藥和飼料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管,加大抗生素和飼料安全隱患排查力度。二是開展農殘超標、“瘦肉精”、畜禽養殖環節過量使用抗生素、水產品非法添加硝基呋喃藥物和孔雀石綠、生鮮乳添加違禁物質、畜禽屠宰等專項整治。三是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強化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做好與市場準入的銜接,嚴防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和生產加工環節。四是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五是加大屠宰企業監管力度,嚴把定點屠宰準入關,堅決取締各類私屠濫宰“黑窩點”。同時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嚴防不符合衛生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加強排污企業環境監管,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責任單位:市農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糧食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
(八)實施食品生產加工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強化對食品添加劑、食用植物油產品生產和使用企業的整治,著力排查區域性、行業性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行為;深入開展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兩超一非”問題排查治理。開展清真食品專項監督檢查,規范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開展豆芽菜質量、食品標簽標識監督檢查和專項治理及豆制品、“大桶水”質量安全的重點整治,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重點加強對學校周邊、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小作坊的監管,堅決取締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和“黑作坊”,對問題突出的地方政府和部門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強化督查督辦。(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民委、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監察局)
(九)實施食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行動。以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白酒、食用油、調味品、食品添加劑、散裝食品等為重點品種,以五一、中高考、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傳統節假日和旅游旺季為重要時段,以食品批發市場、商場、超市、校園周邊、城鄉結合部等為重點場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銷售過期食品、“三無”食品、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保障食品市場安全。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全省食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意見》,進一步加強對食品流通攤販的監管,保障食品流通安全。(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
(十)實施餐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以餐飲聚集區、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等為重點區域,集中力量開展整治。全面推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加大對大型集體聚餐場所、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監管力度。大力開展餐飲服務企業、學校食堂示范創建工作,規范學校周邊餐飲服務經營行為,確保學生飲食安全;進一步加強對小餐飲(小飯桌)的監督管理,強化對小餐飲(小飯桌)的綜合整治。加強生活飲用水監督監測和餐飲用具集中消毒單位管理,加快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民委、市委宣傳部)。
(十一)啟動食品安全工作示范縣創建行動。遴選2—3個食品安全工作扎實、監管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顯、公眾滿意度較高的縣區,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區)創建活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安辦、各縣區食安辦、市場監管局)。
(十二)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健全完善市食品安全稽查辦案機制,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建立聯合執法制度,改進執法手段,提高執法效率,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違規企業及人員。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嚴禁罰過放行、以罰代刑,從嚴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對案情特別重大和跨地區的復雜案件,特別是有廣泛社會影響的案件實行掛牌督辦,限時辦結。建立涉案食品鑒定“綠色通道”,加大對案件偵辦中涉案食品技術鑒定的支持力度。通過嚴懲違法犯罪,確保各類專項整治和重點品種綜合治理取得實效。(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安辦、市農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六安辦事處、合肥海關六安工作組)
三、加強科學監管,著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十三)強化日常監管。加大監督抽檢、執法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深入排查種植、養殖、加工、流通、餐飲、進出口等環節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飼喂不合格飼料、濫用農(獸)藥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五類“違禁超限”違法行為。規范各類許可,嚴格市場準入,嚴厲查處無證照生產經營、超范圍經營行為。建立進出口食品備案登記和進出口食品標簽審核等制度。加強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農村食品市場和現場制售食品經營者的監管,及時將食品生產經營新業態納入管理。全面推進日常監管和抽檢結果的信息公開,正確引導社會消費。(責任單位:市農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鹽務局、市林業局、安徽進出口檢驗檢疫局六安辦事處、合肥海關六安工作組)
(十四)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索證索票、購銷臺賬記錄、人員體檢、培訓以及產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無害化處理等制度。鼓勵和引導企業采用先進管理技術,提升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城管局)
(十五)增強基層監管能力。加強各成員單位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監管執法等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重點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配齊配強監管隊伍,合理裝備現場快速檢測、調查取證等儀器設備,提高監管效能。積極探索切實有效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運行模式,明確細化監管分工和執法流程,著力消除監管“盲區”。積極開展綜合執法,解決基層監管力量薄弱的問題。(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市城管局、市財政局)
(十六)加強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制定和實施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構建布局合理的風險監測網絡,擴大監測范圍,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信息共享的風險監測體系。強化風險管理制度和機制建設,著力提高風險監測能力,健全風險信息應用機制,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風險。健全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指揮系統和協同聯動工作平臺,強化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確保及時妥善應對突發事件。(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市衛生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糧食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六安辦事處、合肥海關業務處六安工作組)
(十七)加快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化。依托現有電子政務系統資源,加快建設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推進食品安全追溯系統建設。以嬰幼兒配方乳粉、酒類為重點,推進重點食品電子追溯系統建設,研究建立質量安全追溯機制,努力實現食品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推動食品安全工作的網絡化、標準化、全流程管理,降低執法成本,提工作效率。(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衛生局、市經信委、市質監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六安辦事處、市農委、市糧食局)
四、強化宣傳教育,積極動員社會廣泛參與
