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了5類食品的監督抽檢。為保證廣大消費者的消費知情權,現將抽檢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檢5類食品628批次樣品。其中,茶葉及相關制品83批次,合格79批次,不合格4批次;酒類159批次,合格156批次,不合格3批次;冷凍飲品25批次,合格23批次,不合格2批次;糧食加工品298批次,合格296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點63批次,合格60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一、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1.合肥悅家商業有限公司蚌埠萬達店經銷的合肥御和軒養生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巴黎香榭(酸甜味)(生產日期/批號:2016/1/2),檸檬黃復檢檢出值為0.002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日落黃復檢檢出值為0.005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復檢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2.江蘇樂天瑪特商業有限公司蕪湖中央城店經銷的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南苑茶廠生產的安溪鐵觀音(生產日期/批號:2015/9/18),聯苯菊酯檢出值為30.8mg/kg。標準規定為≤5mg/k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3.安徽永良購物廣場經銷的寧夏紅枸杞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杞王枸杞(生產日期/批號:2016/7/1),二氧化硫檢出值為171.4mg/kg。標準規定為≤100mg/k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4.蘇果超市(淮南)有限公司泉山路購物廣場經銷的新昌縣峰一茶廠生產的龍井茶(生產日期/批號:2015/11/1),三氯殺螨醇檢出值為5.8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5.蚌埠市高新區新珠城食品商行經銷的安徽迎客松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新款宣酒(生產日期/批號:2015/6/16),氰化物檢出值為11.6mg/L。標準規定為≤8.0mg/L。檢驗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6.濉溪縣五溝鎮邦友購物中心經銷的安徽亳州曹相貢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特貢原漿(生產日期/批號:2016/8/5),酒精度檢出值為40.1%vol。標準規定為41%vol-43%vol。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7.淮北口尊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口尊窖(九年窖藏)(生產日期/批號:2014/9/19),酒精度檢出值為42.6%vol。標準規定為45%vol-47%vol。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8.蕪湖市亞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冰沙雪泥(生產日期/批號:2016/7/26)大腸菌群檢出值為2400MPN/100mL。標準規定為≤450MPN/100mL。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9.繁昌縣玖加玖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冰沙(生產日期/批號:2016/7/26)大腸菌群檢出值為11000MPN/100mL,標準規定為≤450MPN/100mL;菌落總數檢出值為22000CFU/mL,標準規定為≤20000CFU/mL。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10.蕪湖市佳谷豆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火鍋年糕(生產日期/批號:2016/9/29)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2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11.蕪湖市佳谷豆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香米切片年糕(生產日期/批號:2016/9/27)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0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12.南陵縣籍山鎮新星食品廠生產的發米(糕點)(生產日期/批號:2016/8/22)菌落總數檢出值為9300CFU/g。標準規定為≤1500CFU/g。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13.南陵縣萬家購生活超市經銷的馬鞍山市新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糯米鍋巴(生產日期/批號:2016/8/5)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60g/100g。標準規定為≤0.25g/100g。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14.含山縣運漕向陽食品廠生產的步步大糕(生產日期/批號:2016/8/16)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出值為1.9g/kg,標準規定為≤0.5g/kg;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32g/100g,標準規定為≤0.25g/100g;酸價(以脂肪計)(KOH) 檢出值為11mg/g,標準規定為≤5mg/g。檢驗機構為馬鞍山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系。在市場上發現上述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附件:1. 茶葉及相關制品合格信息 .xls
2. 茶葉及相關制品不合格信息 .xls
3. 酒類合格信息 .xls
4. 酒類不合格信息 .xls
5. 冷凍飲品合格信息 .xls
6. 冷凍飲品不合格信息 .xls
7. 糧食加工品合格信息 .xls
8. 糧食加工品不合格信息 .xls
9. 糕點合格信息 .xls
10. 糕點不合格信息 .xls
11. 不合格項目說明 .doc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
