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期在食品流通環節對食用油、水產品及水產制品、糧食其制品、薯類及膨食品、飲料、特殊膳食等六大類共 341 批次的食品及食用農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抽檢項目合格的產品批次,不合格產品2批次,合格率99.4%。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所涉及的生產企業(供貨商)、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來源于魯中蔬菜批發市場小澎水產的草魚中呋喃唑酮代謝物超標;利群集團萊西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魷魚條山梨酸超標。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抽樣場所所在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采取責令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相關措施。標稱省外生產的不合格產品信息已通報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檢合格-20151223-水產品及水產制品
2. 食品抽檢合格-20151223-薯類及膨化食品
3. 食品抽檢合格-20151223-糧食及糧食制品
4. 食品抽檢合格-2015122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5. 食品抽檢合格-20151223-特殊膳食食品
6. 食品抽檢合格-20151223-飲料
7.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51223-水產品及水產制品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3日
日期:2015-12-23
一、不合格產品所涉及的生產企業(供貨商)、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來源于魯中蔬菜批發市場小澎水產的草魚中呋喃唑酮代謝物超標;利群集團萊西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魷魚條山梨酸超標。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抽樣場所所在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采取責令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相關措施。標稱省外生產的不合格產品信息已通報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檢合格-20151223-水產品及水產制品
2. 食品抽檢合格-20151223-薯類及膨化食品
3. 食品抽檢合格-20151223-糧食及糧食制品
4. 食品抽檢合格-2015122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5. 食品抽檢合格-20151223-特殊膳食食品
6. 食品抽檢合格-20151223-飲料
7.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51223-水產品及水產制品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3日
日期: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