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省局開展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現將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監督抽檢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餅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蜂產品、罐頭、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其他食品、肉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水產制品13類食品566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52批次,不合格樣品14批次。其中蜂產品不合格3批次,冷凍飲品不合格2批次,調味品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糧食加工品不合格1批次,水產制品不合格1批次。抽檢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十堰、咸寧、隨州、恩施、襄陽、荊州、孝感、武漢、仙桃、荊門等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及時查找問題原因、排查風險因素,并對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置。
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60818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0818
2016年8月18日
日期:2016-08-18
本次監督抽檢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餅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蜂產品、罐頭、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其他食品、肉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水產制品13類食品566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52批次,不合格樣品14批次。其中蜂產品不合格3批次,冷凍飲品不合格2批次,調味品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糧食加工品不合格1批次,水產制品不合格1批次。抽檢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十堰、咸寧、隨州、恩施、襄陽、荊州、孝感、武漢、仙桃、荊門等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及時查找問題原因、排查風險因素,并對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置。
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60818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60818
2016年8月18日
日期:2016-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