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桶)裝飲用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等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11家企業生產的220種瓶(桶)裝飲用水產品,包括186種瓶裝飲用水和34種桶裝飲用水。
本次抽查依據《瓶裝飲用純凈水》GB17323-1998、《瓶(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準》GB17324-2003、《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9298-2003、《飲用天然礦泉水》GB8537-2008和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對飲用純凈水產品的電導率、高錳酸鉀消耗量、亞硝酸鹽、鉛、總砷、銅、游離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氰化物、揮發性酚、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和酵母、致病菌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對飲用水產品的亞硝酸鹽、耗氧量、鉛、總砷、銅、鎘、余氯、揮發性酚、三氯甲烷、溴酸鹽、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對飲用天然礦泉水產品的界限指標、硒、銻、砷、銅、鋇、鎘、鉻、鉛、汞、錳、鎳、銀、溴酸鹽、硼酸鹽、硝酸鹽、氟化物、耗氧量、揮發性酚、氰化物、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礦物油、亞硝酸鹽、大腸菌群、糞鏈球菌、銅綠假單胞菌、產氣莢梭膜菌等2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18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酵母、溴酸鹽、電導率、界限指標(鍶含量)、游離氯項目。具體抽查結果如下:
附件下載: 附件3-1:瓶(桶)裝飲用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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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