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省局開展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現將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監督抽檢的食品包括糧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罐頭、酒類、肉制品、調味品、其他食品14大類255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50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其中水產制品不合格3批次,酒類不合格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抽檢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已要求武漢、荊州、咸寧等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及時查找問題原因、排查風險因素,并對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置。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1. 本次檢驗項目 .docx
2. 食品抽檢合格-20170216.xls
3.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216.xls
日期:2017-02-16
本次監督抽檢的食品包括糧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罐頭、酒類、肉制品、調味品、其他食品14大類255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50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其中水產制品不合格3批次,酒類不合格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抽檢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已要求武漢、荊州、咸寧等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及時查找問題原因、排查風險因素,并對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置。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1. 本次檢驗項目 .docx
2. 食品抽檢合格-20170216.xls
3.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216.xls
日期:2017-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