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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執行國家食藥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11期)

   2017-07-13 江蘇省食藥監局690
核心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規定,現將我局近期執行國家食藥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規定,現將我局近期執行國家食藥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共涉及8類食品529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22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其中:糕點55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75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飲食品43批次,不合格2批次;糧食加工品154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47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農產品83批次,蛋制品34批次,豆制品38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合格及不合格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徐州悅家商業有限公司徐州復興路店銷售的標稱徐州市味好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羊角蜜,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30000CFU/g、89000CFU/g、64000CFU/g、54000CFU/g、100000CFU/g,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大腸菌群檢出值為10000CFU/g、11000CFU/g、13000CFU/g、14000CFU/g、12000CFU/g,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霉菌檢出值為1000CFU/g,標準規定不超過150CFU/g。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南京尚太小廚飲食店銷售的米婭招牌大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203.3mg/kg,標準值不超過100mg/kg。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理化測試中心。
 
    (三)南京市秦淮區杜三龍蝦館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512.9mg/kg,標準值不超過100mg/kg。檢驗機構為江蘇省理化測試中心。
 
    (四)標稱徐州華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杏話梅(蜜餞),菌落總數檢出值1800CFU/g,標準值不超過1000CFU/g。檢驗機構為徐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五)標稱南通順發面粉有限公司分公司生產的超級粉(小麥粉),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檢出值2314μg/kg,標準值不超過1000μg/kg。檢驗機構為徐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六)標稱鎮江市富華面粉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麥粉,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檢出值2031μg/kg,標準值不超過1000μg/kg。檢驗機構為徐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七)標稱江蘇味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生(五香味),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0.074g/kg,標準值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揚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三、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業所在地南京、徐州、南通、鎮江、泰州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原因并進行整改。各有關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于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控制措施,3個月內向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12331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檢合格-20170712


    2.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712


    3.   本次檢驗項目
 
    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日期:2017-07-13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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