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關于有條件恢復進口加拿大30月齡以下牛的剔骨牛肉及工業用牛油脂的公告(國家質檢總局、農業部聯合公告2010年第64號)

   2010-07-28 307
核心提示: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陸生動物衛生法典》的建議,經科學評估,現決定有條件恢復進口加拿大3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陸生動物衛生法典》的建議,經科學評估,現決定有條件恢復進口加拿大30月齡以下牛的剔骨牛肉及工業用牛油脂。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進口符合中國檢驗檢疫要求的加拿大30月齡以下剔除完整脊柱和頭骨、腦、眼、脊髓、扁桃體、回腸末端的剔骨牛肉及工業用牛油脂。

  有關檢驗檢疫要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實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公告原件:國家質檢總局、農業部聯合公告2010年第64號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