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發布部授食字第1051303285號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并自2016年11月1日生效。輸入該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準用的單方食品添加物(除香料外),應檢附該部核發的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復印件。
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詳見: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9060
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詳見: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9061
日期:2016-11-02
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增修訂摘要表詳見: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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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