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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發布對于肉類進口要求的規定

   2017-04-07 世貿組織869
核心提示:芬蘭農林部4月6日發布G/SPS/N/FIN/2號規定,規定對肉類的進口要求,主要內容包括:爬行動物肉和肉沫只能從第(EC)206/2010號條
    芬蘭農林部4月6日發布G/SPS/N/FIN/2號規定,規定對肉類的進口要求,主要內容包括:爬行動物肉和肉沫只能從第(EC)206/2010號條例附件二第1部分提及的第三國和領土或其部分進口;原產地證明必須由原產地的獸醫機關控制,屠宰場和生產場所必須由原籍國主管當局批準和管理;爬行類肉類和肉類的生產,加工和分銷必須符合“歐共體”第852/2004號和第853/2004號條例規定的有關衛生要求;進口的爬行動物肉和切碎的肉必須在-12°C或更低溫度下冷凍至少5天(以殺死Spirometra寄生蟲);根據委員會關于食品微生物學標準的第2073/2005號條例(EC)第2073/2005號法規,必須對肉進行沙門氏菌檢查,并且必須在進口批次中附上檢驗證明。   



日期:2017-04-07
 
標簽: 肉類 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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