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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食藥監局發布關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的公告(2016年第1期)

   2016-05-03 江蘇省食藥監局725
核心提示:近期,國家食藥總局在官網上陸續發布了《總局關于2批次水產制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5年第108號)《總局關于8批次肉類抗菌素
近期,國家食藥總局在官網上陸續發布了《總局關于2批次水產制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5年第108號)《總局關于8批次肉類抗菌素超標情況的通告》(2016年第25號)、《總局關于1批次水果制品和2批次水產制品微生物超標情況的通告》(2016年第47號),其中涉及我省部分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合格食品,現將我局對相關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的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一、南通北漁人和水產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品海蜇”及“海蜇頭”處置情況。上述食品不合格項目均為山梨酸。企業共生產海蜇頭298袋,已銷售63袋,下架封存120袋,召回115袋;共生產精品海蜇200袋,已銷售58袋,下架封存80袋,召回62袋。經查,上述產品被判定為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由于企業對產品的標簽標注存在問題。根據企業在備案的企業標準中對上述產品加工工藝的描述及技術指標的設定,上述產品類別應為即食海蜇,但企業對產品標簽標注的內容沒有體現產品的即食性,進而影響了產品類別歸屬和檢驗標準限值。針對上述情況,當地監管部門對企業進行了行政約談和指導,并要求企業今后在生產上述產品時,對產品標簽進行修改,明確產品屬于即食類別。
 
  二、南京市江寧區艾明豬肉經營部(44號攤位)經營的豬肉處置情況。上述食品不合格項目為氟苯尼考。艾明豬肉經營部于2015年9月23日在湖熟食品站宰殺生豬1頭,共計100公斤,已全部銷售。經排查,不合格原因可能為生豬養殖環節服用獸藥所致。此生豬為湖熟食品站內商戶提供,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檢疫證號為3242031068,氟苯尼考不在檢疫范圍。江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艾明豬肉經營部銷售不合格豬肉的行為立案查處,目前案件尚在處理中。同時,湖熟食品站內有生豬屠宰戶10余家,生豬溯源存在一定困難,由于涉及生豬屠宰環節,當地監管部門已將相關情況通報農業部門。
 
  三、如東昌鈺海苔有限公司生產的“海苔”處置情況。上述食品不合格項目為大腸菌群。企業共生產上述批次海苔324袋,已銷售236袋,下架封存88袋。經排查,上述食品不合格原因為企業對生產過程控制不嚴,工作人員在操作中手部消毒不徹底。如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企業進行整改,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對企業作出了沒收不合格食品、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特此公告。


日期:2016-05-03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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