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我廳現對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2018年第39期)進行公示。
近期,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酒類、糧食加工品、水產制品等4類120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酒類8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2批次,糧食加工品107批次,水產制品3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吉林市昌邑區多又惠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市東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紫情人葡萄酒(葡萄酒),酒精度檢出值4.5%vol,標準規定為6.0-8.0%vol;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0.130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0.0146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吉林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吉林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docx
附件2: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x
附件3:食品抽檢不合格20181029.xls
附件4:食品抽檢合格20181029.xls
日期:2018-10-29
近期,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酒類、糧食加工品、水產制品等4類120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酒類8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2批次,糧食加工品107批次,水產制品3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吉林市昌邑區多又惠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市東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紫情人葡萄酒(葡萄酒),酒精度檢出值4.5%vol,標準規定為6.0-8.0%vol;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0.130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0.0146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吉林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吉林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docx
附件2: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x
附件3:食品抽檢不合格20181029.xls
附件4:食品抽檢合格20181029.xls
日期:201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