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廣大農戶化解自然災害風險,增強我縣農業生產抗風險能力,促進我縣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增收,根據財政部《關于2009年度中央財政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的有關事項的通知》(財金〔2009〕24號及湘財金〔2009〕19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 水稻(油菜)保險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護受災農民合法利益為目的,認真貫徹國務院有關發展農業保險的精神,以農戶自愿為前提,通過政府引導,逐步建立規范有序的農業保險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開展水稻(油菜)保險,要遵循“政府引導、市場動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原則。
二、水稻(油菜)保險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保險責任。在保險期間內,水稻(油菜)因遭受暴雨、洪水、內澇、風災、雹災、凍災、旱災七種自然災害直接造成的葉片毀壞、莖桿折斷、倒伏、根系枯萎或死亡,且損失率達到30%以上(含30%)時,保險公司依照保險條款約定在各生長期的保險金額以內進行賠償。
(二)保險費率。水稻種植綜合保險的保險費率為6%,即每季每畝保費16.8元;油菜保險費率為6%,即每季每畝保險費9元。
(三)投保面積。按全縣水稻的早、中、晚稻種植面積投保,投保水稻面積為654900畝,油菜84120畝(各鄉、鎮保險費匯總表附后)。
(四)保險金額和保險費。種植業保險金額原則上為保險標的生長期內所發生的直接物化成本。水稻總面積為654900畝,保險金額為183372000元,保險費為11002320元;油菜總面積為84120畝,保險金額為12618000元,保費為757080元。
(五)投保方式。按照水稻(油菜)保險有關政策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以村為單位將投保清冊交鄉(鎮、場)匯總后,由鄉(鎮、場)統一向人保邵陽支公司辦理保險手續。
(六)保費補貼及保險費來源。保險費由中央財政補貼40%,省財政補貼25%,縣、鄉財政補貼及農戶交納35%,保險采取以人保公司自辦、村組統一向其投保的方式辦理。2、財政部財金〔2008〕26號文件規定,縣人保公司的上級公司必須按當年保費收入25%的比例計提巨災風險準備金進行再保險,以保障保險公司大災之年能夠承擔起巨災風險。
(七)理賠標準。1、分段計算,比例賠付。水稻保險分三個時期確定保險金額即苗期180元、分蘗拔節期240元、成熟期280元;油菜保險也分三個時期確定保險金額即苗期90元、蕾鈴期為110元,成熟期為150元,保險公司依照保險條款的約定在各生長期的保險金額以內進行賠償。2、理賠起點為水稻(油菜)受災損失在30%以上。承保水稻(油菜)因自然災害損失率達30%(含30%)至70%時,按政策性生長階段保額和損失率計算賠款;損失率達到70%以上(含70%)時,按政策性生長階段保額全額賠付。3、每畝每季累計賠償金額以每季保險金額為限,多次受災,累計賠償金額達到每季保險金額時保險責任終止。
三、 水稻保險費補貼資金管理
(一)縣財政落實水稻(油菜)保險保費縣級補貼資金,列入財政預算,設立專門科目,實行專項管理,分帳核算。
(二)保費補貼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縣財政部門根據保險承辦機構的申請及人保財險邵陽支公司與投保對象簽訂的保險合同,認真審核保費收取情況,按比例補貼本級負擔的保費,通過國庫集中支付到人保財險邵陽支公司。
(三)縣財政部門定期對保費補貼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確保資金的專款專用。
四、 認真做好前期工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縣長趙湘明為組長,常務副縣長劉文賢,縣委常委、副縣長李紅平,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劉長明,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鄧星強,副縣長胡迪芬,縣政協副主席吳孝仁,縣政府副調研員楊天順為副組長,蔣京貴、張國榮、劉江華、伍亮武、唐榮貴、吳金華、歐陽駒等同志為成員的水稻(油菜)保險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唐榮貴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縣財政局。各鄉鎮場也要成立由黨委書記或鄉鎮場長、分管農業工作的負責人、農辦主任、農業站長、財政所長、人保財險邵陽支公司業務員等組成的領導小組和查勘理賠聯合工作組,負責水稻(油菜)保險的具體工作。
(二)切實做好宣傳發動工作。一是組織召開全縣水稻(油菜)保險工作大會,進行全面部署安排。二是充分利用電視臺、報刊等新聞媒體及張貼宣傳掛圖、宣傳車等形式做好政策性水稻(油菜)保險的宣傳工作,引導廣大農民群眾樹立保險意識及風險防范意識,積極主動參加水稻(油菜)保險。三是各鄉鎮場要組織召開村組干部會議,確定專人負責水稻(油菜)保險保費籌集和收繳工作。
(三)切實辦理好投保手續。一是各鄉鎮場、各村組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保險公司辦理好統一投保手續,并在投保單上加蓋好村委印章。二是由村干部協助將填好的保險告知卡發放到每個投保農戶手中,并做好水稻(油菜)保險有關政策宣傳解釋工作。
五、認真做好理賠管理工作
農業保險理賠工作由縣人保財險邵陽支公司牽頭負責,財政、農業為成員單位的查勘理賠聯合工作組,負責災后查勘、定損、理賠及糾紛處理工作。人保財險邵陽支公司應按照服務“三農”的要求,成立查勘理賠聯合工作組專門負責災后理賠。具體程序為:
(一)災情發生后,鄉鎮場查勘理賠聯合工作組應在接到報災后24小時內到達受災現場,指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做好有關理賠單證等前期工作;
(二)縣查勘理賠聯合工作組應在接到鄉鎮場查勘理賠聯合工作報災后24小時內達到受災現場,按照保險條款規定及條款解釋和《湖南省農業保險水稻和棉花自然災害現場勘查定損規程(試行)》規定,做好現場查勘、損失測定工作,并要求查勘小組成員在查勘報告上共同簽名;
(三)人保財險邵陽支公司在查勘報告、損失清單、受災農戶花名冊、氣象證明等索賠單證齊全條件下,及時制作賠案;
(四)理賠經縣農業局局長、農辦主任、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簽字后賠付;
(五)人保財險邵陽支公司應在7個工作日內統一支付賠款到縣財政局,由鄉鎮場財政所分發到受災農戶;
(六)由縣或鄉鎮財政墊付保費的受災農戶,按照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對農戶每季每畝政策性保險保費補貼總額與農戶應交的每季每畝政策性保險保費的額度進行比例賠付給受災農戶。
人保邵陽支公司應按照有關政策性種植保險條款,及時、準確、簡化手續、便民的原則搞好理賠服務,積極支持我縣“三農”建設,為“三農”服務做出更大的貢獻。
附:
1、 2009年早中晚稻保險費情況表.doc
2、 2009年油菜保險費情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