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不斷提高生豬屠宰管理水平,保證生豬產品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做好全市生豬屠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自1995年推行生豬定點屠宰管理以來,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生豬屠宰和肉品流通秩序明顯好轉,肉品質量顯著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全市總體生豬屠宰條件比較差、加工水平低;一些地方私屠濫宰現象時有發生;去年取消生豬屠宰管理費后,部分縣市區由于管理經費沒有得到及時落實,監管力量明顯削弱,從而影響了上市肉品質量。生豬產品是日常消費量最大的肉類食品,其質量安全問題直接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為此,各級、有關部門必須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分析當前生豬屠宰管理工作所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把生豬屠宰管理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保障廣大群眾的安全。
二、明確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任務目標
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菜籃子工程工作會議和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工作會議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以提高肉品質量安全、衛生水平為核心,以提升生豬屠宰加工水平、規范肉類市場秩序、推進肉品流通現代化為重點,進一步強化生豬屠宰管理,讓城鄉居民真正吃上“放心肉”。
任務目標:力爭用2—3年的時間,使生豬進點屠宰率縣市區城區達到100%、鄉鎮達到95%以上,私屠濫宰現象從根本上得到遏制;機械化屠宰生豬產品市場占有率縣市區城區達到90%以上、鄉鎮達到60%以上;品牌肉市場占有率縣市區城區達到80%以上、鄉鎮達到50%以上;生豬產品連鎖店(專賣店、超市)銷售比重縣市區城區達到60%以上、鄉鎮達到30%以上;生豬產品合格率達到100%,杜絕病害肉、注水肉上市,不發生豬肉質量安全事故。
三、認真落實強化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
(一)積極推行生豬機械化屠宰。進一步優化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規劃布局,本著城鄉統籌安排、重點壓縮數量、著力提高質量的原則,適當調整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設置規劃,力爭2—3年內各縣市區生豬屠宰廠(場)個數壓減30%以上。加快機械化生豬屠宰廠的建設步伐,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有計劃地搞好機械化屠宰廠的建設,建設標準除達到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外,還要達到國家《豬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范》的要求,并要重點扶持和培育生豬屠宰加工龍頭企業,爭取到2005年底,生豬產品消費量比較大的縣市區都要建有機械化屠宰廠,確立機械化屠宰生豬產品在市場供應中的主導地位。要打破行政區劃限制,合理設置區域性中心屠宰場,新設置的屠宰場必須達到機械化或半機械化的標準,堅決關停并轉一批設施簡陋、衛生條件差和違規操作的小型屠宰場。今后一律不準再新增手工作坊式生豬屠宰場。
?。ǘ┘訌娚i屠宰的檢疫檢驗。搞好屠宰生豬及其產品的檢疫、檢驗是提高生豬產品質量的重要手段。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安排足夠的檢疫力量,加強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生豬的檢疫,對進廠(場)生豬嚴格查驗產地檢疫證明、非疫區證明、運載工具消毒證明和免疫耳標,對沒有產地檢疫合格證明、證物不符以及沒有免疫耳標的,必須進行補檢。要加大對逃避檢疫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在動物防疫監督過程中發現的私屠濫宰生豬產品必須進行補檢。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肉品品質檢驗工作的管理,督促企業建立完善的檢驗制度,配備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檢驗人員,嚴格按照《肉品檢驗試行規程》實施檢驗。經檢疫、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和定點屠宰廠(場)在其胴體分別加蓋檢疫、檢驗驗訖印章,出具相應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各機械化生豬屠宰廠都要設立檢測化驗室,開展常規化驗工作。各級畜牧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生豬產品的藥殘檢測力度,進一步提高出廠生豬產品的質量安全衛生水平。要加強肉品品質檢驗隊伍建設,搞好對檢驗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管理,實行持證上崗、定崗定責,確保檢驗質量。
?。ㄈ┐罅ν七M肉品流通現代化。要加快發展生豬產品連鎖專賣和超市化經營。充分發揮大中型肉類加工企業的商譽和管理優勢,引入先進的經營方式,提高肉類產品流通的組織化、規?;鸵幏痘健T谥Ω愫每h市區城區肉品銷售網絡建設的同時,創造條件將肉品銷售網絡向小城鎮延伸,力爭2—3年內全市生豬產品連鎖(專賣、超市)銷售網點由目前的300多處發展到1000處以上,盡快形成上下貫通、遍布城鄉的肉品流通網絡體系。要適應消費需求的變化,增加冷卻肉、分割肉和小包裝肉的供應,2—3年內市中心區冷鮮肉上市比重要達到80%以上,其他縣市區城區要達到50%以上。
?。ㄋ模┮幏渡i產品流通秩序。要建立和完善生豬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在生豬產品流通秩序的管理上,手工作坊式生豬屠宰場(點)生產的產品只允許在當地銷售,禁止跨縣市區銷售;機械化生豬屠宰廠生產的產品可以跨縣市區流通,由銷售地縣市區生豬屠宰主管部門頒發《生豬產品市場準入證》;外地生豬屠宰廠進入我市銷售生豬產品,必須先向市生豬屠宰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市生豬屠宰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對其進行考察,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實行機械化屠宰、冷鏈加工和運輸的生豬屠宰廠,發給《生豬產品市場準入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把好生豬產品市場準入關,對未取得《生豬產品市場準入證》的屠宰廠,其生豬產品不得入市銷售。各賓館、飯店、集體伙食單位和肉制品加工企業所用的生豬產品必須是定點屠宰廠(場)加工的產品。
?。ㄎ澹娀i屠宰的監督管理。要加強對定點屠宰廠(場)及其營銷網絡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生豬屠宰廠進貨索證、檢疫檢驗和無害化處理等規章制度,全面推行生豬產品質量安全衛生公開承諾制,深入開展爭創“信得過豬肉品牌”和“放心肉銷售店”活動,進一步規范定點屠宰廠(場)屠宰加工及其銷售行為。要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流通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采取聯合執法等多種形式,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加工、經銷病害肉等違法行為。
(六)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按照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市、縣(市、區)兩級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門都要加強生豬屠宰管理監督機構的建設,選配精干的監督管理人員,靠上去抓生豬屠宰管理工作,配備必要的設施和裝備,為執法監督提供必要的條件。對生豬屠宰管理所需經費,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列入財政預算,確保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切實加強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生豬屠宰涉及面廣、管理難度大,各縣市區都要把這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及時分析研究和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關職能部門既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又要加強協調、齊抓共管。流通部門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和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畜牧部門負責生豬屠宰廠的檢疫和上市及賓館、飯店、集體伙食單位購進生豬產品的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負責保障生豬屠宰日常監督執法的正常經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嚴把生豬產品市場準入關,加強上市生豬產品的監督管理;衛生部門負責肉食食品的日常監管,強化對學校食堂和餐飲行業的衛生監督;質監部門負責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管理,查處假冒偽劣產品;公安部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對抗拒執法檢查的依法進行查處;其他有關部門也要做好相應的工作,共同把全市生豬屠宰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