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了4類食品的監督抽檢。為保證廣大消費者的消費知情權,現將抽檢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檢4類食品307批次樣品。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49批次,合格47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點42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2批次;飲料152批次,合格150批次,不合格2批次;調味品64批次,合格63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一、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1.大潤發時代超市控股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經銷的淮南市八公山豆制品廠生產的綠豆粉皮(生產日期/批號:2016/5/10),鋁的殘留量(以干基計)檢出值為854mg/kg。標準規定為≤200mg/k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2.宿州市埇橋區億尚購物中心經銷的碭山縣雙五粉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純紅薯粉條(生產日期/批號:2016/2/20),鋁的殘留量(以干基計)檢出值為255mg/kg。標準規定為≤200mg/k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3.蘇果超市(安慶)有限公司桐城盛唐路購物中心經銷的安慶市柏兆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墨子酥(生產日期/批號:2016/6/12),酸價檢出值為7.1mg/g。標準規定為≤5mg/g。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4.安徽安德利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廬江泥河商貿中心經銷的安徽威爾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步步糕(生產日期/批號:2016/8/7),霉菌計數檢出值為190CFU/g。標準規定為≤150CFU/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5.天長市千和農莊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千和井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6/9/13),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2CFU/250mL,138CFU/250mL,130CFU/250mL,213CFU/250mL,57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6.蒙城縣旺泉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旺泉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6/6/24),亞硝酸鹽檢出值為0.038mg/L。標準規定為≤0.005mg/L。檢驗機構為蚌埠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
7.亳州市譙城區牛壟調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甜面醬(生產日期/批號:2016/6/6),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復檢檢出值為1.1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復檢機構為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系。在市場上發現上述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附件:1. 淀粉及淀粉制品合格信息
2. 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信息
3. 糕點合格信息
4. 糕點不合格信息
5. 飲料合格信息
6 飲料不合格信息
7. 調味品合格信息
8. 調味品不合格信息
9. 不合格項目說明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5日
日期:2017-03-16
本次抽檢4類食品307批次樣品。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49批次,合格47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點42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2批次;飲料152批次,合格150批次,不合格2批次;調味品64批次,合格63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一、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1.大潤發時代超市控股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經銷的淮南市八公山豆制品廠生產的綠豆粉皮(生產日期/批號:2016/5/10),鋁的殘留量(以干基計)檢出值為854mg/kg。標準規定為≤200mg/k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2.宿州市埇橋區億尚購物中心經銷的碭山縣雙五粉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純紅薯粉條(生產日期/批號:2016/2/20),鋁的殘留量(以干基計)檢出值為255mg/kg。標準規定為≤200mg/k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3.蘇果超市(安慶)有限公司桐城盛唐路購物中心經銷的安慶市柏兆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墨子酥(生產日期/批號:2016/6/12),酸價檢出值為7.1mg/g。標準規定為≤5mg/g。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4.安徽安德利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廬江泥河商貿中心經銷的安徽威爾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步步糕(生產日期/批號:2016/8/7),霉菌計數檢出值為190CFU/g。標準規定為≤150CFU/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5.天長市千和農莊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千和井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6/9/13),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2CFU/250mL,138CFU/250mL,130CFU/250mL,213CFU/250mL,57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6.蒙城縣旺泉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旺泉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6/6/24),亞硝酸鹽檢出值為0.038mg/L。標準規定為≤0.005mg/L。檢驗機構為蚌埠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
7.亳州市譙城區牛壟調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甜面醬(生產日期/批號:2016/6/6),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復檢檢出值為1.1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復檢機構為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系。在市場上發現上述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附件:1. 淀粉及淀粉制品合格信息
2. 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信息
3. 糕點合格信息
4. 糕點不合格信息
5. 飲料合格信息
6 飲料不合格信息
7. 調味品合格信息
8. 調味品不合格信息
9. 不合格項目說明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5日
日期:2017-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