(十八)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組織實施2014年“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12331主題宣傳日、食品安全開放日等宣傳活動,配合市人大開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動,充分發揮媒體宣傳、教育、監督作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和科學素養。加強對監管先進人物和經營誠信典型的宣傳。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媒體應當在公益廣告時間或者版面免費刊播適當比例的食品安全公益性宣傳內容。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完善部門與媒體協調聯動常態化工作機制,支持新聞媒體客觀及時、實事求是報道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拓展社會監督和群防群控途徑,鼓勵、支持公眾監督舉報食品安全問題,營造全社會關注、監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糧食局、市鹽務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六安辦事處、合肥海關六安工作組)
(十九)強化食品安全教育培訓。舉辦多層次、多專題的培訓班,開展各類監管業務和法律法規培訓,全面提高監管隊伍業務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嚴格執行從業人員每年不少于40小時的培訓制度,定期對所有食品從業人員特別是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關鍵崗位人員進行教育培訓,推動依法從業、誠信自律。強化對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培訓,提高其責任意識和業務素質。(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法制辦、市農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委)
《六安市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4年6月6日
六安市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4年,是我市全面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開局之年,也是打基礎、建機制、謀發展的關鍵之年。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加快推進機構改革,健全完善監管機制,突出重點治理,全面提升監管效能,構建社會共治監管體系,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為進一步推進科學發展,加快跨越崛起,建設幸福六安創造良好的環境。
一、健全工作機制,加快構建長效監管體系
(一)健全食品安全考評機制。進一步明確監管部門職責,科學合理劃分市縣兩級監管事權,強化各級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健全和完善考核評價機制,繼續實施食品安全政府目標考核,進一步完善考評指標體系和考評方法。著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積極探索科學監管新機制。(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編辦、市農委、市監察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
(二)健全綜合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各級政府食安辦牽頭抓總的作用,強化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查考核、制度建設等方面職責。圍繞監管體制改革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調研分析,及時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建立健全部門間高效、暢通的信息溝通和協調聯動機制,實現無縫銜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監管工作的系統性、協調性、一致性。籌建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市食安辦)
(三)健全舉報查處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舉報受理、信息通報、協調聯動工作機制,落實首問負責制。加大對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的宣傳,暢通“12331”食品安全舉報投訴渠道,簡化工作流程,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及時兌現獎金,充分調動公眾參與的積極性。(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農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縣區食安辦、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健全輿情監測與信息發布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輿情監測機制,主動防范、及早介入、審慎穩妥地應對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完善信息、事件通報和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研判食品安全輿情信息。進一步明確信息發布主體和審核程序,科學、準確發布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委宣傳部、市農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
(五)健全誠信管理機制。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第一責任人意識和誠信意識,督促落實主體責任。繼續推進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試點,擬對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開展誠信管理體系評價試點工作,進一步推動食品質量授權人制度。建立實施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對違法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對被吊銷證照企業的有關責任人,依法實施行業禁入。擬制訂出臺食品安全誠信監督管理辦法,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行業協會的協調指導,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進行業加強自律,引導和約束企業誠信守法經營。(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農委、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糧食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六安辦事處、合肥海關六安工作組)
(六)健全基層食品安全管理運行機制。落實縣區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縣區政府(管委)主要負責人對轄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并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在縣區建立聯動聯防機制,形成分區劃片、包干負責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網,確保基層監管無盲區。及時選聘鄉鎮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充分發揮“四員”的作用,協助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做好日常管理、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縣區食安辦、各縣區市場監管局)
二、突出重點整治,著力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
(七)實施農產品源頭治理專項行動。加強農業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實施良好農業規范,從源頭上保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是嚴格農業投入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嚴厲打擊違法使用高毒禁用及限用農藥的行為。加強獸藥和飼料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管,加大抗生素和飼料安全隱患排查力度。二是開展農殘超標、“瘦肉精”、畜禽養殖環節過量使用抗生素、水產品非法添加硝基呋喃藥物和孔雀石綠、生鮮乳添加違禁物質、畜禽屠宰等專項整治。三是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強化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做好與市場準入的銜接,嚴防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和生產加工環節。四是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五是加大屠宰企業監管力度,嚴把定點屠宰準入關,堅決取締各類私屠濫宰“黑窩點”。同時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嚴防不符合衛生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加強排污企業環境監管,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責任單位:市農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糧食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