日期:2017-02-09
本次抽檢5類食品628批次樣品。其中,茶葉及相關制品83批次,合格79批次,不合格4批次;酒類159批次,合格156批次,不合格3批次;冷凍飲品25批次,合格23批次,不合格2批次;糧食加工品298批次,合格296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點63批次,合格60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一、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1.合肥悅家商業有限公司蚌埠萬達店經銷的合肥御和軒養生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巴黎香榭(酸甜味)(生產日期/批號:2016/1/2),檸檬黃復檢檢出值為0.002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日落黃復檢檢出值為0.005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復檢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2.江蘇樂天瑪特商業有限公司蕪湖中央城店經銷的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南苑茶廠生產的安溪鐵觀音(生產日期/批號:2015/9/18),聯苯菊酯檢出值為30.8mg/kg。標準規定為≤5mg/k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3.安徽永良購物廣場經銷的寧夏紅枸杞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杞王枸杞(生產日期/批號:2016/7/1),二氧化硫檢出值為171.4mg/kg。標準規定為≤100mg/k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4.蘇果超市(淮南)有限公司泉山路購物廣場經銷的新昌縣峰一茶廠生產的龍井茶(生產日期/批號:2015/11/1),三氯殺螨醇檢出值為5.8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5.蚌埠市高新區新珠城食品商行經銷的安徽迎客松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新款宣酒(生產日期/批號:2015/6/16),氰化物檢出值為11.6mg/L。標準規定為≤8.0mg/L。檢驗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6.濉溪縣五溝鎮邦友購物中心經銷的安徽亳州曹相貢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特貢原漿(生產日期/批號:2016/8/5),酒精度檢出值為40.1%vol。標準規定為41%vol-43%vol。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7.淮北口尊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口尊窖(九年窖藏)(生產日期/批號:2014/9/19),酒精度檢出值為42.6%vol。標準規定為45%vol-47%vol。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8.蕪湖市亞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冰沙雪泥(生產日期/批號:2016/7/26)大腸菌群檢出值為2400MPN/100mL。標準規定為≤450MPN/100mL。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9.繁昌縣玖加玖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冰沙(生產日期/批號:2016/7/26)大腸菌群檢出值為11000MPN/100mL,標準規定為≤450MPN/100mL;菌落總數檢出值為22000CFU/mL,標準規定為≤20000CFU/mL。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10.蕪湖市佳谷豆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火鍋年糕(生產日期/批號:2016/9/29)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2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11.蕪湖市佳谷豆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香米切片年糕(生產日期/批號:2016/9/27)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0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12.南陵縣籍山鎮新星食品廠生產的發米(糕點)(生產日期/批號:2016/8/22)菌落總數檢出值為9300CFU/g。標準規定為≤1500CFU/g。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13.南陵縣萬家購生活超市經銷的馬鞍山市新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糯米鍋巴(生產日期/批號:2016/8/5)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60g/100g。標準規定為≤0.25g/100g。檢驗機構為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14.含山縣運漕向陽食品廠生產的步步大糕(生產日期/批號:2016/8/16)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出值為1.9g/kg,標準規定為≤0.5g/kg;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32g/100g,標準規定為≤0.25g/100g;酸價(以脂肪計)(KOH) 檢出值為11mg/g,標準規定為≤5mg/g。檢驗機構為馬鞍山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系。在市場上發現上述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附件:1. 茶葉及相關制品合格信息 .xls
2. 茶葉及相關制品不合格信息 .xls
3. 酒類合格信息 .xls
4. 酒類不合格信息 .xls
5. 冷凍飲品合格信息 .xls
6. 冷凍飲品不合格信息 .xls
7. 糧食加工品合格信息 .xls
8. 糧食加工品不合格信息 .xls
9. 糕點合格信息 .xls
10. 糕點不合格信息 .xls
11. 不合格項目說明 .doc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
日期:2017-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