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225號),我省中牟縣萬邦物流園2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在國家監督抽檢中,河南省鄭州市中牟縣萬邦物流園公共一區東通檔南頭4號攤位劉建軍銷售的“韭菜”經檢測結論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阿維菌素(檢出值為0.17mg/kg,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1mg/kg。
物流園A5區19-20號攤位田海峰(田老三聚財蔬菜有限公司負責人)銷售的“上海青”經檢測結論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毒死蟬,檢出值為0.90mg/kg,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1 mg/kg。
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研究院。
二、風險防控情況: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中牟萬邦物流園區進行現場核查。經查,物流園公共一區為市場流動攤位,執法人員多次走訪未聯系到抽檢單顯示的經營者“劉建軍”。物流園A5區19-20號攤位田海峰否認抽樣單簽字人員“賀艷坡”為本公司員工,拒絕接受檢驗報告。田海峰出具了相關情況說明。對此,執法人員現場進行了公告送達,并進行了錄像拍照取證。
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根據調查情況,立即組織相關部門監管人員約談了物流園管理負責人,要求其嚴格按照總局《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開展經營活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認真查驗并記錄入場銷售者及產品合格證明、購貨憑證等相關證明。要求相關單位進一步核查相關情況,查清原因,立即整改,相關情況及時報告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2018年1月2日
日期:2018-01-04
一、基本情況:在國家監督抽檢中,河南省鄭州市中牟縣萬邦物流園公共一區東通檔南頭4號攤位劉建軍銷售的“韭菜”經檢測結論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阿維菌素(檢出值為0.17mg/kg,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1mg/kg。
物流園A5區19-20號攤位田海峰(田老三聚財蔬菜有限公司負責人)銷售的“上海青”經檢測結論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毒死蟬,檢出值為0.90mg/kg,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1 mg/kg。
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研究院。
二、風險防控情況: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中牟萬邦物流園區進行現場核查。經查,物流園公共一區為市場流動攤位,執法人員多次走訪未聯系到抽檢單顯示的經營者“劉建軍”。物流園A5區19-20號攤位田海峰否認抽樣單簽字人員“賀艷坡”為本公司員工,拒絕接受檢驗報告。田海峰出具了相關情況說明。對此,執法人員現場進行了公告送達,并進行了錄像拍照取證。
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根據調查情況,立即組織相關部門監管人員約談了物流園管理負責人,要求其嚴格按照總局《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開展經營活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認真查驗并記錄入場銷售者及產品合格證明、購貨憑證等相關證明。要求相關單位進一步核查相關情況,查清原因,立即整改,相關情況及時報告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2018年1月2日
日期:2018-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