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2011年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和全國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許可司組織修訂了《保健食品命名規定(修訂稿)》,擬定了《保健食品新功能產品申報與審評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11年10月8日前將修改意見反饋我司。
聯 系 人:李云峰 戎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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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010-88374394
電子郵件:liyf@sda.gov.cn,yuchao@sda.gov.cn
附 件:1.保健食品命名規定(修訂稿)及命名指南(征求意見稿)
2.保健食品新功能產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征求意見稿)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日期:201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