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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19年第21期

   2019-11-05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48
核心提示:近期,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515批次(產品抽檢結果可查詢http://sac.nifdc.org.cn
近期,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515批次(產品抽檢結果可查詢http://sac.nifdc.org.cn/),涉及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等9大類產品,抽檢項目包括重金屬、食品添加劑、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微生物污染等指標。其中合格樣品510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防腐劑超標問題


  (一)云南云味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鮮花大餅,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檢驗機構為云南商測質量檢驗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二)大理文華食品廠生產的早餐蛋糕(棗沙味),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超標。檢驗機構為云南商測質量檢驗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二、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大姚匯源蜂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大姚野壩子冬蜂蜜(生產日期:2018-01-01),諾氟沙星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商測質量檢驗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二)大姚匯源蜂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大姚野壩子冬蜂蜜(生產日期:2018-11-09),諾氟沙星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商測質量檢驗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三)大姚匯源蜂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大姚野壩子蜂蜜,諾氟沙星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商測質量檢驗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對云南云味坊食品有限公司、大理文華食品廠、大姚匯源蜂業食品有限公司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僅代表所抽檢樣品批次的檢驗情況)


 
地區: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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