(八)實施食品生產加工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強化對食品添加劑、食用植物油產品生產和使用企業的整治,著力排查區域性、行業性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行為;深入開展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兩超一非”問題排查治理。開展清真食品專項監督檢查,規范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開展豆芽菜質量、食品標簽標識監督檢查和專項治理及豆制品、“大桶水”質量安全的重點整治,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重點加強對學校周邊、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小作坊的監管,堅決取締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和“黑作坊”,對問題突出的地方政府和部門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強化督查督辦。(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民委、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監察局)
(九)實施食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行動。以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白酒、食用油、調味品、食品添加劑、散裝食品等為重點品種,以五一、中高考、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傳統節假日和旅游旺季為重要時段,以食品批發市場、商場、超市、校園周邊、城鄉結合部等為重點場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銷售過期食品、“三無”食品、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保障食品市場安全。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全省食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意見》,進一步加強對食品流通攤販的監管,保障食品流通安全。(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
(十)實施餐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以餐飲聚集區、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等為重點區域,集中力量開展整治。全面推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加大對大型集體聚餐場所、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監管力度。大力開展餐飲服務企業、學校食堂示范創建工作,規范學校周邊餐飲服務經營行為,確保學生飲食安全;進一步加強對小餐飲(小飯桌)的監督管理,強化對小餐飲(小飯桌)的綜合整治。加強生活飲用水監督監測和餐飲用具集中消毒單位管理,加快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民委、市委宣傳部)。
(十一)啟動食品安全工作示范縣創建行動。遴選2—3個食品安全工作扎實、監管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顯、公眾滿意度較高的縣區,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區)創建活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安辦、各縣區食安辦、市場監管局)。
(十二)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健全完善市食品安全稽查辦案機制,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建立聯合執法制度,改進執法手段,提高執法效率,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違規企業及人員。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嚴禁罰過放行、以罰代刑,從嚴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對案情特別重大和跨地區的復雜案件,特別是有廣泛社會影響的案件實行掛牌督辦,限時辦結。建立涉案食品鑒定“綠色通道”,加大對案件偵辦中涉案食品技術鑒定的支持力度。通過嚴懲違法犯罪,確保各類專項整治和重點品種綜合治理取得實效。(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安辦、市農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六安辦事處、合肥海關六安工作組)
三、加強科學監管,著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十三)強化日常監管。加大監督抽檢、執法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深入排查種植、養殖、加工、流通、餐飲、進出口等環節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飼喂不合格飼料、濫用農(獸)藥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五類“違禁超限”違法行為。規范各類許可,嚴格市場準入,嚴厲查處無證照生產經營、超范圍經營行為。建立進出口食品備案登記和進出口食品標簽審核等制度。加強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農村食品市場和現場制售食品經營者的監管,及時將食品生產經營新業態納入管理。全面推進日常監管和抽檢結果的信息公開,正確引導社會消費。(責任單位:市農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鹽務局、市林業局、安徽進出口檢驗檢疫局六安辦事處、合肥海關六安工作組)
(十四)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索證索票、購銷臺賬記錄、人員體檢、培訓以及產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無害化處理等制度。鼓勵和引導企業采用先進管理技術,提升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城管局)
(十五)增強基層監管能力。加強各成員單位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監管執法等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重點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配齊配強監管隊伍,合理裝備現場快速檢測、調查取證等儀器設備,提高監管效能。積極探索切實有效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運行模式,明確細化監管分工和執法流程,著力消除監管“盲區”。積極開展綜合執法,解決基層監管力量薄弱的問題。(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市城管局、市財政局)
(十六)加強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制定和實施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構建布局合理的風險監測網絡,擴大監測范圍,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信息共享的風險監測體系。強化風險管理制度和機制建設,著力提高風險監測能力,健全風險信息應用機制,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風險。健全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指揮系統和協同聯動工作平臺,強化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確保及時妥善應對突發事件。(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市衛生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糧食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六安辦事處、合肥海關業務處六安工作組)
(十七)加快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化。依托現有電子政務系統資源,加快建設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推進食品安全追溯系統建設。以嬰幼兒配方乳粉、酒類為重點,推進重點食品電子追溯系統建設,研究建立質量安全追溯機制,努力實現食品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推動食品安全工作的網絡化、標準化、全流程管理,降低執法成本,提工作效率。(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衛生局、市經信委、市質監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六安辦事處、市農委、市糧食局)
四、強化宣傳教育,積極動員社會廣泛參與
(十八)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組織實施2014年“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12331主題宣傳日、食品安全開放日等宣傳活動,配合市人大開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動,充分發揮媒體宣傳、教育、監督作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和科學素養。加強對監管先進人物和經營誠信典型的宣傳。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媒體應當在公益廣告時間或者版面免費刊播適當比例的食品安全公益性宣傳內容。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完善部門與媒體協調聯動常態化工作機制,支持新聞媒體客觀及時、實事求是報道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拓展社會監督和群防群控途徑,鼓勵、支持公眾監督舉報食品安全問題,營造全社會關注、監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糧食局、市鹽務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六安辦事處、合肥海關六安工作組)
(十九)強化食品安全教育培訓。舉辦多層次、多專題的培訓班,開展各類監管業務和法律法規培訓,全面提高監管隊伍業務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嚴格執行從業人員每年不少于40小時的培訓制度,定期對所有食品從業人員特別是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關鍵崗位人員進行教育培訓,推動依法從業、誠信自律。強化對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培訓,提高其責任意識和業務素質。(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法制辦、市農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