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督促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證食品生產企業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確保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省局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印發了《云南省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授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為《辦法》)。現就貫徹實施《辦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
實施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授權管理是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具體措施,是對食品生產監管方式的創新。《辦法》的制定,對提升我省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增強食品生產企業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保證責任清楚、明確到人。《辦法》通過要求企業配備食品質量安全總監的方式,確定企業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保證責任清楚、明確到人。切實推動食品生產企業積極主動執行國家和各相關監管部門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等食品安全相關要求,有效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二是建立食品質量安全總監考核機制。《辦法》通過建立食品質量安全總監考核機制的方式,強化對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總監的考核,促使企業及其食品質量安全總監認真學習、了解、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等食品安全相關知識,內強素質,真正提升我省食品質量水平和品牌競爭力,真正推動我省食品產業優化升級、健康發展。
二、貫徹落實過程中的重點問題
一是《辦法》的適用范圍為全省已經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適用于首次申請還未獲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二是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應將配備食品質量安全總監作為食品生產許可的前置條件。食品獲證企業未按照《辦法》的規定實施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授權管理,未經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食品質量安全總監的, 在對企業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按照《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第7.1項“無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判定。
三是企業應當加強對擬授權的食品質量安全總監的培訓,注重培訓質量,促使其能順利通過考核,方可接受授權。企業不能自行組織培訓的,可以委托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和行業協會代為培訓。
四是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或者授權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總監的考核工作。具體考核工作按照《云南省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總監考核工作實施方案》(云食藥監食監〔2016〕22 號)的要求進行。
五是食品質量安全總監區別于企業一般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必須配備的人員,包含企業法定代表人、生產負責人、檢驗主管人員、品控人員等在內的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崗位上的所有人員,每個企業均應根據生產過程控制需要配備多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質量安全總監是指接受企業書面授權,履行《辦法》規定職責的企業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每個獲證企業必須配備一名。可以由符合《辦法》規件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兼任,但必須按照《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各地要加強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著力推進《辦法》的貫徹落實。《辦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6日
聯系人:喻道虎
電 話:0871-68571602
郵 箱:88285282@qq.com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日期:2017-03-09
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督促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證食品生產企業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確保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省局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印發了《云南省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授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為《辦法》)。現就貫徹實施《辦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
實施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授權管理是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具體措施,是對食品生產監管方式的創新。《辦法》的制定,對提升我省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增強食品生產企業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保證責任清楚、明確到人。《辦法》通過要求企業配備食品質量安全總監的方式,確定企業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保證責任清楚、明確到人。切實推動食品生產企業積極主動執行國家和各相關監管部門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等食品安全相關要求,有效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二是建立食品質量安全總監考核機制。《辦法》通過建立食品質量安全總監考核機制的方式,強化對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總監的考核,促使企業及其食品質量安全總監認真學習、了解、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等食品安全相關知識,內強素質,真正提升我省食品質量水平和品牌競爭力,真正推動我省食品產業優化升級、健康發展。
二、貫徹落實過程中的重點問題
一是《辦法》的適用范圍為全省已經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適用于首次申請還未獲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二是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應將配備食品質量安全總監作為食品生產許可的前置條件。食品獲證企業未按照《辦法》的規定實施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授權管理,未經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食品質量安全總監的, 在對企業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按照《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第7.1項“無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判定。
三是企業應當加強對擬授權的食品質量安全總監的培訓,注重培訓質量,促使其能順利通過考核,方可接受授權。企業不能自行組織培訓的,可以委托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和行業協會代為培訓。
四是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或者授權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總監的考核工作。具體考核工作按照《云南省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總監考核工作實施方案》(云食藥監食監〔2016〕22 號)的要求進行。
五是食品質量安全總監區別于企業一般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必須配備的人員,包含企業法定代表人、生產負責人、檢驗主管人員、品控人員等在內的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崗位上的所有人員,每個企業均應根據生產過程控制需要配備多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質量安全總監是指接受企業書面授權,履行《辦法》規定職責的企業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每個獲證企業必須配備一名。可以由符合《辦法》規件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兼任,但必須按照《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各地要加強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著力推進《辦法》的貫徹落實。《辦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6日
聯系人:喻道虎
電 話:0871-68571602
郵 箱:88285282@qq.com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日期: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