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2015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監督抽檢涉及15大類食品,包括:焙烤食品、蛋制品、豆類及其制品、蜂產品、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品添加劑、水產品、調味品及飲料,抽檢樣品共計150批次,其中合格137批次,不合格13批次,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寧波、杭州、嘉興、臺州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處置。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本省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96317、12315投訴舉報熱線,或直接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焙烤食品監督抽檢合格、不合格信息.xls
2、 豆類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3、 蛋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4、 蜂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5、 罐頭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6、 酒類監督抽檢合格、不合格信息.xls
7、 冷凍飲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8、 糧食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不合格信息.xls
9、 肉及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10、 乳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1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12、 食品添加劑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13、 水產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14、 調味品監督抽檢合格、不合格信息.xls
15、 飲料監督抽檢合格、不合格信息.xls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5年11月19日
日期:2015-11-20
本次監督抽檢涉及15大類食品,包括:焙烤食品、蛋制品、豆類及其制品、蜂產品、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品添加劑、水產品、調味品及飲料,抽檢樣品共計150批次,其中合格137批次,不合格13批次,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寧波、杭州、嘉興、臺州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處置。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本省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96317、12315投訴舉報熱線,或直接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焙烤食品監督抽檢合格、不合格信息.xls
2、 豆類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3、 蛋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4、 蜂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5、 罐頭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6、 酒類監督抽檢合格、不合格信息.xls
7、 冷凍飲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8、 糧食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不合格信息.xls
9、 肉及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10、 乳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1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12、 食品添加劑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13、 水產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14、 調味品監督抽檢合格、不合格信息.xls
15、 飲料監督抽檢合格、不合格信息.xls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5年11月19日
日期:2015-11-20