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檢的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主要包括焙炒咖啡等。抽檢依據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焙炒咖啡抽樣檢驗方案》(NY/T605)等標準規定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抽檢項目包括微生物、重金屬、農藥殘留、水分、咖啡因等10個指標。共抽檢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樣品8批次,涉及1個生產省份,其中:抽檢焙炒咖啡8批次,未發現不合格樣品。
抽檢產品信息見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3日
相關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60713-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xls
日期:2016-07-14
抽檢產品信息見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3日
相關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60713-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xls
日期:201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