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等12類食品335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31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食用農產品145批次,不合格3批次;飲料59批次,不合格1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糖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批次、蔬菜制品26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產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速凍食品9批次、糖果制品8批次、調味品5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外灘店銷售的羊肚(凍羊肚)呋喃西林代謝物檢出值3.1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重慶市胡燃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巴王路店銷售的芹菜氧樂果檢出值0.064m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02mg/kg)高2.2倍。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標稱重慶聚成軒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涪陵商都銷售的牛毛肚五氯酚酸鈉檢出值5.1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標稱重慶豪大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武隆縣田灣副食經營部銷售的包裝飲用水(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8CFU/250mL;13CFU/250mL;5CFU/250mL;8CFU/250mL;11CFU/250mL。標準規定為樣品采樣數量為5,限量值為0,允許0個樣品超出限量值。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核查處置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5日
日期:2017-08-28
一、總體情況
食用農產品145批次,不合格3批次;飲料59批次,不合格1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糖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批次、蔬菜制品26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產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速凍食品9批次、糖果制品8批次、調味品5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外灘店銷售的羊肚(凍羊肚)呋喃西林代謝物檢出值3.1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重慶市胡燃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巴王路店銷售的芹菜氧樂果檢出值0.064m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02mg/kg)高2.2倍。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標稱重慶聚成軒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涪陵商都銷售的牛毛肚五氯酚酸鈉檢出值5.1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標稱重慶豪大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武隆縣田灣副食經營部銷售的包裝飲用水(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8CFU/250mL;13CFU/250mL;5CFU/250mL;8CFU/250mL;11CFU/250mL。標準規定為樣品采樣數量為5,限量值為0,允許0個樣品超出限量值。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核查處置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5日
日期:2017-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