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寧夏回族自治區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9月1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為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推進我區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目標任務。鞏固和擴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成果,2016年10月1日起全區全面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降低創業準入的制度性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企業活力,促進就業增加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指導原則。
1.信息共享。利用自治區電子政務公共云平臺,實現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高效采集、有效歸集和充分運用企業基礎信息,實現“數據網上行”“企業少跑路”。
2.流程優化。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強化部門協同聯動,整合優化業務流程,務求程序上簡約、管理上精細、時限上明確。
3.服務高效。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和線上線下一體化運行,讓企業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4.標準統一。嚴格執行企業登記、數據交換等方面的標準,確保全流程無縫對接,流暢運轉、公開公正。
(三)適用范圍。“五證合一”適用于各類企業(含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集團和個體工商戶暫不施行“五證合一”登記制度。
二、主要任務
(一)形成一站式服務機制。以“三證合一”工作機制及技術方案為基礎,在各級政務大廳和市民大廳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的服務窗口受理核準后,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注冊信息在寧夏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并通過寧夏企業信用協調監管系統推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部門。企業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積極推進“五證合一”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公示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加快實現“五證合一”網上辦理。
(二)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依托我區政務大數據服務平臺,按照《工商總局等五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等級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號)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做好數據的導入、整理和轉換工作,確保數據信息落地到工作窗口,并在各相關部門業務系統有效融合使用。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及變更、注銷等信息及時傳輸至寧夏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寧夏企業信用協同監管系統,并及時向其他部門提供相關信息。每年度企業年報截止后,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年報信息通過寧夏企業信息公示系統推送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部門。對企業登記信息無法滿足社會保險和統計工作需要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統計機構在各自開展業務工作時補充采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用人單位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后,統計機構在完成統計調查任務后,要及時依法將涉及企業的相關基礎信息反饋至信息共享平臺。建立相互間數據共享對賬機制,加大對共享信息的核實力度,確保共享信息的準確率和完整率。
(三)實現登記模式順暢銜接。實行“五證合一”改革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和營業執照樣式與“三證合一”改革相同。已按照“三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五證合一”登記,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企業原證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原營業執照,但不收繳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改為企業按規定自行向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年度報告要通過寧夏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開放共享。2018年1月1日前,原發證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
(四)推動“五證合一”營業執照廣泛應用。各部門要及時梳理、提請修訂本部門與“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不一致的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確保“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廣泛應用。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等均要予以認可、使用、推廣“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對已領取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不再要求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對于企業持原有證、照辦理的備案、審批等,不要求企業因換領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而再行辦理變更手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積極推進電子營業執照的應用。
(五)加強窗口能力建設。加快辦事窗口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突出問題導向,完善窗口服務功能,真正實現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結。加強辦事窗口人員力量和績效考核。健全行政相對人評議評價制度,提升窗口服務能力。
三、實施步驟
(一)2016年8月上旬,各部門溝通協調,制定“五證合一”統一的信息標準和傳輸方案,改造升級各相關業務信息系統。
(二)2016年8月中旬,自治區工商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部門完成各自信息化系統與寧夏企業信用協同監管系統的對接和信息共享測試。
(三)2016年8月下旬,組織開展“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業務培訓。
(四)2016年9月29日在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舉行全區全面實行“五證合一”改革啟動儀式,發放首張“五證合一”營業執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協調會議機制,自治區政府分管領導牽頭,自治區編辦、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統計局、國稅局、法制辦、信息化建設辦、政務服務中心等部門參加,及時統籌協調推進,精心組織實施,研究解決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加強對改革進展情況的督導檢查,確保“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順利推進。10月中旬,自治區組成檢查組對各地各部門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情況進行檢查。
(二)開展業務培訓。各級工商、市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部門要圍繞“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及時開展“五證合一”綜合業務培訓,使工作人員準確把握改革要求,熟練掌握業務流程和工作規范,提高服務能力和效率。
(三)注重宣傳引導。各市、縣(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手段,廣泛宣傳、解讀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引導企業和社會公眾充分知曉改革內容、準確把握改革政策、自覺應用改革成果,避免因改革實施過程中工作銜接不到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在全社會形成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
(四)做好保障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做好人、財、物、網絡、技術等保障工作。“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推行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執照等工作涉及的經費,由財政部門列入下年度財政預算予以支持保障。
