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省局開展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現將部分2016年國家轉移我省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包括糕點、酒類、茶葉及相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豆制品、食用農產品和糖果制品共14大類合計37批次。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3次,不合格樣品14批次。其中,酒類不合格5批次,水產制品不合格3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3批次,糕點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不合格1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涉及本省生產經營企業的,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已要求武漢、荊門、荊州、襄陽、孝感、恩施、鄂州、咸寧、仙桃和十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本次檢驗項目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112
食品抽檢合格-20170112
2017年01月12日
日期:2017-01-16
本次公布包括糕點、酒類、茶葉及相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豆制品、食用農產品和糖果制品共14大類合計37批次。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3次,不合格樣品14批次。其中,酒類不合格5批次,水產制品不合格3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3批次,糕點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不合格1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涉及本省生產經營企業的,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已要求武漢、荊門、荊州、襄陽、孝感、恩施、鄂州、咸寧、仙桃和十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本次檢驗項目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112
食品抽檢合格-20170112
2017年01月12日
日期:201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