《寧夏回族自治區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9月1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為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推進我區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目標任務。鞏固和擴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成果,2016年10月1日起全區全面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降低創業準入的制度性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企業活力,促進就業增加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指導原則。
1.信息共享。利用自治區電子政務公共云平臺,實現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高效采集、有效歸集和充分運用企業基礎信息,實現“數據網上行”“企業少跑路”。
2.流程優化。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強化部門協同聯動,整合優化業務流程,務求程序上簡約、管理上精細、時限上明確。
3.服務高效。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和線上線下一體化運行,讓企業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4.標準統一。嚴格執行企業登記、數據交換等方面的標準,確保全流程無縫對接,流暢運轉、公開公正。
(三)適用范圍。“五證合一”適用于各類企業(含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集團和個體工商戶暫不施行“五證合一”登記制度。
二、主要任務
(一)形成一站式服務機制。以“三證合一”工作機制及技術方案為基礎,在各級政務大廳和市民大廳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的服務窗口受理核準后,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注冊信息在寧夏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并通過寧夏企業信用協調監管系統推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部門。企業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積極推進“五證合一”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公示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加快實現“五證合一”網上辦理。
(二)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依托我區政務大數據服務平臺,按照《工商總局等五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等級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號)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做好數據的導入、整理和轉換工作,確保數據信息落地到工作窗口,并在各相關部門業務系統有效融合使用。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及變更、注銷等信息及時傳輸至寧夏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寧夏企業信用協同監管系統,并及時向其他部門提供相關信息。每年度企業年報截止后,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年報信息通過寧夏企業信息公示系統推送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部門。對企業登記信息無法滿足社會保險和統計工作需要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統計機構在各自開展業務工作時補充采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用人單位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后,統計機構在完成統計調查任務后,要及時依法將涉及企業的相關基礎信息反饋至信息共享平臺。建立相互間數據共享對賬機制,加大對共享信息的核實力度,確保共享信息的準確率和完整率。
(三)實現登記模式順暢銜接。實行“五證合一”改革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和營業執照樣式與“三證合一”改革相同。已按照“三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五證合一”登記,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企業原證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原營業執照,但不收繳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改為企業按規定自行向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年度報告要通過寧夏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開放共享。2018年1月1日前,原發證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
(四)推動“五證合一”營業執照廣泛應用。各部門要及時梳理、提請修訂本部門與“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不一致的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確保“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廣泛應用。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等均要予以認可、使用、推廣“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對已領取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不再要求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對于企業持原有證、照辦理的備案、審批等,不要求企業因換領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而再行辦理變更手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積極推進電子營業執照的應用。
(五)加強窗口能力建設。加快辦事窗口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突出問題導向,完善窗口服務功能,真正實現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結。加強辦事窗口人員力量和績效考核。健全行政相對人評議評價制度,提升窗口服務能力。
三、實施步驟
(一)2016年8月上旬,各部門溝通協調,制定“五證合一”統一的信息標準和傳輸方案,改造升級各相關業務信息系統。
(二)2016年8月中旬,自治區工商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部門完成各自信息化系統與寧夏企業信用協同監管系統的對接和信息共享測試。
(三)2016年8月下旬,組織開展“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業務培訓。
(四)2016年9月29日在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舉行全區全面實行“五證合一”改革啟動儀式,發放首張“五證合一”營業執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協調會議機制,自治區政府分管領導牽頭,自治區編辦、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統計局、國稅局、法制辦、信息化建設辦、政務服務中心等部門參加,及時統籌協調推進,精心組織實施,研究解決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加強對改革進展情況的督導檢查,確保“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順利推進。10月中旬,自治區組成檢查組對各地各部門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情況進行檢查。
(二)開展業務培訓。各級工商、市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部門要圍繞“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及時開展“五證合一”綜合業務培訓,使工作人員準確把握改革要求,熟練掌握業務流程和工作規范,提高服務能力和效率。
(三)注重宣傳引導。各市、縣(區)及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手段,廣泛宣傳、解讀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引導企業和社會公眾充分知曉改革內容、準確把握改革政策、自覺應用改革成果,避免因改革實施過程中工作銜接不到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在全社會形成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
(四)做好保障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做好人、財、物、網絡、技術等保障工作。“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推行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執照等工作涉及的經費,由財政部門列入下年度財政預算予以支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